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凭证是否要登记管理,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9 16:33:14 50 人看过

债权凭证要登记管理。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内容如下:

一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

二是债权金额及其债权依据。

三是执行费的交纳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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