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被未批先占如何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21:13:02 416 人看过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未经许可或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许可,非法占有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命令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擅自将农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占有的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没收违法占有的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处罚金的非法占有土地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超过批准的数量占有土地,多占有的土地被非法占有土地论处。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未批先占土地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对于“未批先占”的情况,可以先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如果政府信息公开表明没有征地批准文件,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违法查处申请,请求国土资源部门对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或相关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农村土地“未批先占”,什么时间请律师介入比较好

目前,我国征地拆迁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征收的决定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主要负责征地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各种规划、审批手续的办理。在这个阶段,政府很有可能运用一些会议纪要或相关部门的意见作为材料以代替最终的征收文件,从而实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目的,在这个阶段,百姓要擦亮眼睛,认清文件内容,认准有关部门的红章,对一切非正式公告说“不”,对一切无章文件说“不”。要从根本上拒绝有关部门的非法占地意图,将违法征地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

第二个阶段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协商阶段,在这个阶段,是政府和百姓相互试探的阶段,最终能取得多少补偿款都主要集中在此协商阶段,这个时候就需要百姓有足够的把握和筹码争取到和政府谈判的机会,如何获取谈判的筹码,就需要律师来帮助被征收人通过一系列调查和法律途径争取有利于被征收人的筹码。

第三个阶段是补偿决定的确定阶段,征收补偿一旦确定,被征收人则面临着同政府签订补偿协议的问题,一旦签署了协议,案件就变得复杂,维权也会遭遇阻碍。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百姓常常采取对补偿协议置之不理的态度,但往往这样的做法是不明智的,这样不仅会为有关部门的下一步强拆行为提供了依据,也会导致自己的权利丧失,是一种“躺在权利上睡眠”的行为。被征收人若采取此种行为,也会给律师的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这个阶段就必须申请律师介入,否则,被征收人只能承担房屋被强拆的风险。

第四个阶段是征收的实施阶段,在这个阶段,征收工作已经进行到最后一步,这种情形下,被征收人的处境已不像刚开始那样出于主动地位,在这种消极被动的局面下,被征收人若想争取权益可谓艰难。但是,如果在征收过程中能够找到相关部门在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律师若要为被征收人争取合法权益还是有一定的扭转空间的。

因此,在征收过程中,律师在任何一个阶段都有介入案件的可能,但不同的阶段,维权的难易程度不同,维权胜利的可能性也不同,因此,作为专业人士的考量,建议广大的被征收人,在面临不合理补偿或违法强拆时,一定要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提前联系律师介入维权,启动有关的法律程序,避免自身权益的进一步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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