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权谁来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1:25:08 176 人看过

行政处罚权由行政机关、法律法规的兽群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

一、行政诉讼原告和被告如何认定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过上级行政机关复议后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二、经过复议的案件如何确定被告

经过复议的案件确定被告具体如下: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

3、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4、委托某一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5、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是被告;

6、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权相关文章
  • 出入境行使行政处罚权可以行使吗?
    一、出入境行使行政处罚权可以行使吗?出入境行使行政处罚权可以行使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行政许可的设立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论是程序还是实体方面,都是违法行为,例如地方性的法规和一些政府的规章就不能够制定,法人公司或者是其他组织的资质的行政许可,除此之外,行政许可也需要进行公开,具有重大的意义。二、可以办理行政许可的机构规定是什么?1、最直接的差别是被委托主体性质的不同一般委托的被委托主体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它们的基本职能不是行使行政职能或其他国家职能,而是从事非国家职能性质的活动。行政机关内部的委托,被委托主体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它们经常性的工作就是执行国家公务。2、被委托主体的法律地位也不相同一般委托中的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职权时,也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而行政机关之间的委托,由于被委托主体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因而本身就具备行政主体的地位。但是,这
    2024-01-28
    184人看过
  •  谁在行使行政监督权?
    行政监督可以被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行政监督是指多个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察和督导,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等。而狭义行政监督则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自己的机构及其公务员的不良行政行为进行监察和督导。行政监督可以被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行政监督是指多个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察和督导,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等。而狭义行政监督则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自己的机构及其公务员的不良行政行为进行监察和督导。在我国,行政监督的主体就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国家行政系统内部的上下级机关,如国务院、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还包括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各专门职能机关,如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等。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是由行政组织内部的同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外部的异体监督两部分构成。依监督的主体
    2023-09-21
    11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权是哪个行政机关行使的?
    行政处罚权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一、处罚和处分哪个更严重?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此可以看出是行政处罚重一点。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被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是那些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受法定的行政机关处罚的行为,比如说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但是又没有构成犯罪的。行政处分所要制裁的行为是那些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实施的违法行为,这样的行为可以称为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行政违纪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作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不同。行政
    2023-06-25
    149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管辖权具体由谁来确定
    一、行政处罚的管辖权具体由谁来确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五条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二、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2023-09-27
    204人看过
  • 谁有权利行使行政监察权
    一、行政监察部门有哪些?监察机关的监督权限指监察机关行使监察职能,履行监察权力的限度和范围。二、行政监察部门的权限1、《行政监察法》第19条至第20条对行政监察机关的权限作了详尽规定:(1)为履行职责,有权查阅监察对象的相关资料,向有关人员询问情况,要求其作出解释,对违法违纪者责令其停止违法违纪行为。(2)在调查违纪行为时有权对可作证据的材料账册等采取扣留、封存等促全措施,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人员不得在检查期间变卖、转移和案件有关的财物;责令涉嫌违纪人员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就调查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但不得对其拘禁;有权建议对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停职。(3)在调查违法、腐败等案件时,有权查询涉嫌人员在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存款状况,并可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4)有在办案时请求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管理机关协助的权利。(5)有根据检查调查结果提出监察建议的权力。如建议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建议撤销或
    2023-05-05
    73人看过
  • 财政行政处罚权财政人员可以行使吗?
    一、财政行政处罚权财政人员可以行使吗?财政人员有行政处罚权,但是权利也是有限的。一般的权利有根据违法人的情节认定违法的程度,对违法人什么样的处罚。不过还是要根据法律,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还需要集体进行讨论之后做决定。财政人员是有行政处罚的权利。(一)对财政违法行为违法情节的认定;(二)对财政违法行为违法程度的认定;(三)对财政违法行为是否给予处罚;(四)对财政违法行为给予何种处罚;(五)对财政违法行为给予何种幅度的处罚。二、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哪些?(一)拟定本区域财政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二)审查本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纠正行政处罚行为在执法主体、依据、内容、程序及执行中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的问题;(三)监督检查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等情况;(四)审核本部门其他机构拟制定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五)处理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等方面的争议;(六)处理
    2024-02-10
    136人看过
  • 谁来行使合同解除权
    合同的当事人能使合同解除权。行使约定解除权的,必须符合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行使法定解除权的,必须具备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一、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二、已经购买的期房是否能退已经购买的期房可以退,但是须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在撤销合同后,也能退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
    2023-04-02
    451人看过
  • 乡镇政府应当怎样行使行政处罚权
    镇政府若获得了具有委托权限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授权委托即可以获得行政处罚权。但是被委托的镇政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以及如果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镇政府有条件进行组织等。一、如何申请农村低保1、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工作,提出初步意见后报乡镇府复审;3、乡镇府复审通过之后,报县级的民政部门;4、民政部门对申请人材料审批之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发放低保证,按月发放低保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二、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什么条件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
    2023-03-22
    309人看过
  • 谁有权利设定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而我国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设定权可以分为哪几种(1)法律的设定权。(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行政法规,创设权方面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规定权方面,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创设权方面,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规定权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
    2023-07-10
    485人看过
  • 谁来行使物业管理权
    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权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及物业管理委员会行使而得以实现。所谓业主,一般指住宅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或商业大厦、工业区等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大会由本住宅区或物业的业主组成。住宅区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及时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业主大会,不满18周岁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席。业主大会有如下职权:①选举、罢免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②监督管委会的工作;③听取和审查管委会的工作报告;④决定住宅区(或其他物业)内关于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⑤修改业主公约;⑥改变和撤销管委会不适当的决定;⑦批准管委会章程。
    2023-04-22
    461人看过
  • 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否合法
    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不合法的。有无行政处罚权不是哪一个部门可以决定的,而是在国务院成立这些部门的时候,就已经赋予了这个行政机关具有这样的权力。有权享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
    2023-04-04
    443人看过
  • 哪个部门有权限行使行政处罚
    一、哪个部门有权限行使行政处罚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如《治安管
    2023-07-03
    472人看过
  • 串标行政处罚行使处罚权的单位有哪些?
    一、串标行政处罚行使处罚权的单位有哪些?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
    2023-04-18
    368人看过
  • 罚款的行政处罚权由谁享有?
    一、罚款的行政处罚权由谁享有?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诸如交通违章、未婚生育等行为,都是因为触犯了行政性的法律规定,才需要缴纳罚款的。罚款的缴纳是有强制性的,并不会由于违法者声称自己没有钱就会免除罚款的支付。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
    2023-01-18
    41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更多>

    #行政处罚权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5
      1、现在这个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 2、具体是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 我国行政处罚权由谁来行使?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5-01-13
      行政处罚是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为了实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而限制人身自由
    • 一般谁有行政处罚执行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9
      1、在我国,法定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的执行权; 2、同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有法定的行政机关行使。 3、《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 拘传处罚的行使权是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30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谁有权利行使行政拘留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8
      行政拘留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