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是合理的,但预收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不能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向业主公布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并及时答复业主的质询。属于包干式收费的再次收取二次供水费是不合理的。
物业在收取二次供水费时,如果属于包干式收费,再次收取二次供水费是不合理的。但如果属于按项收费,则属于合理的行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二次供水费用按项收费是否合理?
二次供水费用按项收费是否合理,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收费方式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 公平性:二次供水费用按项收费,即用户需要支付的水费与用水量成正比。然而,这种收费方式可能存在某些用户用水量较小,但需要支付较高水费的情况,这可能不公平。
2. 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的水价应当合理确定,充分考虑用水量、水质、设备维护等因素。因此,二次供水费用按项收费可能存在水价过低或过高的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
3. 管理难度: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相对复杂,需要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维护和操作。如果费用按项收费,可能会增加管理成本,不利于二次供水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二次供水费用按项收费可能存在不公平、不合理和难以管理等问题。为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二次供水设施的水价,并采取其他措施,如鼓励使用节水技术、加强管理等方式,促进二次供水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二次供水费用按项收费存在不公平、不合理和难以管理等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二次供水设施的水价,并采取其他措施,促进二次供水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
合理吗?物业公司为何要收取二次供水费?
205人看过
-
物业应该收取二次供水费用吗
80人看过
-
公司借款合规性法律问题研究
339人看过
-
公司合同诈骗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183人看过
-
加压自来水费用合理吗?物业公司收取是否合法?
375人看过
-
完善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问题研究
196人看过
-
物业收取二次供水费合理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8物业收取二次供水费是否合理,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物业属于包干式收费,再次收取二次供水费是不合理的; 2、如果属于按项收费,则属于合理的行为。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
物业公司收取高楼层的供水二次供压费要不要交纳营业税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3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要交增值税。物业管理隶属生活服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限定,物业管理隶属居民日常服务,持续12个月应税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及以上,按照6%的税率计量交纳增值税。未达到500万元,则按照3%的征收率计量交纳增值税。
-
中的添附物问题研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用以收据代替发票是否违法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4针对大部分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以收据代替发票的现状,惠州市地税局发票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物管费应主动向业主开具发票,如果没有提供税务发票,则涉嫌偷税漏税。消费者在消费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既是对自身正当权益的维护,也是保护国家税收的光荣行为,因此,业主交物业费时向物业公司索要发票是理所应当的,如果市民向物业公司方索取发票未果,可凭收款收据(加盖公章)向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