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成立,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保管义务,因保管人没有认真履行保管义务而导致被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转移保管责任,改变保管地点所造成的保管物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妥善保管义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二)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人赔偿责任】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贵重物品未向保管人声明,承担一般物品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八条:【寄存人声明义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一、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吗
保管人负有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
但不具有此共性的特殊保管合同,即消费保管则不适用该原则。消费保管是保管人保管货币或者其他可代替物,保管人在接受货币或者其他可代替物后,依双方的约定,该货币或者其他可代替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保管人,保管人享有对该物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归还保管物时只需以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返还即可。
二、保管人擅自使用保管物的后果
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为寄存人保管保管物,保管人虽然没有使保管物升值的义务,但却负有尽量避免减损其价值的义务,因此法律禁止保管人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例如甲、乙系邻居,甲要出国很长时间,于是委托乙保管电视机。双方约定,为避免电视机长期闲置而造成损坏,乙可以对电视机适当使用。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或者保管人未经寄存人同意而擅自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造成保管物损坏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帮别人保管财物不慎丢失,怎么赔偿?
427人看过
-
无偿保管的财物丢失,财物保管人是否应该赔偿
292人看过
-
本商品无偿保管的物品丢失
473人看过
-
无偿保管物品丢失可以索赔吗
245人看过
-
有保管合同车辆丢失物业要担责
346人看过
-
业主丢失物品,物业会赔偿吗?
292人看过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
无偿保管物件丢失谁的责任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41、一般来说不承担赔偿责任。 2、《民法典》第897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物业管理是否应该赔偿家庭财物丢失损失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8物业管理公司确实未尽到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理应承担相关的过错责任,投诉人可向其主张权利。投诉人打算直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此事,所提交的证据应不单单限于证言(最好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还可提交摄像头(如安装)是否正常开通并有专人监管、投诉人的报案记录、公安部门的勘察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据。另外,投诉人对丢失的财物也需要举证。根据国务院《》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
-
-
家庭财产丢失物业怎么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5物业管理没有失职的,不应当赔偿家庭财产损失。物业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提供物业服务。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的房屋保管和财产保管协议,否则不能追究责任。
-
物品保管员丢失了物品应该怎么办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0这个要看你是否有看管该东西的义务。如果该东西本就是由你保管的或本不由你保管但该东西放在你办公室时你知道(通知过你),则你要负责任,责任大小还要看具体情况:你是否尽到了保管义务,或尽到了多少。比如你进出是否关了门,公司安保情况(如无保安,公司也要负责任,保安未到岗或到岗未尽职也要负责任)此外你还可看看公司有无相关的规定:丢失公司财物的处理规定,如无规定,你也可不用负全责。如该东西你没有看管义务,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