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怎样进行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19:03:52 417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周德明诉张新江房屋买卖纠纷

2003年2月,原告周德明与其妻刘丽娟以100000元购买管镇街道一套住房,并以原告周德明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证。2003年4月,原告夫妇因经商资金困难用该房屋作抵押从管镇信用社贷款70000元,贷款到期后原告夫妇无力偿还,遂与被告张新江商量由他归还贷款,房屋过户到被告张新江的名下,双方约定,被告张新江归还贷款,房屋产权归其所有。被告张新江将该房屋租给原告周德明夫妇从事服装销售,租金8000元/年,直至原告周德明重新赎回房屋时止。如将来原告有能力收买回房屋,被告张新江以原价卖给原告。此后,被告张新江还清贷款后取得该房的产权,原告夫妇租住在该房屋内,但未按约定给付租金。其后不久原告周德明与其妻刘丽娟离婚并外出无锡打工,但该房屋仍由原告周德明租用。2003年10月被告张新江将该房屋门锁更换,并出租给他人。2004年4月,被告张新江以90000元将该房屋卖给沈涛。原告周德明得知后称其房屋连装潢原价为180000元,已给其和刘丽娟造成损失110000元,要求被告张新江赔偿55000元。后经管镇镇房管部门调处未果,诉至法院。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新江赔偿我的损失5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认为被告与沈涛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已履行了过户手续,沈涛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原告周德明与被告张新江之间的买回约定是一种债权,不能对抗物权。故原告周德明不能主张被告张新江与沈涛的买卖合同无效,也无权要求被告张新江赔偿其损失。

判决:

驳回原告周德明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60元,其他诉讼费用1000元,由原告周德明负担。

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1买回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性质如何?

2买回合同,该合同与典权制度的回赎权的区别?

另附案例原文:

(二)诉辩主张

原告周德明诉称:2003年2月,我与妻子刘丽娟以100000元购买一套住房,并以我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证。后因经商资金困难用该房屋作抵押从银行贷款70000元,贷款到期后因经商亏本我们夫妇无力偿还,遂与被告张新江商量由他归还贷款,房屋过户到他的名下,双方约定,被告张新江归还贷款,房屋产权归其所有。被告张新江将该房屋租给我们夫妇从事服装销售,租金8000元/年,直至我重新赎回房屋。如将来有能力收买回房屋,被告张新江以原价卖给我。此后,被告张新江还清贷款后取得该房的产权,我们夫妇租住在该房屋内,其后不久我与刘丽娟离婚并外出打工,但该房屋仍由我租用。半年后被告张新江将该房屋门锁更换,并出租给他人使用。一年后,被告张新江以90000元将该房屋卖给沈涛。我知悉后告诉被告张新江该房屋连装潢原价为180000元,根据约定我有权以原价70000元回赎,被告张新江的行为造成我们损失110000元,我和刘丽娟应各得一半即为55000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新江赔偿我的损失5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张新江辩称:我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完全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处分,原告周德明何时有能力买回该房屋无法知晓,且双方也未约定出售该房须经其同意,因此本人与沈涛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原告周德明要求赔偿其损失55000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周德明的诉讼请求。

(三)事实和证据

2003年2月,原告周德明与其妻刘丽娟以100000元购买管镇街道一套住房,并以原告周德明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证。2003年4月,原告夫妇因经商资金困难用该房屋作抵押从管镇信用社贷款70000元,贷款到期后原告夫妇无力偿还,遂与被告张新江商量由他归还贷款,房屋过户到被告张新江的名下,双方约定,被告张新江归还贷款,房屋产权归其所有。被告张新江将该房屋租给原告周德明夫妇从事服装销售,租金8000元/年,直至原告周德明重新赎回房屋时止。如将来原告有能力收买回房屋,被告张新江以原价卖给原告。此后,被告张新江还清贷款后取得该房的产权,原告夫妇租住在该房屋内,但未按约定给付租金。其后不久原告周德明与其妻刘丽娟离婚并外出无锡打工,但该房屋仍由原告周德明租用。2003年10月被告张新江将该房屋门锁更换,并出租给他人。2004年4月,被告张新江以90000元将该房屋卖给沈涛。原告周德明得知后称其房屋连装潢原价为180000元,已给其和刘丽娟造成损失110000元,要求被告张新江赔偿55000元。后经管镇镇房管部门调处未果,诉至法院。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的当庭陈述,原告提供的房屋租赁协议书;被告提供的归还贷款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书等证据经当庭质证,本院予以认定。

(四)判案理由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周德明与刘丽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一套住房,后以原告周德明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证。由于经商资金困难以该房屋作抵押贷款,贷款到期后因无钱还款,遂与被告张新江商量由他归还贷款,该房过户至其名下,同时该房租给原告周德明夫妇从事服装生意,直至原告周德明重新赎回房屋。被告张新江按约还清贷款并取得了该房屋的产权。原告周德明与刘丽娟租住该房屋从事服装经营,但未按约定给付租金。不久原告周德明与刘丽娟离婚,原告周德明外出打工,但该套房屋仍由原告周德明租用。后被告张新江将该房屋出租给沈涛,几个月后被告张新江又将该房出卖给沈涛。从以上查明的事实,本案中被告张新江与沈涛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已履行了过户手续,沈涛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原告周德明与被告张新江之间的买回约定是一种债权,不能对抗物权。故原告周德明不能主张被告张新江与沈涛的买卖合同无效,也无权要求被告张新江赔偿其损失。被告张新江辩称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五)定案结论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原告周德明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60元,其他诉讼费用1000元,由原告周德明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纠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一、房屋买卖权益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房屋买卖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时效过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与对方协商处理。诉讼时效经过后,当事人不会丧失起诉权,而是对方当事人产生诉讼时效抗辩权,只有相对人在法庭上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才会败诉,如果对方不进行诉讼时效抗辩,还是有机会胜诉的。再者也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三、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2023-03-28
    446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多久才能执行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利益执行完结的,需要看被执行是否有资产,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
    2023-02-22
    212人看过
  • 房屋买卖纠纷应该怎样进行起诉
    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法院负责检察审查和立案工作,立案法院受理后,发出缴款通知书。支付完毕后,持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到法院财务部变更诉讼费用收据,再将收据提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工作完成。案件立案后,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将案件交由具体负责法官审理。承办法官负责将起诉书送达被告人,或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他事项。被告人应当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答辩。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判。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费多少?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加收百分之八;10万-50万(含50万元)加收百分之五;50万-100万(含100万元)加收百分之四;100万-500万(含500万元
    2023-07-01
    383人看过
  • 如何办理房屋买卖纠纷的强制执行手续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一、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买卖合同纠纷调解后还可以起诉吗调解后不可以再次起诉。当事人一方经过调解后,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能以相同的诉讼请求、事实依据、被告等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三、小产权房屋买卖如何解决纠纷处理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如下: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
    2023-06-27
    168人看过
  • 房屋被强制执行,房屋买卖不具体强制执行如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件具有确立和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可以将人民法院的判决交由当地房屋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房屋委员会和被执行人不合作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房屋委员会发出一份协助通知书,协助他们把物业转到其名下。第二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91条,同意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没有拍卖、变卖,直接价格被执行人的财产偿还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剩余债务。第492条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被拍卖或出售,同意的人申请执行和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定价的属性后,交付给人申请执行偿还债务或申请执行的人管理;申请人拒绝接受或者管理的,应当返还被执行人。第493条拍卖结束或订单支付的债务是依照法律规
    2023-02-12
    47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可否强制执行
    房屋买卖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经债权人申请,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可以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方式强制执行。一、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吗会的,债务人应当及时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实行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追偿债务;拒不偿还,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经人民法院查明,债务人确无执行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二、房屋的居住权可否对抗强制执行?房屋的居住权不能对抗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属于司法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
    2023-06-19
    17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纠纷的强制执行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1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 房屋买卖强制执行应如何进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6
      1、持购房合同缴纳契税;2、买卖双方持身份证共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由房管局出具房屋交易过户确认单;4、买卖双方持房屋交易过户确认单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费用:测绘费每平米1.36元、登记费每宗80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 房屋买卖纠纷强制执行有什么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0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 房屋买卖纠纷强制执行要哪些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 房屋租赁纠纷怎样强制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6
      1、怎样执行要依据判决书的判决而定,如果是执行租金的会要求承租人报告财产,如果是腾退房屋的,会强制迁出房屋。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3、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