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教唆诈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04:56 220 人看过

一、什么算教唆诈骗

教唆他人诈骗,那个教唆者犯了犯诈骗罪,按照诈骗罪量刑处罚。

《刑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诈骗罪数额如何认定

(一)数额较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十)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十)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罪逮捕后多久判刑

快的大概2-3个月左右,慢的一年都有可能。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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