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职务犯罪受什么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06:55 71 人看过

医疗职务犯罪究竟是什么,会受什么处罚呢?

一、医疗职务犯罪是什么

从狭义上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分别依照刑法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那么这种受贿罪也可以说是医疗领域里的职务犯罪。

二、医疗职务犯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五十六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职务犯罪刑事犯罪国家怎么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一、附贪污罪量刑标准(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刑法贪污罪应如何量刑
    2023-04-10
    130人看过
  • 基层医疗检验领域职务犯罪原因是什么?
    一、基层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特点(一)涉案主体以单位“一把手”为主(二)发案环节比较集中药品的采购环节。医院的负责人、药事委员会负责人及负责采购的医院药房负责人成为药品采购的主要职务犯罪风险点,如某中心卫生院药库某负责人受贿案中,其人为多家医药公司销售药品提供帮助,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收受多家医药公司代理商44万余元。药品的使用环节。业务科室主任、医生、药库人员成为该阶段的主要风险点。某医院工会主席、内科主任受贿案中,先后多次收受医药公司代理商药品回扣款23万余元。某医药有限公司某业务员行贿案中,其人定期将回扣款给某中心卫生院药库主任,药库主任将其中部分回扣款给开处方的科室医生,部分回扣款自己留下。、医疗器械采购环节。医院负责人、业务科室、设备科、财务科成为风险点。如县人民医院院长受贿案中,在该院购买医疗设备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医疗设备厂家代理商10余万元。工程基建环节,医院的
    2023-06-03
    263人看过
  • 170万职务犯罪量刑,怎么处罚?
    当今的社会,钱是一个可以说是万能的纸,当然很多人一辈子都是在为钱奋斗,为钱生,为钱死,为钱奋斗一辈子。就出现了很多在职位,利用职位的便利看是贪污,这显然是一种不好的社会现象,甚至是一个败坏社会风气的现象。应该立即制止。那么170万职务犯罪量刑,怎么处罚?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关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认定和处理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关于自首的认定和处理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
    2023-06-03
    330人看过
  • 职务犯罪有什么种类,应当怎么处罚
    一、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一)职务便利类犯罪: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2、为个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获取非法的利益。此类犯罪是为个人利益而使用职权,而职权的本来使命是为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因此,其违背职务的行为必然要表现为对职权的“利用”。(二)滥用职权类犯罪:1、滥用职权型犯罪是以积极的越权行为为主要特征,而越权行为的标志是其违规性,即超越权力范围,一意孤行,坚持错误的决策,强行、擅自作出违反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2、滥用职权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公然为之,前面的利用职务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悄然为之,两者的秘密性特征不同。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三)疏于职务类犯罪:1、该类犯罪具体表现是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
    2023-06-03
    330人看过
  • 警察对职务犯罪犯罪有哪些处罚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时,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可以立案侦查:1。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2、非法搜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3、刑讯逼供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4、暴力取证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5、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6、滥用职权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除外);7、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非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除外);8、徇私枉法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9、民事、行政枉法判决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12、私放在押人员罪(刑法第四百条第一
    2023-08-08
    211人看过
  • 法院判处职务犯罪罪犯的刑罚
    职务犯罪有很多种,以职务侵占罪为例,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犯罪的特征(一)、犯罪动机的伪装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犯罪活动时都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思想斗争,年龄越大,职权越高贸然行事的就越少。他们既想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或侵占公共财物,以满足自己的非法占有欲,但又希望不被别人发现以保持其现有地位的巩固,在这种思想动机下,他们就千方百计的打扮自己,给自己的犯罪行为套上一副假面具,正是由于这种伪装性所以他们很容易麻痹一些领导和群众,从而看不清他们的真实面目,在其“先进”、“立功”的假面具的掩盖下,在广大干部群众一时认不清的伪装下,他们便有恃无恐,胆大妄为,不断强化其犯罪动机,毫无顾忌地进行职务犯罪活动。(二)、谋略上的“合法
    2023-07-07
    478人看过
  • 单位犯罪职工应受处罚吗
    如果是一些单位进行犯罪,员工没有参与的话是不需要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的,在很多时候单位犯罪一般是一些管理方面的人员会涉及到违法犯罪。《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6-12
    293人看过
  • 职务犯罪从轻处罚办法
    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会从宽处罚。具体情况是:一、在主观上,表现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二、在客观上,表现为被调查人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退赃、减少损失。(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侦办职务犯罪案件时不得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五)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
    2023-07-04
    308人看过
  • 犯罪集团的主犯会受到什么处罚
    主犯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应从主客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对主犯的认定,应以共犯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刑法第26条的规定为准绳,不能任意扩大或者缩小主犯的范围。主犯的刑事责任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集团犯罪故意)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2023-02-20
    414人看过
  • 涉嫌职务犯罪的怎么从轻处罚
    一、涉嫌职务犯罪的怎么从轻处罚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当事人如果主动认罪认罚,并且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或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或积极退赃,减少损失,或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在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二、哪些职务犯罪分子不予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1、不如实供述罪行的;2、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3、属于共同犯
    2023-05-18
    487人看过
  • 医疗单位受贿罪处罚是怎样的
    医疗单位受贿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受贿数额在l0万元以上的;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这些行为是通过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但是他
    2023-06-13
    128人看过
  • 国税职务犯罪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
    有些为税务工作的人员是会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的,因为他们需要为缴纳的税款进行核对安排,所以会有很多人为了逃避税款,所以会受到贿赂的情况,这时候如果受到蛊惑就是造成的犯罪,那么这时候在法律的规定下关于国税职务犯罪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国税职务犯罪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那么,税务人员职务犯罪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我们一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税务人员实施税收职务犯罪行为,应当按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税务人员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税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为犯罪主体的职务犯罪,诸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税务人员
    2023-04-19
    100人看过
  •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
    2023-04-06
    129人看过
  • 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刑法处罚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税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为犯罪主体的职务犯罪,诸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税务人员均可构成。但刑法规定的只能由税务人员构成的职务犯罪只有两个罪名,即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相关法条链接我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
    2023-06-07
    39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职务犯罪侦查流程是怎样的职务犯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那么,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
    • 医疗事故罚金受案医疗事故罪处罚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17
      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刑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基层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2
      1、涉案人员价值观扭曲,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医务人员意志薄弱,经不起考验,人生价值观蜕变为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尤其在看到某些行业收入比自己高,就出现了扭曲心理,陷入犯罪泥潭。所涉案人员忽视法律知识学习,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案人员把医疗回扣视为劳务所得,认识不到其受贿犯罪的性质,或者认为医疗回扣是行业规则,争相效仿,导致了医疗领域受贿之风盛行。 2、涉案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 某些医院人事、
    • 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能受什么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0
      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相关法律规定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余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余机关予以协助。
    • 怎么处罚职务侵占犯罪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2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案(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