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处理:应对企业分立的挑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4:45:21 277 人看过

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按股权价款支付方式的不同,将其又进一步分为免税分立和应税分立。1、免税分立的税务处理。如果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分立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1)被分立企业可暂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但如果被分立企业股东以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交换获取分立企业的股权的同时还获得了部分非股权支付额,且企业分立被核准为免税分立的,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将换出股权中包含的与补价或非股权支付额相对应的增值部分,确认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2)被分立企业已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接受分离资产的分立企业继续弥补。(3)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成本,须以被分立企业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进行调整。2、应税分立的税务处理。如果企业分立不符合免税分立条件,或未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规定:“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被分立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资产,在计税时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3、取得分立企业股权的税务处理。无论是免税分立还是应税分立,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股的成本应以放弃的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的新股成本可以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1)直接将新股总投资成本确定为零;(2)以被分立企业分离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整减低原持有的旧股的成本,再将调整减低的投资成本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企业分立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是多少?

企业分立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且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企业分立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是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

3、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4、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股”的计税基础应以放弃“旧股”的计税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新股”的计税基础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确定:直接将“新股”的计税基础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立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减原持有的“旧股”的计税基础,再将调减的计税基础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5、重组交易各方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6、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7、在企业存续分立中,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分立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该企业分立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乘以分立后存续企业资产占分立前该企业全部资产的比例计算。

8、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9、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进行处理。

由此可见,企业分立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是多少呢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吗,企业在进行税务重组时其股权不得低于初始交易额的85%,这些都是需要进行注意的,大家要记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私营企业如何应对三大挑战
    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私营企业已进入了三大挑战时代,即交接班的高峰期、交接班的危机期和企业发展的转型期。交接班的高峰期。第一代企业家奋斗一生,体力与能力越来越力不从心。未来5年至10年将有300万家私营企业要完成交接班,数量多、时间紧,所有的私营企业都将面对这一挑战。交接班的危机期。按照普遍规律,一家企业第一代到第二代成功交接班的比率只有30%,这就意味着300万家私营企业中将约有200万家会在交接班中被淘汰,这无疑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企业领导人交接班的危机比任何一次国际金融危机都更加严重,必须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企业发展的转型期。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必须转型升级,包括产业结构、增长方式、经营模式都必须进行全面转型。很多企业对转型升级的紧迫性尚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对转什么、如何转感到迷茫。三大挑战意味着一个历史的转折期、生存的考验期,任何一家私营企业都无法逃过。要么在
    2023-06-09
    234人看过
  • 公司分立业务的税务如何处理
    企业根据经营战略或经营管理的需要,可能需要进行适当的改组行为,包括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对外投资等等。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其中,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为新设分立(也称解散分立);原企业存续,而其中部分分出设立为一个或数个新的企业,为派生分立(也称存续分立)。企业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分立,均不需经清算程序。分立前企业的债权和债务,按法律规定和分立协议约定,由分立后的企业继承。总之,原企业从本质上并没有消失,只是换了一种法律形式持续着企业的经营活动。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现将
    2023-05-05
    238人看过
  • 企业分立对债务的处理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就是说,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规模减小增加一家新公司。(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担与法律规定略有不同一、什么是企业分立法律后果公司分立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必然会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公司主体的变更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在新的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成立。原公司存在于派生分立的形式中,但
    2023-03-10
    124人看过
  • 公司分立的税务处理
    企业分立活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性性税务处理一、企业分立的一般性税务处理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分立,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3、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4、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5、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例如,某企业a准备分立为a和b,也就是存续分立方式(不满足特殊税务处理条件分立),此时,税务处理如下:1、业分立出去的资产比如土地、固定资产、存货、投资等,均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取得这些资产计税基础也按公允价值确认;3、业的股东取得b企业的股权或其他非股权支付额,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再投资处理(实际上,在我国企业分回利润可以免税)
    2023-05-05
    483人看过
  • 公司债务对股东的风险与挑战
    原则上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各自独立。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形有: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4、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5、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6、其他需要股
    2023-06-30
    435人看过
  • 如何应对存续状态下的业务挑战
    存续变在业需重新拟定一份章程修正案,把企业营业执照上需要变更的经营范围写在里面,盖上公司的公章,然后拿上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去当地工商局办理。企业在业是指企业仍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有正常的经营活动,会产生利润。企业存续是指企业仍有实体,但没有经营活动,没有生产了,也就没有营业利润。存续分立式改制中产生的国有存续企业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批特大型中央企业(集团)开展了重组改制和境外上市的有关工作。它们无一例外地采用了存续分立式的改制方案,形成了资产规模巨大、人员数量众多、历史遗留问题多且矛盾复杂的国有存续企业。存续分立式改制方案的设计初衷如下:(1)实施第一次重组,将可能降低对投资者吸引力、运营绩效相对差的资产以及在短时期内难以顺利履行上市前必要程序的资产剥离出去;(2)优质资产上市融资,并将上市后募集资金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及滚动发展;(3)将国有股本从上市公司优质资
    2023-07-03
    24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公司分立业务的税务如何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6
      公司分立业务的税务处理方式: (一)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被分立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资产,在计税时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 (二)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的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 (或支付的股本的帐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分立当事各
    • 为了公司发展,企业分立税务处理是哪些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6
      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企业分立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㈠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 1.符合财税[2009]59号第五条的规定 2.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即企业分家,股东不分家的情况。 3.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
    • 现在公司想把业务进行划分,分立成两家公司,对于企业分立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要注意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4
      分立是将一个企业分成两个或多个企业,分立的原因各不相同,有基于实施管理激励和提高管理效率;也有基于解决内部纠纷;还有基于反击敌意收购和管制政策方面的原因,当然也有出于避税目的的。对于企业分立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如下规定: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
    • 分立分立企业会有税务处理的问题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3
      公司分立的税务处理还不算特别的复杂。根据《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分立,应准备以下资料: 1、当事方企业分立的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包括企业分立的商业目的。 2、企业分立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被分立企业的净资产、各单项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等相关资料。 4、证明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资料,包括分立
    • 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方式如何?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0
      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性性税务处理企业分立的一般税务处理:(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3)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4)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5)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