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自然死亡或意外事件造成的死亡不算“凶宅”,且一般房价价格较低。在买合同中,一般互相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能构成欺诈或者隐瞒。
那么凶宅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呢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市场出现了较多因“凶宅”买卖引发的纠纷,究竟哪类房屋属于“凶宅”,出卖人应负何种信息披露义务。法律上“凶宅”的认定,通常以交易房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为主要判断标准。具体案件审理时需结合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报警记录、勘验笔录等个案举证综合分析判断。“凶宅”的外延不能肆意扩大,应严格限定在非正常死亡的范围内,以免苛以卖方过重的信息披露义务。出卖人明知却隐瞒“凶宅”信息,法律上评价为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构成欺诈,合同可撤销。但生老病死系自然规律,此类正常死亡为社会普通民众接受和认可,所涉交易房屋不应当认定为“凶宅”,买受人主张构成欺诈要求退房的,法院不予支持,除非合同双方对此有特别约定。
买到凶宅怎么办,可以要求退房吗
买到凶宅买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可以要求退房。卖方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欺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买方可主张所购买的房屋因“凶宅”造成经济价值减损,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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