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当事人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8:03:02 228 人看过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享受各项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群,主要包括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一般保险人是指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也可叫做保户,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投保人主要为购买保险的人。

一、财产保险的受益人能起诉吗

可以依法起诉保险公司。

参考:

(一)财产保险中并没有受益人的概念。《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指向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二)《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表明了受益人产生条件:即必须有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三)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由此可见,无论如何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必然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是无可争议的。

(四)《保险法》,并没有任何关于财产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被保险人就丧失了保险金请求权的规定。同时依此可以反证,即使财产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被保险人也仍然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

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什么区别?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以下区别:投保人保险合同签订的当事人,也就是出钱买保险的人。被保险人就是保险标的,属于保险保险公司的承保对象。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三、保险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形式包括哪些
    1、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具体说,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而成立合同的外在表现方式。一方面,合同的形式反映着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另一方面,只有通过合同的形式,才能证明合同的客观存在,合同的内容也才能为他人所知晓。2、目前,最新法律规定的合同定了形式主要有三种,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几种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2023-02-23
    116人看过
  • 人寿保险分类包括什么
    人寿保险的具体类别是什么?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规定的期间内死亡为基础的,死亡的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没有死亡,保险人不需要支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称为“定期寿险”,在此期间,我们将为从事危险性较大工作的人员提供保障。寿险是一种无限期死亡保险,简称“寿险”。保险责任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由于人的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寿险的保险金必须支付给被保险人。由于寿险周期较长,寿险的保费率高于定期险,具有储蓄功能。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限届满后,才能领取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的,不能要求赔偿保险金或者保险费。
    2023-05-31
    466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主体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民事主体通常被区分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其中,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参加保险合同关系,享受保险权利承担保险义务的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1、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经营组织。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我国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因此,在我国保险合同中,所谓保险人就是指依法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一、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哪些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以下内容:1、保险合同主体变更;2、保险合同内容变更,包括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费和保险费率,保险赔款或保险金的给付等;3、保险合同效力变更。二、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1、保险人保险人
    2023-04-01
    275人看过
  • 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包括:
    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1、买受人应当履行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检验标的物等义务;2、出卖人应当履行交付标的物、物的瑕疵担保、权利的瑕疵担保等义务。一、购车合同丢了怎么办?购车合同丢了,买方可以凭购车发票找到卖方,让卖方补签一份买卖合同或者到让卖方复印一份再加盖卖方的印章,具有同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二、暇疵担保责任的含义是什么暇疵担保责任的含义是指法律规定委托人对拍卖物品所有权或处置权的合法性和质量承担的担保责任。委托人有义务保证本人对委托拍卖的物品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保证其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瑕疵担保责任的具体内容由卖方和拍卖人在合同中约
    2023-03-26
    150人看过
  •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其
    一、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其在为他人利益保险合同中,合同当事人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保障对象,受益人是根据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主体,但二者均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而只是关系人,故保险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并不取决于被保险人与受益人。这也更为符合保险运行原理。从保险运行来看,实际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的是投保人,作为受保障对象的被保险人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受益人都无需缴纳保险费,而保单现金价值实际上是保险费的积累,可见,保单现金价值,是投保人投入形成的财产,应当归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利应当从属于投保人。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最大利益是获取保单现金价值,且该保单现金价值是其个人投入的财产,故应允许投保人随时解除保险合同。二、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一、保险合同解除后的效力问题无论是投保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保险合同,还是保险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保险合同,都导致保险合同效力提前终
    2023-04-23
    193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保险费的当事人是谁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一、保险费交清前发生车祸如何理赔根据法律规定,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如果在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内未支付当期保费,保险合同效力也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二、什么情况下,自然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1、人身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超过2年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4、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履行了赔
    2023-03-13
    500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特殊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中,签订劳动合同的特殊的当事人包括:1、用人单位应与其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劳动合同与在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2、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4、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5、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
    2023-06-05
    483人看过
  • 个人贷款反担保合同包括什么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反担保的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下列几个条件: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因此,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能成立;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
    2023-06-22
    432人看过
  • 保险合同之中需要包括哪些事项?
    《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保险人若是在合同成立后的三十日之内,发现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
    2023-06-24
    139人看过
  • 当事人包括公诉人吗
    刑事诉讼法
    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不是当事人。公诉人虽是控诉方,但判决结果与公诉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不能称为当事人。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2023-06-14
    95人看过
  • 合同保险当事人有哪些关系
    首先,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再保险接受人与投保人之间不发生直接联系,投保人是向原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的,由原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并收取保险费,而再保险接受人所承担的是对原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所以再保险接受人只能向原保险人收取再保险费,而不能向投保人提出支付保险费的要求。第二,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再保险接受人与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既不具有法律规定的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又不具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关系,因此,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受益人不能直接请求再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原保险责任是原保险人对原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受益人承担的保障责任,原保险人必须按照原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原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再保险接受人既不与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发生直接关系,又不是原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
    2023-04-26
    213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当事人
    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如前所述,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被称为相对权。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的重要区别。不过,合同关系的主体或者当事人是特定的,但并非是固定不变的。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
    2023-08-08
    52人看过
  • 厂里如果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一、什么是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二、施工合同的特征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
    2023-06-22
    137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一般包括哪些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一般包括哪些《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一般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和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六十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属】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是多
    2023-05-03
    9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阶段包括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2
      第一,议定。 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合约意向,经协商一致,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应订立书面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杜绝履行在先,签订合同在后的情况发生。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领导人书面同意。 第二,审批。 经办公司(部门)起草经办人签字---法律部门初审定稿签字---相关技术部门审批签字(无技术条款直接进入下一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集团总法律顾问终审签字
    • 2022年当事人的后合同义务包括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6
      当事人的后合同义务包含以下: 1、包含告知或通知义务。 2、包含保密义务。 3、包含协作或协助义务。 4、包含保护、注意义务。 在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尽到一个诚实善意之人的注意义务,保护对方当事人正当合法的权益。
    •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受益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哪些事项的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以下是摘抄的保险法条例:有相关规定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保险法(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
    • 劳动合同是否应当包括社会保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1
      劳动合同的内容中需要包括社会保险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
    •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0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