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单位是经常有纠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7:23:47 68 人看过

拆迁办单位不一定有纠纷。拆迁时是否会产生拆迁纠纷是要根据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如果赔偿到位的话,没有强拆的情况是能够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拆迁办部门是指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一切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

一、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解决

强制拆迁是专门有程序条件的,如果违法,可以起诉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1、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为可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可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为可复议

从房屋征收纠纷行政复议的原则来看,将其范围限定在征收管理机关或人民政府及其其他部门就征收管理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在以往的城市房屋拆迁过程涉及许多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认定拆迁单位的资格、安置办法、裁决、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当事人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还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还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2、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3、但是在离婚时,由于购得安置房时补偿的差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商用住房拆迁如何补偿

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时,政府拆迁部门应当给予以下补偿:1、房屋价值补偿;2、临时安置补偿;3、搬迁费补偿;4、搬迁奖励、补助。就上述补偿,政府拆迁部门应与被拆迁人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确定具体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时,政府拆迁部门是否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拆迁有纠纷拆迁合同还有效吗
    一、拆迁有纠纷拆迁合同还有效吗?拆迁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被拆迁人不履行拆迁合同申请强拆需准备哪些材料?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三、拆迁纠纷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同一拆迁行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2、拆迁行为主体往往游移不定。在现行的制度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后,拆迁补偿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才能达成。但由于双方意愿差异,往往协商难度大,拆迁人又借
    2023-06-15
    140人看过
  • 拆迁的房产纠纷怎么投诉征收单位
    遇到拆迁纠纷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去拆迁的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上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一、房屋拆迁纠纷应当如何处理1、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2、行政
    2023-02-24
    420人看过
  • 发生拆迁纠纷拆迁款有利息吗?
    一、发生拆迁纠纷拆迁款有利息吗?1、发生拆迁纠纷,拆迁款一般没有利息。即使拆迁款没有领取到,通常是没有利息的,除非是协议上有规定的利息。若是被拆迁人对补偿协议当中制定的补偿的金额没有异议,只是一直拿不到协议中预订的补偿款的话,是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即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发放补偿款,则被拆迁人可以携带协议到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2、拆迁方不支付拆迁款,可以向法院起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吗?1、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
    2023-04-19
    147人看过
  • 拆迁经济纠纷请律师要钱吗
    临时安置补助费
    需要钱的;一般来说律师收费根据委托事项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所影响,一般民商法律服务标准是如下:(一)拆迁补偿纠纷律师收费标一审阶段: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二)拆迁补偿纠纷律师收费标二审代理阶段: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拆迁补偿纠纷律师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3、拆迁补偿纠纷律师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
    2023-03-25
    250人看过
  • 拆迁过程中有公房拆迁纠纷吗?
    一、拆迁过程中有公房拆迁纠纷吗?有,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行政或司法强制(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二、分割房屋拆
    2023-06-15
    469人看过
  • 拆迁三方有纠纷能强拆吗?
    一、拆迁三方有纠纷能强拆吗?1、拆迁三方有纠纷不一定能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前,可能需要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城市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必须作出书面裁决并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二、房屋拆
    2023-04-19
    73人看过
  • 农民房拆迁是否算经济纠纷?
    关键是看具体纠纷的内容。对安置补偿合同提起诉讼的,应当是民事诉讼。未签订拆迁补偿合同的,仅对拆迁公告不服提起诉讼,应属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在于诉讼主体不同,请求范围不同。例如,民事诉讼可以要求间接损失,行政机关只能根据不同的要求要求直接损失。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很多,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平等保护财产权等,拆迁补偿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农民房买卖无效之议!最近看《南方周未》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期(2008年3月13日)的一篇文章,第15版的《宋庄案还在开庭》,其中主要写到关于农民房买卖的效力以及后果问题,虽然文中案情发生在北京,然后我觉得本案对于深圳有着同样深远的意义,深圳作为一个成农村城市化的城市,留下了无数的农民房,同时就我们目前所接触到的情况来看,深圳农民房买卖,也成为房产交易一个主要方面,作为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认为有必要对于农民房的买卖作一些议论。根据农村居民不得出售宅基地给
    2023-07-01
    6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返迁有纠纷如何办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一、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管辖权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2023-03-19
    466人看过
  • 拆迁办属于机关单位吗
    拆迁办不属于政府企业。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出台之前,拆迁办是政府的一个临时部门,主要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物。但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之后,迁拆办转为房屋管理征收办公室。其至始至终都不是政府企业。一、违法用地企业能否获得拆迁补偿违法用地企业,如果企业被拆迁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那么无法获得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二、关于动迁补偿以谁为被告动迁补偿可以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以人民政府为被告。《城市房屋
    2023-03-15
    418人看过
  • 拆迁是不是有纠纷就不拆了?
    一、拆迁是不是有纠纷就不拆了?拆迁并不是有纠纷就不拆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维权是有期限的,如果是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的期限是6个月,如果申请了复议的,收到复议决定书15天内起诉。二、遇到房屋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哪些1、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2、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
    2023-04-19
    302人看过
  • 通常拆迁纠纷多久可以开庭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举证期满后,法院往往才会安排开庭。所以说从立案到开庭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但有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举证期也相应变短,另外举证期也可以当事人约定,经法院同意后生效。开庭时间还收送达情况的影响。有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即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要经过六十天,公式满六十天之后,才能开庭审理。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另外,对于一个案件需要开几次庭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主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是否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应以查
    2023-02-20
    322人看过
  • 证明原单位无经济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
    一,承诺人姓名身份证号。二,本人与公司无劳动关系,现本人有关事宜做出如下承诺:1、本人不是公司正式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本人瑾委托公司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公司没有义务为本人承担任何社会保险。2、本人承诺因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因此而导致任何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公司无关,一切后果自负。3、本人在做出本承诺书后,不得在事后以公司为本人缴纳过社会保险为由要求与公司确认存在劳动关系而提出发放工资等任何索求。4、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三、承诺人。四、日期。无债务纠纷证明的书写无债务纠纷证明兹有本公司员工,因需要办理事务,现委托公司开具一份其本人无债务纠纷的证明书。本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经过调查研究,证明该员工却无债务纠纷,特予以开具无债务纠纷证明,但仅对今天及以前的债务纠纷做出证明。对于之后的情况,
    2023-07-16
    316人看过
  • 拆迁单位在家庭纠纷中扮演什么角色?
    拆迁单位不负责因拆迁产生的家庭纠纷。拆迁单位一般属于行政单位,行政单位没有职权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或者人身纠纷,或者说家庭纠纷。如果家庭人员因为补偿事宜产生纠纷,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官对该纠纷作出裁决。在不服征收补偿协议,不服征收决定,不服补偿吧标准的情形,才属于行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10、婚约财产纠纷;11、离婚纠纷;12、离婚后财产纠纷;13、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14、婚姻无效纠纷;15、撤销婚姻纠纷;16、夫妻财产约定纠纷;17、同居关系纠纷:(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18、抚养纠纷:(1)抚养费纠纷;(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19、扶养纠纷:(1)扶养费纠纷;(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20、赡养纠纷:(1)赡养费纠纷;(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21、收养关系纠纷:(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22、监护权纠纷;23、探望权纠纷;24
    2023-07-01
    425人看过
  • 公民与拆迁机关有纠纷拆迁怎么办
    1、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申请可以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任何一方提出,但必须是与某拆迁事项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裁决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无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位申请裁决的,应出具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裁决申请应当在拆迁期限内提出。裁决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2)申请裁决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2、行政或司法强制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
    2023-03-01
    495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贵阳经常发生拆迁纠纷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4
      当事人是可以直接到行政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只有证据齐全才能保障到自己的申请可以获得法院受理。
    • 买了单位的房子拆迁有纠纷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7
      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
    • 经常拆迁申请书原单位拒不执行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就你介绍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经常加班正常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1
      我认为是正常的,但是要给予相应补偿。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来。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
    • 拆迁办是什么单位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6
      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 拆迁办公室简称拆迁办,一般来讲,拆迁办不是常设机构,只是临时部门,其人员构成可能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甚至包括临时雇佣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有各自的单位和部门,比如,属于房管局、土地局甚至地方党委、政府乃至公检法等各个部门,他们的组织人事关系以及工资关系等,都在原单位,到拆迁办只是行政上的借调。 1、负责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