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程序中可否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23:57:19 115 人看过

一、拆迁程序中可否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程序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拆迁中,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1.政府作出拆迁决定的程序不合法,未依法获得批准;

2.政府存在非法强拆行为;

3.遭遇强拆,报警后公安不作为;

4.其他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二、拆迁纠纷行政起诉状包含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房屋拆迁纠纷的争议解决方案是什么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针对民事诉讼中的行政机关提起诉讼?
    可以。行政机关是国家赋予权力负责公共管理的组织,其算机关法人,其也是民事诉讼的主体,因为行政机关所做的决定负民事责任。关于行政机关参与诉讼,最常听到的就是“民告官”这是典型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当然也不排除行政机关起诉自然人的情况。在特殊情形下,行政主体一般与民事主体是重合的。例如政府机关需要进行内部装修,那么这个及关于装修施工方签订合同时是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出现的。如果这个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导致合同目的出现瑕疵、不能实现,需要诉讼作为救济途径时,行政机关即一般民事主体,参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要对被告做财产保全吗民事诉讼要不要对被告申请财产保全,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立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2023-07-07
    30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在诉讼过程中是否执行,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一、行政处罚在诉讼过程中是否执行行政诉讼的过程中,行政处罚一般不停止执行,但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等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
    2024-01-13
    362人看过
  • 拆迁纠纷当事人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一、拆迁纠纷当事人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拆迁纠纷当事人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被拆迁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行政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
    2023-08-10
    393人看过
  • 提起拆迁行政诉讼时应注意什么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一、遇到拆迁和房产的纠纷怎么办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形成纠纷。(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2023-06-24
    203人看过
  • 违章拆迁问题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五)不服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拒绝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九)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2023-08-08
    241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履行问题,可否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可以起诉。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之后,如果被拆迁人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期限进行搬迁的。那么拆迁人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请求法院要求被拆迁人尽快办理拆迁房屋。法院受受理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进行执行。拆迁安置协议合同纠纷怎么办1、房屋拆迁问题具有明显的商法性质,和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较不同;房屋拆迁案件涉诉进入审理程序后,必须同时涉及行政、民事法律关系的复合法律事实;妥善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杜绝、防范群访或越级访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023-07-01
    30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不经过其他程序直接提起?
    (一)前些年,由于村委会并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导致其不适格做行政诉讼被告,一旦权益受到侵犯的被征收方起诉至人民法院,也会由于被告主体不适格而被裁定驳回起诉。然而,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出台,如果村民对村委会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的,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条件包括什么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3
    303人看过
  • 行政诉讼程序中的起诉和受理
    值得讨论的问题是:法院受理案件是否需要考虑各种条件,是否应该先受理(即先立案),然后通过审查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若不符,再驳回起诉。有一种观点认为,法院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必定要进行审查,但法院尚未立案即审查,是不符合逻辑的。另一个理由是,先受理而后再审查、判断并做有充分理由的驳回起诉裁定,比起当前法院轻易不予受理的现象,更能保障相对人权利。这些观点是否有力,尚待讨论。1、起诉条件(行政诉讼法第41条)(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个人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不合适可告知原告变更);(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确认违法、撤销、变更、履行法定职责、赔偿等);(4)起诉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2、法院对起诉的审查(1)是否遵循法律、法规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关系的规定(复议无须前置;复议前置;复议和诉讼选择);①复议前置的:行政相对
    2023-06-06
    390人看过
  • 拆迁诉讼程序
    拆迁诉讼
    拆迁程序如何走1、拆迁公告首先,拆迁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和程序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2、进场评估(1)评估机构须有资质: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的单位,应当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2)选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可以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机构中抽签选定。(3)异议处理:如果拆迁一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日内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如果经评估机构说明仍有异议的,有异议一方可以委托符合资质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根据有关规定,营业用房和住宅房的补偿标准确有区别,但对是否营业用房有时会发生争议,你如果主张被拆迁房为营业用房的,应提供相应的依据。3、
    2023-04-22
    35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
    一、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规则主要是: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人民检察院抗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法律效力的裁判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应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二、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1.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2023-06-06
    39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否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一、行政诉讼可否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不可以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因为《行政诉讼法》对于行政诉讼的程序有明确规定,因此行政诉讼应当适用行政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应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二、行政赔偿诉讼是否适用不调解原则行政赔偿诉讼不适用不调解原则。虽然法律规定行政案件法院是不可以进行调解的,但是对于行政赔偿诉讼,是可以进行调解处理的。对此《行政诉讼法》明
    2024-01-15
    406人看过
  • 拆迁补偿申请书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拆迁补偿决定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一、房屋拆迁补偿要怎么诉讼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非法拆迁怎么起诉非法强制拆迁应该起诉流程如下:1、确定非法强制拆迁的行为机关;2、收集非法强制拆迁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证据;3、准备起诉状,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三、
    2023-03-19
    481人看过
  • 拆迁补偿未达标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一、拆迁补偿未达标如何提起行政诉讼拆迁补偿未达标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起行政诉讼:1.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副本;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3.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作出立案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补偿费包含哪些内容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
    2023-07-09
    233人看过
  • 可否对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可以依法中止复议程序,待中止事由消失后继续复议程序。一般而言,该中止行为仅是复议程序中的过程性行为,并非最终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也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最终发生法律效力和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系中止事由消失后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因此,复议机关中止复议程序的行为一般不属于行政诉讼应当受理的“行政行为”的范畴,除非该中止行为直接设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或者实际上剥夺了当事人依法寻求救济的权利。行政复议的中止情形都有哪些(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
    2023-07-05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纠纷行政官司可否异地提起诉讼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30
      拆迁纠纷行政官司一般不可以异地提起诉讼。拆迁纠纷诉讼一般确定为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确定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法院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提起房屋拆迁诉讼有哪些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9
      提起房屋拆迁纠纷诉讼需要走的程序是:应当先经当事人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行政诉讼中,应当先经过哪些程序提起诉讼?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2
      行政诉讼起诉,是指原告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审判的行为。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
    • 行政诉讼程序中提起诉讼条件具体是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9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
    • 拆迁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哪些情况可以起诉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二种情形:其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