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
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永久保管。
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
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2、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之一,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应从历史的和现实的使用价值方面,准确地划定其保管期限。
划定刑事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应根据刑期、犯罪主体身份、案件的政治和科研价值、案件的性质综合考虑,取用其中最长的保管期限。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档案,应根据当事人身份、案件的影响程度和审理程序、案件性质综合考虑,取用其中最长的保管期限。
3、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凡属需要长远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永久保管;
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60年;
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期限为30年。
4、诉讼案件中的证物,凡需附卷保存的,其保管期限与案卷相同。不适于保存的,可拍照片附卷,实体证物经主管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或作其他处理。
5、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从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发生法律效力后的下一年起算。
同一案件的不同年代,不同审级形成的案卷,其保管期限从终审结案的下一年起算。共同诉讼的案件和申诉、再审案件,均以其中最长的保管期限划定。
6、对保管期限届满的诉讼档案,应由有关领导和审判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对仍有继续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可以适当提升档次,继续保存。
7、经鉴定确定销毁的档案,经上级人民法院抽查同意后,应把其中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取出一份,按年度、类别、案号的顺序整理立卷,随有关年度编号,永久保存。
8、对应当销毁的档案,由鉴定小组编造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本院院长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档案干部和指定的监销人共同销毁,
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报告和销毁清册按文书档案的要求立卷归档。
-
财务档案保存年限规定
170人看过
-
劳动纠纷案件存档多长时间,劳动纠纷案件存档多长时间
452人看过
-
物业管理档案保存期限是否有规定?
294人看过
-
专利纠纷当事人的纠纷案件范围是什么?
349人看过
-
房产交易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271人看过
-
保存工人人事档案的期限
247人看过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
物业档案有什么保存期限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0某个单份档案文件的价值是不能孤立鉴定的,应当从相互关联的一组档案文件来综合考虑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保存期限。例如,某物业在施工过程中有一份混凝土试块检测报告,单个来看也许并不显得有多重要,但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文件来考虑的话,这一组文件完整地反映了施工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即使是在该物业投入使用多年之后,仍然可以透过这一组文件获得该物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完整信息,因此,有必要将这份文件列入长期保存的档案中
-
劳动纠纷案件存档多长时间,劳动纠纷案件存档多长时间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0劳动争议案件存档时间: 1、仲裁调解等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二、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另有规定的。 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束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归档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
-
专利纠纷案件是不是可以保全专利权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04诉讼中是可以申请保全专利权的,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在我国的债权债务纠纷中,债务人出现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而可供保全的财产类型有很多。
-
法院离婚档案保存期限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6第一次对婚姻登记档案提出了详细规定,其中规定公民结婚、离婚等婚姻变化登记归档,档案保管期限为100年,这是考虑到法定结婚年龄、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等因素来确定的,一般能满足子孙三代人的需要。这样一来,和法院离婚卷宗的保留时限有了矛盾。法院对每一起离婚案件都给予存档保留,它的期限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种。而一般离婚案件的保存期限是短期,时间为30年。
-
国家会计档案保存期限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2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期限是: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保管期限为15年的会计档案有: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会计移交清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会计移交清册。2、保管期限为10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