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房公积金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9:51:50 144 人看过

根据省相关部门文件要求,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2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低不低于1480元,最高不超过15200元。缴存比例为各单位现行计缴比例,或在8%-12%的范围内申请调整。

一、河南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河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8%(其中单位20%、个人8%)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5%、1%、2%,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三、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五、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3%(其中单位2%、个人1%)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

二、公积金按工资的百分之几交

公积金是按工资的12%进行缴纳的,个人与单位各承担12%,公积金=缴纳基数*缴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三、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通知,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下限暂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暂为1540元,待公布最低工资后再作调整。与此同时,继续执行5%到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无须提供材料,无须审批。以此为例,若一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万元,其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则其本年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上限为27786元的12%即3334元,单位为其缴存的公积金为3334元,合计共6668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按照什么标准
    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并不统一,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一、济南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标准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二、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社区城市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
    2023-03-20
    294人看过
  • 江苏物业空置房标准
    一、空置房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根据国家建设部、二、江苏物业空置房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或者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由他人使用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可以由使用人交纳,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江苏省的规定未对未入住进行规定,其它市有相关规定是交房而不是入住,指的是房屋交付后一年空置房缴纳70%物业费用,第二年就是100%缴纳。这里的空置是房屋为毛坯房,不是你说的入住,入住是指业主不在小区居住。如果是后者全国也没有相关规定。根据江苏省的规定是按照服务合同执行,所以你只有看你的服务合同了,我想也是没有这个70%的优惠,因为这个优惠对于其他业主是不公平的。所以现阶段有很多城市
    2023-05-30
    290人看过
  • 镇江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收费标准
    一、镇江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收费标准不收费二、镇江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设定依据【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
    2023-05-13
    464人看过
  • 江苏省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一、江苏省公积金基数怎么算1、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2、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二、江苏省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两倍。三、江苏省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2023-05-14
    156人看过
  • 克孜勒苏住房公积金查询指南
    随着工作环境的提高和薪资待遇的变化,很多公司都开始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克孜勒苏市民们相信对于克孜勒苏公积金查询十分关心吧,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克孜勒苏公积金查询明细吧!克孜勒苏市暂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需要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的人员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内咨询工作人员。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克孜勒苏,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查询电话:12329服务时
    2023-05-10
    435人看过
  • 2023年江苏省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核对申请条件,看是否满足申请条件。申请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3、申请时已连续六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4、具有真实、有效的房地产交易及交易合同或协议,且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产权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产及其权益作为贷款抵押担保;7、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不得为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关系,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厉害关系;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提交资料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所需材料:1、买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
    2023-05-08
    96人看过
  • 江苏省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安徽省淮北市贷款吗
    一、江苏省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安徽省淮北市贷款吗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根据1999年颁布、2021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
    2023-03-09
    306人看过
  •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第350号令)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每月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在职职工(含合同工)。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筹集、管理、使用、偿还;银行专户存储;市财政局、审计局实施监督。第四条本办法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指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会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
    2023-06-10
    446人看过
  • 江西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哪里
    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2023-05-08
    497人看过
  •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八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行政监督和业务指导,我厅制订了文件备案、工作通报、检查考核、人员培训、工作例会、定期交流、专家咨询、会商协调等八项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建立八项制度,是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市要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际,根据岗位职责对有关制度进一步细化,逐步加大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在八项制度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可直接向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反映。江苏省建设厅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江苏省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八项工作制度一、文件备案制度。备案制度是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加强行政监督的重要形式。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各市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通知、办法、暂行办法、规定、规程、细则等,在发布实施同时,必须报
    2023-06-10
    371人看过
  •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江苏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1、实名注册江苏政务服务APP,在省级站点进入服务集群频道。2、“本地服务”下方点击查询更多,在“公积金”主题中能快速找到“江苏省直公积金提取”应用。3、进入应用,根据需求选择办事事项,也可以通过“我的待办”入口查询办事进度。4、根据要求填写提取申请表单,并拍照上传所需的材料,就能完成审批了。二、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情形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重大疾病;10、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1、40、50计划;12、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3、死亡支取;14、
    2023-05-18
    420人看过
  • 江苏连云港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一、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一)公积金封存后提取的条件:1、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2、必须按照提取要求准备好材料,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积
    2023-03-03
    99人看过
  • 江苏省公积金是如何提取的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提取条件,然后填写《提取申请表》,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然后持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
    2023-03-03
    399人看过
  • 苏州住房公积金可以跨市转移吗
    一、苏州住房公积金可以跨市转移吗可以的。办理要件:(1)填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区外)转移通知书》;(2)提供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需包含以下内容: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转入单位名称及公积金帐号、转入个人公积金帐号;(3)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本人或委托人持申报材料到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二、离职后去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怎么办?1、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可以将在当地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月转移到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职工应将相关材料提供给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申请。异地转移公积金所需材料: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
    2023-05-28
    137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上海住房公积金在江苏有贷款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这种情况可以咨询主管部门的,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 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能不能到江苏买房子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只能转移,不能直接购买,但前提是要跟着你的户口走,你的户籍在哪边就得转哪边。
    • 新标准提取江苏江阴公积金有哪些手续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
    • 江苏的住房公积金最多可以提取多少次?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4
      只要符合条件即可提取,提取次数要看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有半年一次,有一个月一次的。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 2016江苏泰州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2016江苏泰州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