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怎么索赔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20:41:29 321 人看过

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债权人因失去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

(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返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对方拒领货物时可以办理提存吗

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出现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提存,以达到履行义务的目的。所谓提存,是指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提存机关,从而视为债务人已经履行并消灭合同关系。

二、追偿权的范围包括什么

追偿权的范围如下:

1.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

2.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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