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条件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一、行政复议应当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二、不能够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协议文书有效么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行政复议目的是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因此,协议放弃行政复议权利无效。
三、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是什么
行政复议决定类型包括:《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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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主要有: (1)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所属部门作出的具体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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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是作出原决定的什么专政机关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41.在我们国家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来看,行政复议机关是作出原决定的上级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相关的法律,有权利去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并且能够对该份申请经行审查并且进行做出裁决。对于这类的复议机关,必须是行政机关才有复议权,并且是原机关的上级。 2.《行政诉讼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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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否要制作复议决定书,复议决定书需要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30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的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三)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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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裁决裁定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0可以申请复议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许可证、执照、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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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9复议结束,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受送达人便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撤销。申请人若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1条,在行政案件判决宣告前或裁定前,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自行撤销行政决定行政复议经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