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的表见责任有两个构成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22:30:34 389 人看过

1、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存在令第三人误认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的事由,并因此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原本对内不得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得代表合伙企业,倘若一个合伙人执行了合伙事务或者对外作为合伙企业的代表,则第三人就有理由认为该合伙人不是有限合伙人,而是一个普通合伙人。

下列行为一般认为足以令第三人相信有限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签订合同;

(2)有限合伙人的名片上明确注明其为合伙企业负责人

(3)合伙企业以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作为商号;

(4)有限合伙人明知被他人声称是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而不予以否认。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通常不能认为足以令第三人相信其为普通合伙人:

(1)担任合伙企业的雇员;

(2)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3)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4)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5)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6)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7)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8)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9)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第三人应属于善意且无过失的第三人,也即第三人并不知晓该合伙人实际上为有限合伙人,而且第三人的这种不知情不能归咎于他的疏忽或懈怠。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之所以要求有限合伙人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就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如果第三人主观上不属于善意,则没有保护的必要,有限合伙人也就无须承担无限责任了。

有限合伙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不同情况下应承担下列责任:

1、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企业债务的承担。

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先由合伙企业承担债务、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然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的合伙人进行追偿。其理论依据在于合同相对性与原理和表见代理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合伙人相关文章
  •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限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合伙人承担的债务限额为合伙企业全体债务人的限额,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合伙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应当对其债务负责,并首先清偿其全部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规定表明,合伙人的责任是补充的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责任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以合伙企业的共同财产向债权人承担连带债务,然后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债务。合伙企业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的,合伙人不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合伙人应当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偿还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这主要取决于法律对出资对象的类型和合伙人的出资额一般没有限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2023-05-07
    227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二、应承担的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的连带性义务,即当该投资人无力偿还其名下的债务份额时,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债权人也有权要求负有连带责任的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偿付债务的义务。是指股东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连带的经济责任。无限责任指投资人对企业债务不以其投入的资本为限,当企业负债摊到他名下的份额超过其投入的资本时,他除以原投入的资本承担债务外,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继续承担
    2023-06-01
    83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二、应承担的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的连带性义务,即当该投资人无力偿还其名下的债务份额时,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债权人也有权要求负有连带责任的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偿付债务的义务。是指股东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连带的经济责任。无限责任指投资人对企业债务不以其投入的资本为限,当企业负债摊到他名下的份额超过其投入的资本时,他除以原投入的资本承担债务外,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继续承担
    2023-02-21
    86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的退伙有什么责任
    《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入伙《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这里需要注意,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退伙(1)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之一情形时当然退伙: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③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
    2023-06-14
    176人看过
  • 个人合伙的合伙人责任有哪些
    1、出资违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12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2、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赔偿责任。按《合伙企业法》第26条的规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义务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5、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
    2023-04-16
    315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构成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1、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2、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该等委托法律关系受到相关法律规则的约束;3、在普通合伙人人数超过一名的情形下,全体合伙人理论上可以委托其中的一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亦可委托超过两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合伙人不签字公司能注销吗在工商局注销公司必须经过公司法人的清算程序,否则不会获得允许。如果公司内部因注销与否产生争议,不愿继续经营的股东可以转让股份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不收购的,可以转让给其他人。无人愿意接手股份的,这个股东可以考虑申请解散公司,部分股东愿意解散,部分不愿意解散,因公司僵局可能对公司、股东造成即时损
    2023-03-11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的人。有限合伙人原则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例外情况下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更多>

    #有限合伙人
    相关咨询
    •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6
      表见代理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即表见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与第三人缔结民事关系。 表见代理作为代理的一种,它就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否则,则不成其为代理,而是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只对缔约双方存在法律效力,不及他人。
    • 构成表见代理的要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29
      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代理权,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
    •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12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2、第三人有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第三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即行为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与第三人缔结民事关系,且行为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3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即表见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与第三人缔结民事关系。表见代理作为代理的一种,它就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否则,则不成其为代理,而是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只对缔约双方存在法律效力,不及他人。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须具备成立的有效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
    • 构成表见代理的要件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 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 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成立要件。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由此可见,表见代理可分为三类: 有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 有未越权表象的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