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地域性规定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3:40:17 195 人看过

司法鉴定的地域性规定是:

1、司法鉴定可以在本市或者外地的司法鉴定机构中选择,选择权交给当事人和业务庭。

2、当事人有要求并愿意承担费用且业务庭也认为选择外地的中介机构更为适宜的案件,经庭长批准可以选择外地的中介机构承担司法鉴定工作。

3、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怎么选择

1、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

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才合法有效,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作出的鉴定结论无效。因此,应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精神病鉴定须选择到有鉴定精神病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去做,这样的鉴定结论才合法、精准可靠。

2、选择信誉卓著、办事公正的司法鉴定机构

如果选定一家鉴定机构,虽然做出的鉴定级别很高,但是并不权威,需要重新鉴定,那是得不偿失,因此选择鉴定机构一定要选择那种信誉卓著、办事公正,其所做的司法鉴定很少甚至基本不会被推翻的司法鉴定机构。

当事人做鉴定时,一般选择有关交警部门推荐的或很少被保险公司提起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我们不主张当事人到非交警部门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去做鉴定,除非这家鉴定机构是大学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公立医院的司法鉴定机构。

3、不要选择对自己不利的鉴定机构

每一地区,具备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机构都不止一家。一般情况下各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结论是一致的,但是,当伤情属于可评可不评,可高评可低评的情况时,各鉴定机构的做法却不一致,有的鉴定机构的就高不就低,有的就低不就高。所以,不要盲目的自己去选择鉴定单位,最好是听取交通事故专业律师的意见,因为,律师对各鉴定机构情况比较了解,否则,吃亏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4、选择在当地有办公场所的鉴定机构

有的鉴定机构在当地没有办事机构,选择这种鉴定机构做鉴定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需要补充或重新鉴定时不及时;二是需要解释或出庭作证时不方便。

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司法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

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人是否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
    一、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二、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讲,司法鉴定活动是鉴定人提供证据材料的活动,这种活动必须独立进行,才能有利于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真实性、公正性。鉴定活动的独立性是鉴定结论客观性和公证性的保证。
    2023-04-18
    424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定义及其应用领域
    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一、文书、印章类鉴定。二、亲子鉴定。三、法医临床鉴定。四、法医物证学鉴定。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六、法医毒物学鉴定。七、微量物证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是什么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
    2023-07-06
    392人看过
  •  司法鉴定死亡定性的方法有哪些?
    该文介绍了司法鉴定死亡定性的标准,包括确保昏迷原因明确和排除逆转的昏迷可能性。临床判定标准包括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和无自主呼吸。确认试验包括脑电图呈电静息、经颅多普勒超声无脑血流灌注现象和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判定后,观察12小时复查无变化,方可最后判定为脑死亡。司法鉴定死亡定性的标准包括以下两个先决条件:(1)确保昏迷原因明确;(2)排除各种可以逆转的昏迷可能性。2、临床判定:(1)、深昏迷;(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3)、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自主呼吸诱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以上3项必须全部具备。3、确认试验:(1)、脑电图呈电静息;(2)、经颅多普勒超声无脑血流灌注现象;(3)、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以上三项中至少有一项阳性。4、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判定后,观察12小时复查无变化,方可最后判定为脑死亡。司法鉴定中的死亡判定标准有哪些?司
    2023-12-12
    209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必要性有哪些,司法鉴定的类别有哪些?
    一、司法鉴定有什么作用司法鉴定作为国家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实现公平正义必须靠司法公正来保障。司法鉴定是服务于司法诉讼活动的技术性活动,其功能是从科学的角度帮助司法机关确认证据,具有科学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特点,其内在属性和基本准则,就是必须客观、中立、公正。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活动中,保持中立地位和独立的身份,提供客观科学真实的鉴定意见,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2、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建立起分工合理、配套齐全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一个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必须具备三个核心要素:能够正确地认定事实,有一
    2023-03-24
    497人看过
  • 司法鉴定机构的必要性体现在什么地方?
    一、司法鉴定有什么作用司法鉴定作为国家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实现公平正义必须靠司法公正来保障。司法鉴定是服务于司法诉讼活动的技术性活动,其功能是从科学的角度帮助司法机关确认证据,具有科学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特点,其内在属性和基本准则,就是必须客观、中立、公正。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活动中,保持中立地位和独立的身份,提供客观科学真实的鉴定意见,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2、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建立起分工合理、配套齐全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一个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必须具备三个核心要素:能够正确地认定事实,有一
    2023-03-30
    363人看过
  • 司法鉴定评审准则有什么规定
    司法鉴定评审准遵循合法性原则。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
    2023-03-26
    281人看过
  • 死亡原因司法鉴定有什么规定?
    一、死亡原因司法鉴定如果死在医院,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如果是意外死亡,首先是报警,由警方介入排除是他杀,警察会对死亡原因作出结论,这中间由公安机关的司法鉴定科来解剖尸体查明死因。2005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
    2023-03-19
    322人看过
  • 司法鉴定是否属于司法领域?
    不是。有一些司法鉴定是属于法律类。司法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在司法鉴定中,人身伤害情况鉴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鉴定是常见的两种鉴定。所以,司法鉴定不属于任何一门专科类型。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哪些种类(一)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进行的分类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四种。其中,司法鉴定书是基本文书,其它三种文书是其派生文
    2023-07-14
    485人看过
  • 司法鉴定能推翻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有四个法条,即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对这四个法条进行“细嚼”后,才能找出鉴定所存在的问题,也才能说服法官不采信不真实的鉴定结论。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对这一条重点是审查第3项“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
    2023-06-04
    393人看过
  • 司法鉴定8级及其他鉴定有什么赔偿规定
    司法鉴定8级多少钱?伤残8级的赔偿比率是30%,故,残疾赔偿额=上一年度平均年收入(城市和农村不一样)X20年(60周岁以上每过一年减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算)X30%。法律相关赔偿规定1、法律依据和计算方法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按照司法鉴定8级标准30%计算。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0%。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2023-04-27
    190人看过
  • 江苏省高院司法鉴定有什么规定
    江苏省高院司法鉴的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接受人民法院委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委托鉴定工作由审判(执行)部门、司法技术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以分工协作的方式进行。一、刑诉法委托医院鉴定的依据具体是怎样的刑诉法委托医院鉴定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刑事诉讼中的鉴定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安司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二、司法鉴定申请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司法鉴定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
    2023-02-19
    170人看过
  • 司法鉴定领域内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的司法鉴定中,其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哪些内容呢?由于规则多样性先行法规中需要注意哪些重点问题存在呢?有什么办法是可以进行改进的呢?目前,我国司法鉴定领域内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鉴定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鉴定机构的设置无明确的法律依据,随意性大,导致鉴定机构林立,职责不清,性质不明;鉴定机构设置不科学,多系统重复设置,建制不规范,各系统中侦鉴不分、审鉴不分的违反法制原则的行为大量存在,同时也造成部门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不良现象;无权威性的中心调控机构,多头鉴定、多次重复鉴定的情况时有发生,鉴定分歧大且难以协调,增加了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成本,不利于及时打击、惩罚犯罪和解决纠纷;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管理无章可循,处于无序和混乱的状态;鉴定机构分散导致人员和仪器设备分散,不能充分发挥整体技术优势,各地区鉴定发展不平衡,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2、鉴定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法律虽然规定了鉴定的权限,但
    2023-06-06
    341人看过
  • 司法鉴定领域包括哪些?
    司法鉴定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文书、印章类鉴定;2、亲子鉴定;3、法医临床鉴定;4、法医物证学鉴定;5、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6、法医毒物学鉴定;7、微量物证鉴定。司法鉴定的内容包括哪些1)文书、印章类鉴定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2)亲子鉴定3)法医临床鉴定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2、伤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故意伤害伤残;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
    2023-07-19
    138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合法性原则,司法鉴定的陈述书怎么写
    一、司法鉴定的合法性原则司法鉴定的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二、司法鉴定的陈述书怎么写司法鉴定的陈述书的书写根据具体的纠纷有所不同,这里以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陈述书为例:1.患者在被诉医院的医疗过程、发生的不利后果。2.病历资料是否存在不真实的内容,如果存在不真实的内容,应当指出具体内容并附具相关证据,同时表明态度,即是希望鉴定专家终止鉴定还是希望鉴定专家在鉴定时注意这些真实性有争议的部分,并在鉴定意见书中有所体现。3.医疗行为存在哪些方面的过错,结合法律依据和医学依据进行细致阐述,引用医学资料阐述时切忌断章取义、主观臆断。4.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什
    2023-06-27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外观专利有地域性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28
      外观专利也是有地域性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对于司法鉴定的依据有没有地域限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2
      根据《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司法鉴定有业务范围限制没有地域限制。当事人单方申请司法鉴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法院选择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有个送鉴差旅费的问题,这部分费用依法应由当事人承担。法院从有利于工作和节省成本角度出发,一般在本省范围内选择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本省没有相应的鉴定机构,那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是可以选择外省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
    • 司法鉴定是否受地域限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30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统一接受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人实施。司法鉴定机构不得以诋毁其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或者支付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有义务提供有关材料。
    • 性功能司法鉴定有什么用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8-18
      性功能司法鉴定是对性功能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技术。性功能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性功能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简单来说就是利用专业知识和设备对性功能的检测和鉴定。
    • 异地的司法鉴定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6
      异地的司法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