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8:33:21 214 人看过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职员。

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即明知自己或为他人所经营的业务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出于非法谋取利益,仍决意进行经营。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四、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损害后果

有人认为行为人具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还要以对行为人所任职企业造成实际损害为条件。笔者认为对所任职企业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因为根据罪行法定原则,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能由法律规定,而刑法对本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只规定了(1)利用职务便利;(2)经营同类营业;(3)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没有将实际损害规定为构成要件,如果任意添加构成要件,不仅违背罪行法定原则,而且会导致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不应有的困难,放纵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7: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刑法》条文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我国公司法因之规定了董事、经理的义务。(1)董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
    2023-03-12
    499人看过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的行为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1、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业务。既可以是为自己经营,又可以是为他人经营,还可以是既为自己经营又为他人经营,具备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2、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3、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营业的过程中利用了职务便利,4、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了非法利益,并且达到了数额巨大,才可构成本罪。(三)主体要件1、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2、国有公司、企业的经理。(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
    2023-04-21
    436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
    一、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1997年《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系列立法解释或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颁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刑法》第225条进一步补充,对非法经营活动作了进一步列举,这些规定对于具体适用该罪的定罪量刑起着重要作用,主要包括: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12、29)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9、1),对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23日、),对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12、25),
    2023-04-13
    397人看过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
    我国的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通常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通过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和自身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的利益、并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触犯该罪的罪犯,要负刑事责任。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犯罪主体不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工作人员不仅仅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也不仅仅指董事、监事、经理等管理层人员,而是泛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和经理,范围要小很多。2.客观方面不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管理的单
    2023-03-06
    441人看过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最多判多久?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最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损害后果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职务侵占5000元怎么处罚职务侵占5000元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如下: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
    2023-03-21
    58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
    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1997年《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系列立法解释或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颁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刑法》第225条进一步补充,对“非法经营活动”作了进一步列举,这些规定对于具体适用该罪的定罪量刑起着重要作用,主要包括: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12、29)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9、1),对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23日、),对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12、25)
    2023-04-13
    2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司法解释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3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权予以取缔;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经营所得,并处经营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司法解释是?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解释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0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权予以取缔;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经营所得,并处经营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最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
      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相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4月18日) 七十、非法经营案(刑法第225条) 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
    • 非法经营上市同类营业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7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六十五条 国有公司和企业的董事和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公司和企业相同的业务,获得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法律] 《公司法》第六十条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 公司的经营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活动的,收入应归公司所有。 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