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中身份关系是否不能自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20:21:19 104 人看过

身份关系的案件包括婚姻关系案件和亲子关系案件两类,认为其不适用的理由是:

(1)身份关系案件不但涉及当事人双方的私人利益,更涉及多数关系人的利益,甚至影响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2)身份关系的案件必须采取绝对客观真实主义,如允许以自认的事实做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尽管能达到法律真实的要求,但不符合身份诉讼的客观真实要求;

(3)身份上的行为,不同于财产上行为,必须尊重当事人本人意思,纵使其不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也应当让其实施诉讼行为。从上述理由来看,根本原因在于身份关系案件必须追求绝对的客观真实,以避免损害第三人利益,影响社会秩序。笔者人为身份关系一概不适用自认的观点值得商榷。

请大家从一例离婚案件来看看不允许身份关系自认带来的弊端:甲乙结婚后在外打工生育女孩丙,为规避计划生育未能办理出生证,且出生几日就送女方娘家带养,娘家对外谎称系捡到的女婴。后甲乙离婚,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对丙抚养协议,但法院认为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自认,达成调解协议不能确认。可判决时,原、被告又均未提供证据证实,结果只好告知原、被告对小孩问题另行诉讼。如此两场诉讼,既耗费了诉讼资源,又让小孩抚养问题长时间处于待定状态,若碰到心狠的父母均不举证证明身份关系,那小孩不就处于无人抚养的尴尬境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身份证和结婚证能证明婚姻关系吗?
    拿身份证和结婚证不能办离婚。申请协议离婚时需要带的材料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也就是说没有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即使是诉讼离婚,也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所以只有身份证和结婚证是不能离婚的。起诉离婚没有对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怎么办?没有对方的身份证也可以去起诉离婚,只需要提供对方的基本信息就可以了。如果结婚证弄丢了,可以去补办一个,再去法院起诉离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
    2023-08-14
    122人看过
  • 能否在婚姻关系中提出离婚?
    一方提出离婚与对方达成一致的,能离。如果不能与对方达成一致,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单方提出离婚可以吗单方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单独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单方起诉离婚,起诉一方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单方起诉离婚案件时,应先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会判决。由此可见
    2023-07-06
    436人看过
  • 事实婚姻关系能否自行解除?
    一、事实婚姻关系能否自行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不能自行解除的,事实婚姻不同于同居。在确定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二、事实婚姻和法律婚姻有区别吗1.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2.合法的婚姻关系一旦确立,夫
    2023-04-30
    161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隐瞒不孕是否能构成撤销婚姻的理由?
    隐瞒不孕一般是不可以的。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或者协商离婚才可以解决。另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患有不孕不育能离婚吗如果当事人不孕不育的,可以提出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就会解除彼此之间的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3-07-17
    86人看过
  • 婚姻关系认定中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一、婚姻关系认定中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婚姻关系认定中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是:1.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2.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3.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二、事实婚姻可以分割财产吗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协商不成则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三、目前还存在事实婚姻吗目前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
    2023-11-22
    473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的自然死亡是否属于自然消亡?
    当夫妻中的一方过世时,婚姻关系将自动结束。若是一方自然死亡,婚姻关系将自动解除,并且会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若是一方宣告死亡,被宣告死亡之日即为死亡日期,婚姻关系自该日起消灭。若是一方生前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有义务偿还。婚后一方购置的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如利用了原夫妻共同财产购置,应当为继承人共有财产。当夫妻中的一方过世时,他们的婚姻关系将自动结束,也就是自动解除。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2、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然终止,也就是自动解除,在给死亡的一方注销户口时另一方就自动变更为丧偶。一方生前所欠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有义务偿还。婚后一方购
    2023-10-22
    497人看过
  • 伪造身份来骗婚婚姻关系如何了
    案情2009年6月初六,家住宜黄县中港乡的李某经人介绍与广西省融水县一自称吴某的女子相识,同年10月1日,李某与该女子一起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经民政部门审查双方的户籍资料及身份证后,婚姻登记机关为双方颁发了结婚证书。同年11月4日,该女子从李某家中不辞而别,至今下落不明。经法院委托调查后发现吴某的户籍信息系伪造的,广西省融水县查无此人。李某于今年1月来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某离婚。分歧对该案应如何起诉产生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由于吴某的身份不明,李某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结婚登记,如婚姻登记机关不予撤销,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种意见认为,应以离婚纠纷为案由,提起民事诉讼。管析笔者支持第二种意见。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婚姻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
    2023-06-03
    308人看过
  • 军人能否离婚:探讨婚姻关系中的自由与限制
    双方军人能离婚,双军人办理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办理离婚手续。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军人夫妻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都达成了协议。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可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后,就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诉讼离婚。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双军人诉讼离婚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配偶提起离婚的情形同时,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
    2023-07-09
    200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不是属于身份关系
    一、劳动关系是不是属于身份关系劳动关系不属于身份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所谓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主体的一定身份而发生的以身份利益为内容的人身关系。如基于亲属、婚姻、智力劳动成果等而产生的身份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夫妻、作者、发明者等身份关系。身份关系由民法调整即表现为身份权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
    2024-01-21
    421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中,夫妻是否需要分割婚前股份?
    不分割,婚前股份属于个人财产。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对方是无权分割的。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时能分割吗对于结婚之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另一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的,因为这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但是对于结婚之后购买的房子,如果是一方的父母给其购买的房子,而且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只有一
    2023-07-19
    243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能否订立忠诚协议
    夫妻在婚姻持续期间,可以经过充分协商后订立所谓的忠诚协议。一旦其中一方违背了该协议中的条款约定,守约方将有权利追究违约方并要求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金来填补自己分别在精神和财务层面所受到的打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忠诚协议”并不具备法定的担保效力,它无法自动保证在发生离婚事件后,守约方一定能得到经济上的补偿或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024-08-04
    421人看过
  • 女方在婚姻关系中是否应享有经济自由?
    婚后男方不给女方钱用的行为是违法的,前提是女方需要男方扶养。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所以如果女方需要扶养,男方不给其扶养费的,女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索要扶养费。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不给女方抚养费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金额和期限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
    2023-08-17
    459人看过
  •  能否在婚姻关系中更改居住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中,变更婚姻状况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请。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治安)管理部门,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中,变更婚姻状况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请。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治安)管理部门,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 异 地 办 理 】 婚 姻 状 况 变 更 , 需 遵 循 哪 些 规 定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变更户口本的婚姻状况需要由当事人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当事人是家庭户口,并且不是户主,则不能由户主办理该项业务。各省的户籍政策也不尽相同,
    2023-10-08
    236人看过
  • 怎样认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一)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表明确法律对结婚当事人的自身情况和双方的关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二)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备要件亦称积极要件,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禁止条件亦称消极要件或婚姻障碍,当事人只有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三)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传统的亲属法学将此作为婚姻的成立条件的分类之一。前者是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后者是仅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相关的。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区别是什么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外,国家有关部门门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依职权
    2023-03-08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我国能否承认事实婚姻关系和包括婚姻关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2
      我国是承认的·。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的,应当区别对待:《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 婚姻关系中赠予能否返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般情况下,民事主体赠与他人财物,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但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婚前或婚后赠与对方财物,往往都是以对方与自己结婚或者婚姻关系存续为条件,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一旦所附条件不能实现,赠与人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
    • 已经确认婚姻关系的案件下调一审是否终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7
      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是一审终审。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其目的是确认民事主体间的关系,不存在原被告之分,适用特别程序,适用特别程序的诉讼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一审终审。
    • 夫妻婚姻能否认定借贷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
      1、婚前首付,婚后贷款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内偿还贷款不需要提供凭证4、如婚前约定为共有,有证据证明即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
    • 怎么办假身份证过婚姻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0
      1、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结婚证,实际确立的是虚构身份信息的人与真身份信息的人夫妻关系的有效法律文件,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是形式合法的婚姻关系; 2、如遇见对方使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可以向人民法院以非真实身份办理结婚登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判决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出具的建议自行纠正婚姻登记的函件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启动撤销结婚登记程序,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撤销涉诉结婚登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