合同附随义务的原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6:21:32 266 人看过

合同附随义务的原则如下:

1.当事人约定和法律规定优先的原则

2.以诚信原则为基准的原则

3.尊重交易习惯的原则

4.适当限制的原则

一、违反招投标中的附随义务承担什么责任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双方当事人若因主观错误而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有因果关系的损失,那么责任方就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保护等给付义务以外之义务。

二、合同终止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后果如下:

1、消除合同权利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

2、发生合同附随义务,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合同的具体条款仍然有效;

4、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5、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害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

6、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违约可以起诉附随义务吗?

不履行附随义务的,可以诉讼构成违约。合同的履行原则是全面履行原则,而当事人有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责任。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附随义务的,构成违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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