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共同债务的有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0:41:47 395 人看过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孩子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了哪些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等。3.婚姻关系期间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具体包括夫妻中任何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如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所支出的费用。4.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而负下的债务。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等原因参加教育、培训需要支付费用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生活交往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而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赡养义务相关文章
  • 属于法定的债权债务终止情形的是哪些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债权债务的概念债权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
    2023-02-07
    390人看过
  • 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情形是怎样的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情形有:1、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2、登记于债务人一方名下,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的债务;3、其他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分居后投资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分居期间并没有结束婚姻关系,因此在此期间一方所负债务,原则上是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进行处理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这部分债务进行处理。若夫妻处于分居状态,夫妻一方
    2024-01-13
    493人看过
  • 共益债务争议情形有哪些
    一、共益债务包括哪些?(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二、共益债务争议情形有哪些?第一种情形是管理人与主张共益债权的债权人之间对共益债务存在与否或数额的多少发生争议;第二种情形是其他债权人或职工对共益债务有异议;第三种情形是债务人对共益债务有异议。三、共益债务的债如何承担?指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发生的新债务,包括:(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
    2023-04-23
    358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债务可以变成共同债务?
    单方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情形有:1、夫妻双方分居或者一方长期在外工作,另一方为家庭生活单独负债;2、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或者其他财产,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3、婚前债务,在建立婚姻关系时,也得到了对方的认可和接受。4、婚后夫妻双方积极偿还,婚姻时间长,双方无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婚前债务中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类型:(一)在婚前债务中,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二)在婚前债务中,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三)在婚前债务中,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
    2023-07-02
    290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双方或一方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房本在一般情况下仍然是有效的。合同无效不影响房本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二、赠与合同无效要财产全部返还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2023-06-25
    492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情形情况下不能共同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情形: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双方共同清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债务人的配偶对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处理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的共同债务虽作了分担,但并不改变夫妻共同承担责任的性质,双方仍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一方在清偿全部债务后,仍然有权依据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二、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债务的承担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一般情况下,如果属于夫妻共同的债权债务,可由双方均等分割处理。债
    2023-06-29
    356人看过
  • 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为个人债务?
    1、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2、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为由个人负担的债务;(5)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6)一方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
    2024-01-30
    339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顺序为:1、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以及社会的安定,企业债务清偿首先应该保障职工的权益;2、企业所欠税款;3、企业的其他债务,如果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那么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
    2023-08-13
    388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呢
    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就夫妻间的债务而言,是可以进行约定的,这是夫妻双方对债务问题的意志体现;就对外债务而言,夫妻之间也可以对此作出债务承担的约定,但只是对夫妻之间有效,对外即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除非债权人同意按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才对债权人有效。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负债。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负债。四、债务属于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
    2023-07-24
    447人看过
  •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有什么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有什么以下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一方婚前债务;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不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债务有什么不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债务有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4-01-13
    245人看过
  • 哪种情形不属于共同犯罪
    一、哪种情形不属于共同犯罪1、共同过失犯罪。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实行过限。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8、间接正犯(1)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2)利用他人不属于犯罪行为的身体活动;(3)利用他人丧失自由意志的身体活动;(4)利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共犯指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共犯应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更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共同犯罪中,两名未成年人没有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不构成共同犯罪。虽然多人共犯,但如果其中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2
    2023-06-17
    323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哪些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哪些?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如下:1、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些财产的债务;2、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共享所承担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以及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疗疾病的债务;5、抚养子女的债务;6、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的债务;7、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8、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承担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2023-07-14
    47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夫妻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哪些情形下夫妻不属于共同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受赠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一方以个
    2024-01-28
    123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的情况有: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由于这些人4、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现已明确确定为劳务关系。5、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一、怎么分辨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鉴别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
    2023-03-27
    336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义务的具体包含下列内容: 1、给付父母赡养费; 2、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给予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3、经常看望探视父母,对父母给予关照与爱护。... 更多>

    #赡养义务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共同,共同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哪些属于共同侵权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
    • 夫妻债务中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第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第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第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
    •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哪些情形属于共同债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8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概而论,重点还应考量该担保之债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是否密切相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夫妻债务分担不符合条件的,哪些情形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5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此如果能够认定为上述情况的,则可以认为夫妻双方不用共同承担这份债务。
    • 哪些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0
      第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它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名,也可以是事后一方的追认。这就是所谓的共债共签制度。 第二,一方为日常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抚养教育经费、老年人抚养费、家庭成员医疗费等。 第三,一方用于双方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