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还没成立则劳动合同应该与谁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1:52:04 440 人看过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按照公司的理论,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承担,一旦公司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的行为,但是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该对筹备过程中的一切债务负责。由此我们认为,筹备中的公司不是用人单位,发起人才是用人单位。发起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雇佣员工并形成劳动关系。一旦公司成立,则发起人雇佣员工的行为也就被视为是公司雇佣员工的行为。员工成为公司的雇员。反之,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则发起人仍须对员工负责,承担一切用工责任。

因此,员工有权要求筹备中的公司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发起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由于公司营业执照尚未拿到,公章也没有,因此不需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但员工应该注意,一旦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就应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司的公章,作为对这次雇佣行为的追认,从而使发起人的个人行为成为公司的法人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签公司劳动合同应该有哪些条款
    一、签公司劳动合同应该有哪些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二、劳动合同的特点包括哪些?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2023-04-29
    192人看过
  • 分公司签订合同签字人应该是谁?
    一、分公司签订合同签字人应该是谁?要看合同相对方是否要求总公司法人代表必须签字,如果对方不是特别要求,可以只有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即可,分公司对外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都由总公司继受。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
    2023-06-02
    427人看过
  • 员工没签劳动合同,公司却没出资买保险,公司应该怎样处理
    1、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还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告公司吗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
    2023-08-08
    256人看过
  • 没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该找谁?
    如果没有签合同不发工资公司可以找到仲裁委,请求申请劳动仲裁,带着自己的身份证、仲裁申请书、能够证明与所工作的公司的劳动关系的材料,拿着这些材料就可以去申请仲裁,仲裁委会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如果调查符合事实那么将会得到之前二倍的工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老板好商量的话最好可以尝试协商解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没有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员工可以去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劳动仲裁申请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明材料。一、政府机关合同工可以随时
    2023-03-07
    67人看过
  • 应该支付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公司违约金吗
    1、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是有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4、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5、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事项1、用人单位的名称
    2023-04-03
    100人看过
  • 应届生是否应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算应届生。和劳务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事项外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有效吗看工作性质,合同有效就有用。签订劳动合同,须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长短,并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试用期及转正后所执行的薪资结构、薪资数额、支付方式、扣缴个人所得税额、缴纳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第三,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需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方面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其他情形约定违约金都是无效的。第四,为了保护企业的
    2023-07-03
    402人看过
  • 应如何理解李某与该公司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李某因看到一公司的招聘广告,遂前往应聘,该公司经过面试程序认为李某是某岗位的合适人选,遂决定聘用李某,在面试中,该公司告知了李某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状况、劳动报酬,并询问了李某有无补充意见,后李某与该公司达成一致,李某自下周开始上班。李某上班后一周,单位与李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在书面劳动合同中,缺少了社会保险的条款。后李某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单位也签字盖章。问:应如何理解李某与该公司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该书面劳动合同因缺少法定必备条款而无效;同时因劳动合同无效,视为李某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李某与用人单位应重新签订完备的劳动合同;如果李某已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则李某可以主张超过一个月的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第二种意见:该书面劳动合同因缺少法定必备条款,所以劳动合同不成立;因劳动合同不成立,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劳动者的损失。第
    2023-06-05
    396人看过
  • 公司成立还没有签订合同能注销公司吗
    公司还未成立即签订协议是可以的。公司的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协议由公司承担履行责任,公司因故无法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发起人承受。一、在哪些情形下股东与公司债务有连带责任关系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足额出资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
    2023-03-23
    406人看过
  • 与公司签订合同多久成立
    与公司签订合同在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公司成立多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与公司成立多久无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6-15
    440人看过
  • 入职三个月公司未签实习合同与劳动合同且没有工资,应该怎么办?
    一、上班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没签劳动合同,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入职一个月以上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入职一个月以上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2023-04-18
    3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公司谁签字会有效?
    一、单位该由谁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通常只要盖公司的公章即可。法人代表的签字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中包括劳资双方的签字或盖章。而作为单位一方,更多的是要看其在劳动合同中的盖章,因此,只要有公司的盖章,谁在上面签的字并不重要。如果没有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才显得比较重要。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二、主体1、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
    2023-03-27
    408人看过
  • 公司与你员工没签劳动合同三年还能在要吗
    1、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2、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劳动者赔偿。3、只要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原则上无需用人单位同意。4、若用人单位迟迟不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一、解除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2、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3、另外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1)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限而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损失赔偿责任。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
    2023-06-25
    206人看过
  • 同一集团不同分公司劳动合同与谁进行签订?
    一、同一集团不同分公司劳动合同与谁进行签订?同一集团不同分公司劳动合同与谁签订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会无效(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四)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
    2023-05-20
    228人看过
  • 公司分立不签劳动合同有没有赔偿
    1.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者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分立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2.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
    2023-03-02
    42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1您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3公司拖欠您两个月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单位予以支付;4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的话您还
    •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告谁,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以分公司和总公司为被告。如果是母子公司,就只有子公司未被告。总分和母子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要自己都没搞清楚是总分还是母子。
    • 如果要与公司签约合同,那劳动合同应该怎样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9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 与公司签劳动合同等同于与公司签劳务合同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
      二者不一样:1、可以同时签多个劳务合同,但只能签一个劳动合同。 2、很多区别,签劳动合同的话能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的权益;劳动合同具有唯一性。
    • 与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与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5
      你提到的与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样证明与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问题,其实你朋友与他公司之间已经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