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合意的,可以协议离婚,一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当然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最好能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下面分别介绍一下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办理涉外离婚手续:
(一)在我国办理离婚
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都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在国外办理离婚,在国内申请承认
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一、相关阅读: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的特别规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后有离婚证吗
175人看过
-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的各种情形
235人看过
-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办理时间有何规定?
495人看过
-
涉外婚姻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去哪起诉离婚
141人看过
-
离婚登记管理办法:涉外婚姻如何进行离婚手续
294人看过
-
涉外婚姻办离婚手续的程序是什么
211人看过
-
涉外婚姻怎么办离婚手续,涉外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涉外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6在美国工作生活,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是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涉外婚姻离婚办理需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涉外离婚手续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时应
-
涉外婚姻怎么离婚, 涉外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需要哪些材料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5一、涉外离婚的方式(一)协议离婚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和财产达成协议,妥善处理的,男女双方可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民政部门(在北京由北京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手续的办理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场。即使委托律师或他人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到场办理手续;并带齐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2)身份证。内地居民出具居民
-
关于涉外婚姻离婚手续的办理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12办理涉外离婚手续: 1. 自愿离婚的夫妻可到夫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以下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如无离婚协议,则需提供其他证明双方自愿离婚的证据)和护照或旅行证件。 3. 如不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则无法办理。 4.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并需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中规
-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证涉外婚姻离婚证怎么办理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7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