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0:04:56 364 人看过

一、长沙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个人申请

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单位初审

单位专管员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专管员和单位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1)核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合法性

(2)核定支取金额

(3)收集备案资料

(4)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审批意见。

4、办理付款手续

(1)办理部分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和进账单,交受委托银行将款项直接划入提取人还贷专用账户。

(2)办理销户提取和其它办理部分提取的,凭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凭证》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由受委托银行将款项划入个人储蓄账户。

二、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的(以下简称自有);

2、偿还购买自有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支付房租的;

4、支付住宅维修资金的;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6、支付物业费的;

7、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9、出国(境)定居的;

10、正式退休的;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3、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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