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案情】
1998年,安徽省淮南矿务局某化工厂以2.6万元的价格将厂里一辆东-风大货车卖给某县农民汤某某。由于该厂后来改制以及法定代表人频繁更换等原因,车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年后的2005年12月16日,汤某某驾驶该大货车从淮河的淮南市田家庵区段拉沙子,当车由北向南行驶到淮河大坝与学院路交会处时,与由南面驶来向右拐的无牌照三轮车侧面相撞,致两车受损,车主程某某右腿受伤。程某某被送往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小腿毁损伤,右腿裂伤。2006年1月5日,医院对程某某在硬膜外麻醉下行“右大腿中1/3截肢术”。后经鉴定,程某某为五级伤残。经淮南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汤某某负主要责任,程某某负次要责任。2006年4月程某某起诉要求汤某某、化工厂两被告赔偿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汤某某在从事交通运输中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致原告程某某伤残,造成原告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应予赔偿。由于汤某某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依法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的70%即9万余元。化工厂将车辆卖给汤某某后未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系该车的法定车主,依法应与实际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法律规定机动车的买卖应当办理相应登记,因为机动车作为一种有相当危险性的运输工具,必须要定期查验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情况,同时对机动车的驾驶员要定期检验,看其是否仍然符合机动车驾驶员的条件,必要时需接受安全驾驶的教育,而准确、及时地确认机动车的当前所有人,是机动车管理机关对机动车进行安全管理的前提,如果机动车经转卖后未作登记,机动车的安全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就处于失控状态,是具有危险性的。因此法律强制机动车的所有者在转卖车辆后,必须与买受人一同到车管部门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如果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990年11月18日《关于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经济赔偿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交通事故责任人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负责损害赔偿。实践中二者往往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提示】
车辆买卖后未过户的,发生交通事故由名义车主和实际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133条
交通事故栏目组温馨提示,以下内容或许对你有用: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长,也可以在栏目交通事故精神赔偿中寻找相关知识。
-
交通事故造成交叉行车道中的车辆的责任由谁来分担
465人看过
-
未过户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由谁赔偿
51人看过
-
车辆未投交强险责任谁来承担
86人看过
-
通过外借车辆造成事故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21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涉及过户未过户车辆,交管部门是否承担责任?
78人看过
-
谁来承担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价格的赔偿责任
78人看过
-
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答:在一般情况下,未过户车辆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实际使用人即买主承担。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明确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通常,对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是把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归属综合起来,作为认定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主体的。但是,如果车
-
未办理产权过户的车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来负?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1江某为做生意向前同事杜某购买一辆面包车。双方约定,江某先支付20000元购车款,余款在两年内通过做生意所得的利润来进行支付,待全款付清后,二人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期间因车辆运行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一概由江先生负责。在首付款支付3个月后,江某在驾车跑运输的过程中不慎将路人董某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此事故由江某负全部责任。江某以车辆尚未过户,车辆所有权依旧是杜某为由拒绝赔偿。董某找到杜某要求赔偿,杜某非常
-
交通事故汽车没过户的事故责任谁承担?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2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还没有过户的车辆发生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7现实中,很多机动车的买卖不办理过户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是否承担责任存在争议。法院的判决有时也会出现不同的结果。鉴于机动车是一种有相当危险性的运输工具,对其交易行为必须加以严格限制,才能更好地保护机动车所有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机动车变更登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