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公司对工伤问题拒不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0:02:54 105 人看过

案情回放

2007年6月5日22时10分,宁夏天都餐饮娱乐公司职工王向梅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行至银川市北京中路森林公园北大门路段时遭遇交通事故死亡,法医结论为车祸致颅脑损伤死亡。2007年11月21日,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决定书,认定王向梅为工伤。但天都餐饮公司认为,公司所属酒店为员工提供住宿,王向梅发生二次交通事故死亡的后果与公司无关,遂起诉到金凤区法院,请求撤销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决定。

公司认为职工有过错

天都餐饮公司的理由是王向梅在第一次被车撞倒后并没有死亡,而且王向梅骑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是造成第一次事故的次要原因。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下车抢救王向梅时,又被后面的车将其和王玉梅撞倒致死。天都餐饮公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认为王向梅的过错导致了第一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王向梅的死亡是第二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与工伤无关,而且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不予工伤认定的规定。

法院判决是工伤

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进行了答辩。针对天都餐饮公司提出的王向梅存在过错的观点,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并没有相关部门认定这样的行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昨日,银川市金凤区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维持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决定书。(苏俊博)

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么?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看是否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1.“上下班途中”,就是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

2.“受到事故伤害”,可以是职工未驾驶或乘坐车辆发生事故受到的伤害,可以是职工自己驾驶或乘坐的车辆发生事故受到的伤害,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事故受到的伤害,包括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

3.“事故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包括“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这三类。

因此,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话,是可以认定工伤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职工加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是否属工伤
    职工加班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一、试用期出车祸工伤吗?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但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
    2023-06-23
    456人看过
  • 职工下班途中遇到车祸受伤算工伤吗
    职工下班途中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
    2023-03-03
    393人看过
  • 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谁来赔?
    员工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家属认为属于因工死亡;而厂方却不承认其劳动关系。在不知道到底找谁要工伤赔偿的情况下,死者家属诉求至当地劳动部门。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介入调查后表示,希望双方先协调解决,调解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下班路上撞电线杆身亡据介绍,死者彭某生前为樟木头镇金河工业区一印刷厂运输组装车工。今年5月9日晚10时,他下班后驾驶无牌摩托车由竹排往金河方向行驶时,在转弯道路失控撞上路边电线杆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在医院已经花费了近两万元。彭某的哥哥阿伟认为弟弟属于因工死亡,所以他所在的工厂应该给予赔偿。我们没有多少要求,稍微赔点钱把我弟弟尸体运回家就行了。但是,他跑了几趟,却遇到不知道到底找谁要工伤赔偿的麻烦,于是就到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反映情况。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信访办人员接待了阿伟一家,并详细了解他弟弟彭某的死亡经过及诉求。根据阿伟的诉求,该分局找到其弟弟工作的工厂与其协商。
    2023-06-05
    75人看过
  •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可申报工伤
    来自湖北省的外来务工人员卢某是广东省肇庆高新区某企业员工。2014年11月30日,卢某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卢某家属找到高新区总工会求助。在区总、企业工会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卢某的工伤申请得到了区工伤认定部门的认可,卢某亲属将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约60万元,卢某年仅8岁的孩子和年迈的父亲将享受规定年限内合计1300元/月供养亲属抚恤金;企业出于人道方面的考虑,同意承担卢某所有的医疗费用;区总还向卢某遗孀刘某转交了一笔慰问金。近日,肇庆高新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驻站律师郑静霞以此案为例,详解工伤职工该如何维权。
    2023-06-07
    410人看过
  • “散工”下班后遇车祸身亡不算工伤
    仲裁庭认为覃某与被申请人属于雇佣关系覃某与案外人东莞市某玩具礼品有限公司签订了从2011年1月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2年5月18日,覃某入职某制品有限公司,从事包装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为20:00-22:00,报酬按白天4.5元/小时,晚上6.5元/小时计算,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6月6日晚上10时许,覃某从制品公司下班回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覃某的女儿小覃请求制品公司确认其父与制品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未果,随后向劳动部门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庭认为覃某与被申请人属于雇佣关系。执着的小覃坚持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其父与制品公司的关系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特征,故而将官司打到了法院。原本与玩具礼品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覃某为何又会去制品公司上班?制品公司表示,公司因为订单增多,内部员工做不完,所以允许员工从外面叫人过来做散工。对于公司的员工叫了哪
    2023-06-10
    371人看过
  • 下班途中遇车祸,是工伤吗?
    王静是镇江市某农村信用社职工,2003年8月22日,她无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下班返家,途经一转弯交叉路口时,遇到当地村民王爱民驾驶的农用车,当该农用车超越同方向行驶的由王静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时,将两轮摩托车刮倒。王静随后被送往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王静是镇江市某农村信用社职工,2003年8月22日,她无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下班返家,途经一转弯交叉路口时,遇到当地村民王爱民驾驶的农用车,当该农用车超越同方向行驶的由王静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时,将两轮摩托车刮倒。王静随后被送往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法医鉴定结论:王静为三级伤残。2003年9月1日,镇江市丹徒区公安交通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爱民驾驶机动车经交叉路口,在未确认安全的条件下,超越同方向的机动车……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王静不负此事故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王静因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023-06-10
    24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职工加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算工伤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因为职工加班是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合法休息权的前提下对工作时间的一种合法延长,职工在加班过程中的工作是职工本职工作的合法延续。 因此,职工加班工作与平时正常工作一样受工伤法律、
    • 职工加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属工伤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7
      员工按要求加班下班途中死亡属工伤。如果是员工下班之后,在回家途中发生车祸致死的,如果员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工亡)待遇;如果员工本人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
    • 职工加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是否属工伤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5
      职工加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如果本人对该车祸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自杀的。
    • 职工加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后身亡属工伤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因为职工加班是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合法休息权的前提下对工作时间的一种合法延长,职工在加班过程中的工作是职工本职工作的合法延续。 因此,职工加班工作与平时正常工作一样受工伤法律、
    • 职工加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属于工伤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职工加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如果本人对该车祸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