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羁押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6 11:00:37 386 人看过

1、办案的单位没有重视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处理案件的时候没有认真执行,导致进度过慢,影响到了羁押的期限;

2、办案单位对于犯罪嫌嫌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存在质疑的时候,没有及时跟其他部门进行沟通,没有认真确认过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就办案;

3、办案单位与负责羁押的部门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没有做好及时的交接工作,导致交接出现了暂停的情况,从而影响到羁押期限。这里只说了几个常见的超期羁押的情形,还有一些情况是没有说到的,需要大家自己去了解了。羁押作为配合办案单位工作的一种形式,是为了案件能够快速调查清楚,但并不意味着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随意受到侵害,即使是公安机关也不行。

变相羁押的类型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实际意义上的变相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二)变相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超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超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超期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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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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