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受理的规定是由婚姻经登记机关来受理离婚的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一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对离婚的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有权就:“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当事人请求变更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同样也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
一、关于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相关情形
(一)男女双方自愿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或双方就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仅仅是对协议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会进行实质审查,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缺乏保障,有必要给与司法救济途径。
(二)男女双方在登记离婚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曾经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因此办理了离婚登记,发给了离婚证。如果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三)可以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根据具体情形可以变更、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发现欺诈、胁迫的情形不是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唯一条件。
-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登记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434人看过
-
了解离婚登记的受理标准
59人看过
-
离婚登记程序是否需要遵循结婚登记的规定?
278人看过
-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311人看过
-
房产登记离婚怎么办?相关规定是什么
66人看过
-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什么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69人看过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亲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査后,査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家庭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准予... 更多>
-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又是什么样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四十八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
-
再婚登记是否能受理离婚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会显示的,因为协议离婚时是需要到民政局去办理的,民政局一定会有记录的,这是工作的要求。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是不会告知当事人离过婚,但是再婚办理结婚登记时是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
-
涉外登记婚姻离婚的规定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解决方式: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认证费用各国使领馆不一,但费
-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导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一、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经核准或判决撤销婚姻的;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经判决婚姻无效的。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八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
协议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登记,具体的规定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2协议离婚要想办理离婚登记,首先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有管辖权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次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