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个人债权可否用票据质押担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1:20:23 51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个人债权可否用票据质押担保

民法典规定,票据是属于可以质押的财产权利之一,所以个人的债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用票据质押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一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票据质押应注意什么

(1)票据质押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票据权利的转移,持票人取得的是一种以权利为标的的质权,而不是直接取得票据权利。

也就是说,在票据质押中,质押人只是取得了票据质权,而并没有直接取得票据权利。

(2)《票据法》所要求的票据质押背书中的记载“质押”字样应当理解为只要有表明质押的意思表示的记载即可,而无须一定要机械地记载“质押”这两个字样才行,记载为“出质”、“担保”等包含有质押的意思表示的词句/语句也是可以的。

(3)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了质押合同,出质人在票据上完成了背书签章,但未记载“质押”字样时,根据票据的文义性特征,应视为一般转让背书而非质押背书。

(4)背书人只在票据上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进行背书签章时,不构成《票据法》所称的票据质押,因为签章是票据行为最主要的形式要件。

(5)根据《票据规定》的规定,贷款人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从事票据质押贷款时,质押行为无效。

通过以上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票据,可以用于质押,为债务提供担保。

所以个人的债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用有处分权的票据质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票据质押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抵押权是否是担保物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物权不只是抵押权,还包括质权、留置权。因为担保物权是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都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物权合同是否有时效这个合同时效需要按照双方约定来确定,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合同的期限,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
    2023-07-21
    45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可以向抵押担保人催收债务吗
    一、民法典中可以向抵押担保人催收债务吗民法典规定,债务履行期满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催收债务。而抵押人以抵押的财产为限承担债务,所以向抵押人催收债务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
    2023-04-19
    308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可否作为保证担保
    一、民法典债权可否作为保证担保民法典规定,债权不能作为保证担保,保证是指具有资格的保证人为债务履行提供保证的行为。而债权是属于财产权利,可以质押,但不能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二、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
    2023-06-19
    271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质权人是债权人吗
    质权人是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民法典规定抵押物租金属于抵押权人吗抵押物的租金是不属于抵押权人的。抵押物在设立抵押权时,是不转移占有的。因此其抵押物的孳息是属于抵押人的,不属于抵押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物的孳息,这个收取的孳息也不归抵押权人所有的,也是归抵押人所有的,但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这个孳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
    2023-08-02
    6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使用权房子可否抵押担保
    一、民法典规定使用权房子可否抵押担保1、《民法典》中规定使用权的房子不可以办理抵押担保,当事人要以房子进行抵押担保,必须具有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比例是怎样的1、出让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有效抵押担保率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的70%;同宗出让土地使用权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其抵押担保债务之和不得超过该宗地总地价的70%。2、国有划拨用地设立抵押,有效抵押担保率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扣除补交出让金余额
    2023-06-19
    223人看过
  • 民法典里的质押的债权人
    质押中的债权人是指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质押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民法典质押的股票能否转让质押的股票不能转让,除非经过质权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2023-08-13
    38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应收债权质押后能否转让,质权人享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应收债权质押后能否转让以应收账款质押后,出质人不得转让应收账款,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权人享是什么权利(一)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二)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
    2023-04-20
    210人看过
  • 民法典有担保物权可否起诉债务人
    一、民法典中股权质押合同过期如何确定无效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行使担保物权。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
    2023-06-19
    156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个人担保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担保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担保是夫或妻一方以其个人信用对外从事民事行为,是基于特定人身关系的信用保证,而且担保债务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中如何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我国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3-07-30
    370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个人能否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一、民法典中个人能否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民法典规定,个人具有债务清偿能力,并且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为债务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二、银行贷款担保人如何降低担保风险(一)要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担保的形式,明确自己提供担保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二)银行贷款,最需要的是信誉,同样,做银行贷款担保人,也要为有信誉的人做担保。担保银行贷款,切忌碍于同学、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您们的关系越好,风险就越小
    2023-04-12
    374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押合同中债权如何实现
    一、民法典中质押合同中债权如何实现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质押标的,实现质押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二、股权质押融资的流程首先,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
    2023-06-17
    57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购房合同可否抵押担保
    一、《民法典》中购房合同可否抵押担保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屋是不能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哪些财产不可以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2023-04-18
    320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反担保人能否向债权人请求代偿
    一、民法典抵押反担保人能否向债权人请求代偿1、反担保人不能要求债权人代偿,反担保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反担保人能否向债权人请求代偿,就要弄清各自的债权债务关系,反担保是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要求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
    2023-06-19
    27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权是不是可以成立权利质押
    一、民法典中债权是不是可以成立权利质押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是不可以成立权利质押的,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等财产可以设立权利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权利质押的设立时间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通过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等进行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如果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
    2023-04-20
    8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质押贷款是票据融资的一种形式。票据融资是用票据调度资金,票据持有人通过贴同未到期票据获得资金,票据质押是一种债务担保方式,有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债务,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如果票据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持票人可以在票据到期时行使票... 更多>

    #票据质押
    相关咨询
    • 民法中债权质押是否属于担保?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01
      1、债权质押属于担保。担保的类型有很多种,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以及其他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并且法律明确规定债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当事人用债权进行质押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相关延伸】 问: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有哪些? 答:一般情况下,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有: 1、主债权 2、利息 3、违约金 4、损害赔偿金 5、保管担保财产 6、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 民法典中质押中的债权人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7
      质押中的债权人是指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
    • 民法典票据质权人是否享有转质权的权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31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票据质权人享有转质权,但是转质应当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民法典中个人能否为公司债务担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9
      个人是可以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法律对于担保合同的签订主体并没有限制性规定,所以个人是可以为公司做债务担保的。但是签订担保协议的个人需要有民事行为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民法典中的质权是否包括担保物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11
      质权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