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权利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09:22:22 253 人看过

女职工怀孕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的权利;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其他。

一、女职工主要享受哪些劳动权益

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上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对劳动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因此也就不能扣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和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二、孕期公司破产该怎么办?

1、怀孕期公司破产清算除了公司宣布关闭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补偿金以外,还要为该职工预留生育津贴,还包括其因生育无法工作这段时间的赔偿。企业宣布破产不是说句话的事情,届时公司善后事务由破产清算组负责,它仍有责任为怀孕女职工支付相关费用。也可以就此事与其协商解决。在准备怀孕前,不仅要看自己的身体条件经济条件是否具备,还要看外部环境是否具备条件。天时地利人和才好。当事人可以要求清算组考虑支付到哺乳期结束前的生育保险。2、企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公司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女职工的费用有:破产安置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报销等。其中,职工工资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果是私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一样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3、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即孩子一周岁止)并在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按规定执行。如果该企业已为职工投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可由女职工本人持有关生育证明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三、一个月产检几次不扣工资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时长与计算方法如下:怀孕第一至第七个月,每月可享受一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八个月,每月可享受两天产检假;怀孕九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四天产检假,但其中两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的规定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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