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4.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6.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房产合同公正怎么收费
公证费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等等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三)证明民事协议;(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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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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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公证费收按房屋面积收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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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是否有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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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通常依照下面的规则进行: 第一,如果被继承人在世时已经拟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去世后,财产依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继承,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 第二,如果被继承人在世时没有拟定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去世后,其财产依照法定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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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收取房屋中介费是否合法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0私人收取房屋中介费不合法。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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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要做公证收费,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处收费标准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5一、证明法律行为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2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收取0.1%;5000万元—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二,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万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万元—10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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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公证买卖合同公证费是多少,怎么收取?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买卖合同公证。主要针对房屋买卖当中交易一方为境外人。根据上海有关政策规定,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否则将无法送交易中心交易。根据上海市公证处出具的收费标准,房屋总价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买卖合同公证费为总价的0.3%+100元;房屋总价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公证费为总价的0.25%+350元。委托公证。主要指上家或下家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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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证是否需要房屋买卖合同源文件?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16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公证实务时,公证员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各项相应的证件、证明资料: 对于出卖方而言,他们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 如果出卖方是法人组织,那么他们需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 如果出卖方属于其他性质的组织,则需提交由相关部门制定和颁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以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 若出卖方为普通公民,则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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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公证后是否合法江苏在线咨询 2021-09-30办理收养公证后不能证明合法的收养关系,只有进行了收养登记的才正式生效,才是合法的,否则成立非法收养。而收养公证是自愿的,但如果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致同意或者有一方要求办理公证收养的,就要办理收养公证。办理收养登记才是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光有收养公证是不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