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端解决谅解》规定的争端解决程序基本上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磋商、斡旋和调解、专家小组、上诉程序。
(一)磋商
磋商是争端解决的第一个程序阶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为使相互间的争议问题得到解决或达成谅解而进行国际交涉的一种方式。由于磋商解决争端问题是争端各当事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有利于所达成协议的执行,因此这一阶段是争端解决的必经阶段,也是世界贸易组织所提供的争端解决方式。
《争端解决谅解》第4条规定,某一成员方认为另一成员方在其境内采取的措施影响了世界贸易组织所管辖协议的实施,并损害了该成员方的利益,可提出要求磋商的请求,另一成员方应对此请求给予同情的考虑,并提供充分的磋商机会。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任一成员方在被提起磋商请求时,有提供磋商机会的义务。
《争端解决谅解》第4条还规定了磋商的具体程序和各个阶段的具体时限:
1.某一成员方提出磋商请求后,接到请求的成员方应白收到请求的10日内对该请求作出答复(但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不受此时限约束),并在收到请求后30日内开始进行磋商。如果接到请求的成员方未在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0天内作出答复,或者在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开始进入磋商程序,则提出请求的成员方可直接请求设立一个专家小组,以便直接进入争端解决的专家小组阶段。
2.磋商请求应由请求磋商的成员方向争端解决机构及有关的理事会和委员会通报。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提出请求的理由,包括对请求事由的鉴定和对起诉的法律依据的提示。
3.磋商应在保密状态下进行,磋商的内容不妨碍任一成员方在下?步诉讼程序中享有的权利。
4.自收到磋商请求之后的60日内,争端各当事方未能达成解决争端的一致意见,则起诉方可在仍日期限届满时要求设立一个专家小组。如果在60日期限内各当事方?致认为磋商无法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则起诉方可在60日期限内就提出设立专家小组的请求。
5.紧急情况下的特别时限规定。在涉及易损坏、易腐烂货物等紧急情况下,成员方应在收到请求后不超过10日内进行磋商,如果在收到请求后的20日内磋商未能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则起诉方可请求设立专家小组。在紧急情况下,争端各当事方、专家小组及受理上诉机构应尽最大努力加速完成诉讼程序。
6.参与磋商的成员方以外的某一成员方如果认为正在进行的磋商所涉及的问题对其有重大贸易利益,可自磋商的请求分发之日起10日内,向参与磋商的各成员方和争端解决机构通告其参加磋商的愿望。若参与磋商的各成员方同意其提出的理由,则可参与磋商。如果要求参与磋商的请求未被接受,则该成员方可直接向有关成员方提起要求磋商的请求,以开始另一个磋商的程序。
(二)斡旋、调解和调停
这一程序不是争端解决的必经程序,根据《争端解决谅解》第5条的规定,只有在争端各当事方自愿接受的情况下才可进行。争端的任何当事方在任何时候均可请求斡旋、调解和调停,该程序可在任何时候开始,也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如果在提出磋商请求后的60日内已进入斡旋、调解和调停,则起诉方应在自磋商提起之日起至要求设立专家小组之前留出60天的时间。如果在60日期限内各当事方?致认为斡旋、调解和调停不能解决该争端,则斡旋程序终止,起诉方可于仍日内提出设立专家小组的请求。对进入斡旋、调解和调停程序的案件所涉及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在此期间争端各当事方所持的立场应予以保密,并且各当事方在此期间所持立场在斡旋、调解和调停失效后,对其今后的诉讼并不起作用,不影响其按规定应享有的权利的行使。如果争端各当事方一致同意,在专家小组丁作的同时,仍可继续进行斡旋、调解和调停。
(三)专家小组程序
在争端各当事方经磋商达不成一致或一方对磋商的请求未予以答复的情况下,应起诉当事方的请求,争端解决进入专家小组程序阶段。该程序是整个争端解决程序中最为复杂的部分,也是最为重要的部分。专家小组经过对案件的审查所作出的决定往往直接决定了案件的处理结果,因而《争端解决谅解》对专家小组程序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多边投诉程序及第三方当事人
根据《争端解决谅解》第9条的规定,如果不止一个成员方就同一问题请求设立专家小组时,可设立一个单一的专家小组同时处理各不同当事方的起诉。虽然如此,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各当事方的权利不应受到任何损害。如果就同一问题的投诉设立了不止一个专家小组,应尽量考虑由相同的人员充任专家小组成员。
根据《争端解决谅解》第10条的规定,对于在将由专家小组处理的问题上具有重大利益的成员方,可向争端解决机构通报成为该争端案件的第三方。第三方应有机会向专家小组提出意见并提交书面报告,其所提交的书面报告也应分发给争端各当事方,并应在专家小组报告中得到体现。
2.制定专家小组工作进程时间表
《争端解决谅解》第12条第3款规定,在争端各当事方就专家小组的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达成一致后的I周内,专家小组成员应尽快确定工作进程时间表。根据附录3第12条的规定,专家小组的工作进程一般应以下述时间表为准、但处理具体个案时允许有所变动:
(1)接受各当事方的第一次书面文件:起诉方为3?6周,被诉方为2?3周;
(2)与各当事方举行第一次实质性会议、第三当事方会以:1?2周;
(3)接受各当事方书面反驳:2、3周;
(4)与各当事方举行第二次实质性会议:1、2周;
(5)向各当事方分发专家小组报告的陈述部分:2、4周;
(6)接受各当事方对报告陈述部分的评论:2周;
(7)向争端各当事方分发包括调查结果及结论在内的临时报告:2、4周;
(8)当事方请求重新审查部分报告的期限:1周;
(9)专家小组进行审核,包括与各当事方可能举行的附加会议:2周;
(10)向各当事方分发最终报告:2周;
(11)在各成员方之间传阅最终报告:3周
-
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途径是什么
111人看过
-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争端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137人看过
-
论WTO背景下的国际经贸争端解决之道
83人看过
-
如何解决国际贸易诉讼
181人看过
-
怎么解决国际贸易纠纷
253人看过
-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
290人看过
国际贸易争端(International Trade Dispute),是指各种国际贸易交往或者各种国际贸易活动中产生的争端。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途径有: (1)调解。调解的优势在于能够及时、彻底地解决民事权利纠纷,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更多>
-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争端的解决方式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1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争端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以及司法诉讼四种方式。 1、和解。 和解,是指合同当事人愿意通过友好协商,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彼此做些让步,承担一定的责任或损失,使争端得以解决的一种方式。 和解方式解决合同分歧或争议,一般要具备三个条件: (1)双方保持着良好关系,自愿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分歧或争议的金额不大。 (3)所达成的谅解或协议能够自愿执行。 2、调解
-
如何解决国际贸易合同纠纷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19国际贸易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三种:第一是协商解决。第二是通过仲裁解决。第三是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之间如果产生不可调和的争议和矛盾,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依法判决。
-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中关于国际贸易的仲裁规则一样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国际仲裁是国际商事纠纷的一种解决方法,如果要问通常会用到哪些法律,根据纠纷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不过国际商事纠纷中贸易纠纷比较常见,所以有关贸易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会用的多一点。 另外,因仲裁的地点不同也会使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比如,国际贸易纠纷当事人常选择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因此会适用英国的相关法律。 目前国际社会关于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和《联
-
国际贸易局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及其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程序主要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一般来说,行政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1)投诉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处提交投诉书;(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处向所涉CN域名和中文域名注册/持有人发出投诉通知,并转去投诉书副本;(3)域名注册/持有人提交答辩书;(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处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一名专家或三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进行相关行政程序,并就所
-
国际贸易流程讲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4-10-05专业分析: 报价较为常用的报价有: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二.订货(签约)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与卖方企业协商一些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批准后,需要签订购买合同。3、国际支付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支付方式、TT支付方式和直接支付方式。1、信用证支付方式4。备货在整个贸易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必须按照合同逐一执行。备货主要核对内容如下:1。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