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下股权转让后的实缴义务应该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1:42:54 202 人看过

2013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公司法》。新法在最低注册资本额、出资缴纳时间、出资形态三方面原则上取消了法定限制,改由股东自行决定。新《公司法》虽然对股东出资作出灵活规定,但其本身并未免除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法律只是将股东的出资义务由法律强行规定调整为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自行决定。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数额、时间和方式作出规定后,股东就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股东未依照公司章程缴纳出资时,法院仍应当按照新《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出资义务、责任的规定判令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但目前尚无法律、司法解释对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就转让股权时由谁承担出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本文分析如下:

一、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为合法而不是非法,所以不能当然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上述法条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系指股东未依据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出资义务。而在认缴制下,股东出资的义务由公司章程规制,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等条件成就前,股东不存在所谓的出资义务,自然就不存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违法行为。

所以,在认缴制下,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股东可能不存在现实的出资义务,其股权受让人并不当然存在连带的出资义务。

二、股权受让人明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受让股权后应当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股权受让人明示其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受让人仍受让该股权的,由于股东已经告知股权受让人,且股权受让人受让之之股东资格当然包含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而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是每个股东最主要的义务,故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

股权受让人不能只受让股东权利,而排除股东义务。

三、股权受让人不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受让股权后情况分析

在股权转让中,股东向受让人明示其股权出资情况是其转让股权的主要义务,股权受让人也有义务了解股东的出资实缴情况。

1、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时,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

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就尚未成就。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后成为新的股东,必须接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原股东因转让股权失去相应股东资格,故无需再履行出资义务。

但基于原股东和股权受让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保证转让标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是其法定义务,在原股东没有履行该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该义务时,导致股权受让人对股权尚未出资这一权利瑕疵不知情时,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已经负有出资义务,但股东没有出资并转让该股权,受让人在知情的情况下仍受让的,应当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成就之时,就是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之日。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且受让人知晓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补缴出资义务的承担
    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补缴出资的义务应由转让人承担还是由受让人承担,这是理论与实践中争议颇大的问题。有观点认为仍由转让人承担,理由为补缴出资的义务为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转移;也有观点认为股权转让为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因此补缴出资义务应由受让人承担,还有观点认为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其中持补充责任观点者又有转让人原则承担、受让人予以补充和受让人原则承担、转让人予以补充的争议。上述观点中,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的观点占大多数,究其原因,这样处理可以确保实现资本维持原则,同时也可防止转让人和受让人恶意串通和逃避责任。但笔者认为,股权转让中除非有特别规定外,所转让的标的仅仅是股权,补缴出资义务并不随之转移,因此补缴出资义务原则上仍由转让人承担。一、有限公司股东不可以出资转让股权吗公司股东未出资可以转让股权。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享有的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
    2023-06-26
    12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的风险:由谁来承担债务?
    股权转让债务由谁承担,由原股东和受让人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处理。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否则不承担。但无论是原股东还是受让股东。规定,公司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权转让债务风险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因此,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
    2023-07-10
    471人看过
  • 转让股权个税应该是谁缴纳
    转让股权个税应该是股权转让者。缴纳股权转让者依然是纳税人,受让者是扣缴的义务人,该种关系是不会以转让者以及受让者所签定的合同的内容而有所变更的。扣缴义务人不可以以不知晓某些涉税状况为由而不履行扣缴的义务。扣缴的义务人依照法规履行代扣代缴的税款义务的时候,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是个人为扣缴的义务人。一、临时工工资要申报个税吗临时工工资是否需要申报个税视以下情况而定:1、根据相关规定临时工工资纳入工资薪金支出,如果满足按次计征或按月计征的标准即必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如果没达到上述标准即不需要缴纳了。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
    2023-03-27
    255人看过
  • 转让没有实缴的股权,受让人需要承担实缴的责任吗
    需要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内容来判断。若明确约定由受让人承担实缴责任,则受让人需要承担;若受让人不知情且协议未曾约定,则无需承担实缴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转让股份的股东没有实缴是违法行为吗违法行为。股东必须实缴出资才能转让,否则仍要承担资金不足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
    2023-03-22
    253人看过
  •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的,由谁承担实际支付的责任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的,谁应当承担实收资本的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第三条第十九条自然不能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份的,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要求上述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受让人对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提出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除前款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转让股权”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出资义务。在认购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由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届满前,不存在所谓的“出资义务”,不存在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违法行为因此,在认缴制度下,在本章程
    2023-05-07
    40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中认缴与实缴的界定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股权转让中股东认缴和实缴资金不一致时可能会发生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其中,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写明只要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乙将归还其财产份额;如果乙退伙,公司章程应注明这一点。此外,公司章程还应载明股东会会议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股东会决议应采取资本多数原则,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以过半数表决通过。全体股东应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当股东认缴和实缴资金不一致时,股权转让可能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写明:只要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乙将归还其财产份额。如果乙退伙,公司章程应注明这一点。此外,公司章程还应载明股东会会议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股东会决议应采取资本多数原则,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以过半数表决通过。全体股东应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 股权转让协议:实缴与认缴如何写?股权转让协议是公司股东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其中实
    2023-08-27
    65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实缴与未实缴差异
    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可以转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未实缴可以平价转让吗可以。但是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未出资的股东责令补足出资,并承担因注册资本未到位而产生的其他民事责任。所以说,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并未因出资而丧失其股权。其次,确定未出资的当事人是否享有公司的
    2023-07-16
    363人看过
  • 原股东已经实缴,股权转让后新股东需要实缴么?
    不需要,已经实缴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受让股东不需要再实缴的一、股东将钱打到公司账户就算实缴了吗股东将钱打到公司账户通常算实缴。股东将钱打到公司账户上,只要注明款项为投资款,就可以算实缴。对于一般的企业已经取消了对收资本验资的要求,工商的行政管理部门只需要登记由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总额,并不需要对实收资本进行登记,并且不再收验资证明文件。因此,股东进行实缴出资时,并不需要专门去开具验资报告,在钱转入公司账户时的备注栏说明款项是用作投资款即可以算作实际缴纳的本金。只要将款项打到公司账户,并且说明是用来投资的,可以算实缴了。工商行政部门开具的验资证明文件已经很少用,只要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没有问题就可以。并不用去核对每一笔款项的来源和流动。是对公司的发展进行放权,鼓励公司更加有创意多样化的去发展,不再要求规定严格,只要将钱打到公司账户就算实缴。二、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新股东签字吗1、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
    2023-06-20
    174人看过
  •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印花税由谁缴纳
    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双方缴纳印花税,一般印花税率在万分之五左右。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一、注册资本的印花税每年都交还是只交一次注册资本的印花税只需要交一次。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如果仅变更税务登记证上的法人代表,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金额总和未变,不涉及缴纳印花税。股东改变,就涉及股东股权转让,应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二、无偿转让无限上市股权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无偿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
    2023-03-26
    163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谁来承担
    债权转让,债权人负有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应将转让事由通知债务人,通知是债权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当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权转让即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拘束力。这种拘束力的产生无需债务人同意。如债权人未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不对债务人发生拘束力,受让人无权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如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继续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履行行为无效,债务人仍有义务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但通知义务并非是债权转让合同成立的条件,不论债务人是否同意转让,债权人与第三人的债权转让已经实现。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转让债权后的通知方式包括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只要能够确保该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可。一般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
    2023-07-24
    324人看过
  • 未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缴注册资本是作为投资者的主要义务,也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根基。基于前述法条规定,在公司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无论是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均可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公司债权人可要求该股东以未出资本息为限,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一、怎么处理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按以下规定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2-18
    246人看过
  • 股权收购后债务由谁承担
    股权收购,一般是指公司股东的股份由原股东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替代原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继续行使原股东的公司权利。由此可以看出,股权转让合同是新股东和原股东之间订立的关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问题,并不涉及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并不会因为股东的变更而变更或消灭,原股东因被收购而退出公司,那么原有的债务应当由新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这就给受让方带来潜在风险,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受让方便是哑巴吃黄连。股权收购如今在互联网收购方式中盛行,收购方一般看中的是受让方的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市场前景等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效益。一、公司股权转让如何办理,需要的手续有哪些?1、受让股权公司首先要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2、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
    2023-06-20
    5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债务应随承担义务而转移吗
    一般债权人的债权转让后,义务不需要转移。因为债权人转移的是权利,而不是义务。但是与该债权相关的从债权也需要一并转移,从债权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则除外。一、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书的写法:1、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住所等;2、转让的债权的基本情况;3、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4、违约责任;5、争议解决方式。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债权转让公告多少天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法律也未明确规定,法律只规定了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由债务人继续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2023-04-05
    357人看过
  • 养子女应该由谁来承担抚养义务
    抚养小孩的义务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而且哪怕是离婚了,也依旧是夫妻共同承担,只不过承担义务的方式不同,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协议离婚可以约定不分抚养费吗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不承担抚养费。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根据各自的收入水平、工作稳定情况或者给孩子提供的环境等因素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协商,包括约定其中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约定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不影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向该方主张支付抚养费,即并非绝对免除了一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二、离婚协议里有约定不履行抚养费吗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离婚后,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抚养子女一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的,或小孩已经成年的,另一方可以不付抚养费。三、离婚了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2023-03-30
    5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这个你要知道认缴制下实缴义务由谁承担的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
    • 股权转让承担实缴义务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04
      股权转让后一般由原股东承担实缴义务,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时,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
    •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的,应当由谁承担实缴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9
      一、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为合法而不是非法,所以不能当然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
    • 股权转让时谁有实缴义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08
      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时,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 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且受让人知晓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 股权转让的实缴义务是谁的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2
      股权转让后的实缴义务应该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来承担。无约定的,一般由转让人承担,如果受让人知情仍受让的,由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