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1:42:37 112 人看过

发行编号:桂劳社工伤保险字[2008]10号分类导航:食品药品类别:地方性法规壮族自治区工伤认定程序

归劳社工伤保险字[2008]10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为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认定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广西工伤认定工作,维护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如在执行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向我部门报告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根据《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第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工伤认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国家和自治区工伤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向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公开工伤认定工作程序,公布工伤认定工作流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免费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第四条劳动者因事故受伤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用人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告知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有关材料和注意事项,填写《工伤认定申报延期申请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但不得超过30天

(1)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首诊病历等有关诊疗资料;发生职业病的,应当提供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单位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死亡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死亡证明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认定申请的具体情况,申请人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下列材料:(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发生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因工负伤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事故下落不明,需要确定因公死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并提供标明受伤职工出发地、目的地和事故地点的简易路线图。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证明。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抢救记录和医疗机构医疗死亡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7日 0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办法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办法》2008年6月18日已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马飚二○○八年七月十五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办法。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依法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具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四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所需经费,应当
    2023-04-22
    137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参照本地区上一年度发生的行政和司法赔偿案件的情况以及支付的赔偿费用情况,预测本年度所需的赔偿数额,并根据本地区财政的承受能力,确定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三条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三个月内由赔偿义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第四条财政机关对赔偿义务机关要求核拨国家赔偿费用或者返还财产的申请审核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对需要调查核实或者复杂疑难的申请,审核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五条财政机关对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请审核后,对依
    2023-04-24
    103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办健康证要多少钱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办健康证要多少钱每人每次:63元。二、健康体检流程1、领取登记表并按照说明填写。2、持填好的登记表划价录入。3、持划价后的登记表到收费处交费。4、交费后到照像室当场照相。5、持登记表到胸透室做检查。6、到体检室查体。7、到便检室做便检。8、到抽血室抽血做肝功能检查。三、门诊体检、取证时间1、体检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2、取证时间:体检后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00~3:00(如:周一体检者周三下午领取《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3、取证地点:体检大厅发证处。四、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00,周五下午1:00-4:00。分为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和服务行业工作人员体检,可能是分开体检的,每个地方都有规定。五、注意事项1、空腹切记一定要空腹去办健康证,空腹时间至少10个小时,因为需要做抽血化验,吃过东西就不好。抽血前一天晚上不
    2023-03-31
    210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九届第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0年9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0年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禁止销售霉坏变质、没有注册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二、第二十四条修改为:“禁止窝藏或者违法收购、销售、携带、运输和邮寄走私的烟草专卖品。”三、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修改为:“(四)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必须凭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自运。”四、在第三十一条
    2023-04-23
    246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目前,我区相当多的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较低,难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从2003年起,在全区城乡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对新生劳动力进行就业前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后再进入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素质。调节劳动力供求,缓解就业压力。要动员全社会的教育、培训力量对城乡新生劳动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1—3年的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使其在取得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
    2023-04-22
    93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
    2023-03-10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如何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28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设立办事机构,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具体如何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8
      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举证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举证;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0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需要到设区的市以外调查核实的,可以委托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2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需要到设区的市以外调查核实的,可以委托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 如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7
      设区的市(含自治区本级)工伤保险储备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工伤保险费征缴总额的10%提取,并将当年提取储备金的50%上解自治区作为自治区工伤保险储备金。储备金用于防范基金支付风险和参保地区发生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