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筹备期间形成的债务如何处理有何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7:50:24 337 人看过

如果企业没有设立完成由发起人承担,如果企业设立成功,由企业承担。可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

一、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个人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如下:

1.仲裁。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2.诉讼。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

3.申请支付令。

二、债务纠纷的处理有什么方法和途径?

1、和解: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仲裁解决债务问题。

4、诉讼: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5、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三、如何处理债务纠纷?

解决债务争端:一、谈判与和解。和解是指债务双方直接谈判或邀请第三方根据其意愿和相互理解调解和解决争端;二、调解。可向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三、仲裁。根据中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在执行、裁断或审判中统一进行,第一次和第二次审判的完成制度比诉讼的最后审查制度更有利于当事人迅速解决纠纷;四、讼诉。打民事官司。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两审终审制相关文章
  • 损失处理有何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额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发生的损失属于
    2023-06-15
    421人看过
  • 面对公司的债务应该如何筹划
    一个合格的管理者,都必须是筹划资金、驾驭债务资金的能手,任何一个成功的企业,都必须首先在规划债务的“前途”方面获得成功。在举债阶段,要审核债务产生的合法性、合理性、必然性,对公司发展有积极影响的债务资金,企业又能够消化并按期偿付的债务资金,方可接纳。债务资金进入公司后,要规范核算,加强监督,严格考核,科学安排“债务”的前途:1、主动清偿债务。按债务的种类、金额、约定的结算期限,主动安排资金,及时或提前还债,尽可能节省债务资金的产生资金成本与费用。2、进行债务重组。充分调研市场,获取有利的经济信息,运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或以资产抵消债务、或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或以相应的股权或债权偿还债务、或以还需用的固定资产偿还债务、或以劳务抵偿债务。争取以闲置的资产来抵消所应偿还的债务,优化公司的资金结构,降低资产负债比例,从而获得一石二鸟的功效。3、将债务转化为资本。在无资金还债时,公司要
    2023-04-21
    178人看过
  •  债务人如何行使抵销权的法律依据?
    这段内容讲述了债务人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如果仍然享有对让与人享有的债权且该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且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有些情况下不得抵销。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如果债务人仍然享有对让与人享有的债权,并且该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那么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债 务 人 抵 销 权 限 制 : 哪 些 情 况 下 不 得 进 行 债 务 抵 销 ?债务人抵销权限制是指在债务人之间就同一债务享有的抵销权受到限制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下不得进行债务抵销:1. 债务人与债权人互负债务,双方互享债权,互不享有抵销权
    2023-09-13
    440人看过
  • 公司法司法责任有限公司法人债务如何处理
    有限公司法人债务由法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其中,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一、公司法人变更债权找谁承担公司法人变更,债权找该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认定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和法人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即使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有所限制,也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其行为仍被视为
    2023-06-22
    243人看过
  • 公司筹备期间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基本案情:2008年2月21日,陈先生入职A公司,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陈先生每月税前工资为6500元(税后为5950元)。在职期间,A公司分别支付陈先生2008年4月至6月工资5950元、2000元、2000元。2008年8月31日,A公司将陈先生辞退。2009年,陈先生以A公司未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其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等为由,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A公司答辩称陈先生系该公司指派负责北京分公司筹备的负责人张某的雇员,但未对此举证。A公司另称,陈先生的工资于2008年5月变更为每月2000元,陈先生对此不予认可。后经审理,仲裁委员会裁决:A公司支付陈先生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65183.9元、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7647.99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3000元、报销款1814.08元。A公司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其无需支付上述各项费用。诉讼中,陈先
    2023-04-19
    167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形成依据内容是如何的
    破产债权内容破产债权主要包括: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种类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
    2023-08-17
    142人看过
  • 筹备期的公司如何签订购买合同
    一、筹备期的公司如何签订购买合同合同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为了实现经济目的经过协商,签订的协议。公司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以前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作为合同主体。所以以这个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他以公民(自然人)名义签订的合同,符合合同主体资格才有效,无效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和已付货款。对于合同相对方来说,很难确切地知道该合同到底是为了谁的利益。对此,我国法律有以下三种界定标准,具体可作出如下分析:(一)如果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来签订合同,之后公司成立了,那么原则上由公司来承担合同责任。但是,如果公司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发起人当初签订合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且合同当事人也知道公司不是合同的实际当事人,那么这种情况应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二)如果发起人以设立的公司的名义来签订合同,最终公司没有成立,那么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如果其他发起人因
    2023-04-30
    472人看过
  • 筹备期间如何签署合同
    筹备中的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与其他民事法律主体签订民事合同,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一旦公司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的行为,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发起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盖章,由发起人承担债务,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司的公章。和分公司签合同和总公司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区别是签订主体不同,因为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跟公司它是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面来签订的合同的,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
    2023-07-06
    354人看过
  • 税务稽查扣押公司产品有何法律依据?
    一、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和稽查范围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实施。为此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税务稽查的范围:包括税务法律、法规、制度等的贯彻执行情况,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及税务活动的合法性,偷、逃、抗、骗、漏税及滞纳情况。二、税务稽查扣押公司部分产品,有何法律依据?网友提问:我公司被税务稽查检查,在涉及扣押我们的部分产品时,稽查人员给我们一份有稽查局长签字的通知书,是否可以?律师回答:《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
    2023-06-28
    198人看过
  • 公司的处罚有法律依据吗
    企业单位没有罚款的权利,没有法律依据。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需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一、交通违法记录会保留几年交通违法记录保留与几年没有关系。交通违法录像会一直保留到驾驶员处理交通违法罚单后,才会删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4、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汽车违章查询系统如下:1、行驶证查询系统收集整理全国权威的汽车行驶证号查询,行
    2023-03-22
    18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并购有债务的公司如何处理
    一、民法典中并购有债务的公司如何处理并购有债务的公司,被并购公司的债务,由并购后存续的公司继续,负责偿还债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二、企业兼并后债权人找谁还钱实际中,企业兼并后,要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具体如下:1、作出企业合并决议后,要及时通知或公告债权人;2、在法定的期限内,债权人有权对企业的合并提出异议;3、企业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必须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
    2023-06-19
    393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债权债务形成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确定债权债务形成的时间,就需要确定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如果是签订借贷合同的,自出借人出借款项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信件、数据电文形式合同和网络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2023-03-30
    224人看过
  • 夫妻一方债务,如何依法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承担;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而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名义的独资企业怎么处理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分别处理:1、一方主张经营企业的,取得企业一方在评估企业资产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双方均主张经营企业的,取得企业的一方应在双方竞价的基础上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不愿经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
    2023-07-05
    444人看过
  • 企业如何讨债有哪些法律依据
    企业应该通过下列方式依法讨债:与对方协商,请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清偿债务;请第三方调解;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二、代理人签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
    2023-03-17
    12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两审终审制是指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一般案件,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然后终审。 在民事诉讼中,一些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更多>

    #两审终审制
    相关咨询
    • 公司筹备时债务法律如何执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2
      如果公司没有设立完成由发起人承担,如果公司设立成功,由公司承担。处理方法为: 1、和解: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
    • 法律依据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如何处理债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婚后债务该如何处理? 有法律依据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6
      婚后债务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那么无论夫妻是否离婚,这样的债务都需要双方一起偿还。当然,也不排除在婚后产生的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此时该债务就只能由欠债的一方自己偿还。除非另一方自愿偿还,否则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方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 公司的账外债务如何审计,有没有法律依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27
      对公司账外的账户进行审计,可以采用账户核对的方式,去企业的开户银行调查及开户的情况,也可以采用投入产出核对分析法,核对营销业务记录法,还可以选择突击盘点法、票据存根核对法核对债务。
    • 法律规定欠债人的债务如何处理有哪些依据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1
      1、磨对欠债人不要问什么时候给,如果问,就会得到一个答复时间,那么近期就不好再来,只要你不给,我天天来要账,说好话,多求情,勿发火; 2、缠派一适合人员,采取跟随战术,赖账人走到哪跟到哪,只要不给就一跟到底,缠住不放; 3、吵在赖账人面前,采取讲事情原尾,说欠账经过,声音要高,反复理论欠账时间、数额和要账次数,切记不要人身攻击,勿讲污秽语言; 4、扰各种方法手段并用,要账工作要造成声势,充分地在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