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作品能否诉讼保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1:30:38 185 人看过

知识是财产权利之一,是财产保全的财产类型,所以符合保全条件的,法院可以保全知识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知识产权作品种类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划分标准,国际法和国内法是划分的根据。

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成果即WIPO所划定的范围,但给予保护的内容却由国内法所确立。例如:发现权。对广义知识产权的划分,也有按1992年国际保护工业产权东京大会的标准,将知识产权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利和识别性标记权利两大类。前者包括发明专利权、集成电路权、植物新品种权、Know-How技术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版权、软件权等。后者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志权。当然,识别性标志也渗透着智力创造,只不过功能、表现形式侧重点不同而已。狭义的知识产权,指工业产权和版权。本书以产生权利的法律依据作为划分的标准。

(一)根据国内法的分类,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或版权)(第94条)、专利权(第95条)、商标专用权(第96条)、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第97条)。由于发现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应用,即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把它作为版权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

(二)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类别: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工业产权(Indstryproperty)作为一种动产,有企业形态的产权涵义。但又是一种知识产权(IntellectalProperty),具有知识形态的含义。工业(Indstry)应作广义的理解,它本身就包括农业、工业、采掘业、商业等所有的产业部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称为知识产权三大支柱。地理标志、传统知识、生物多样性等相关知识产权有待国内法加以保护。

(三)根据国际法的分类

广义的知识产权分类也就是根据国际法的分类,主要是根据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如下8类:

a.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b.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c.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发明的权利。

d.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e.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f.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

g.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h.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书画作品有知识产权吗
    法律综合知识
    毫无疑问地,书画作品享受法定的知识产权,这在实践层面上被视为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术作品包涵丰富多样的样式,如绘画、书法、雕塑以及其他富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造型艺术作品。此类内涵深远的作品,其版权保护自作品问世之日起便自动生效,无需经过发表或者版权注册等程序。著作权所包含的权益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利。因此,任何未经授权的行为,无论是商业用途还是其他形式的侵权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可能发生变更,但著作权的归属却始终保持不变,归属于创作者本人。对于书画作品而言,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长达创作者终身及去世后的五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
    2024-05-09
    441人看过
  • 数据信息能否作为知识产权
    一、数据信息能否作为知识产权1、数据信息一般不能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而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二、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一)、法律分析: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首先,确认级别管辖。知识产权纠纷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然后,确认地域管辖。知识产权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
    2023-06-19
    59人看过
  • 知识产权诉讼在哪里诉讼
    一、知识产权诉讼在哪里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专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知识产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一)专利权的行政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专利纠纷进行行政调处。(二)商标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三)著作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国家版权局和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三、知识产权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一)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同时提交诉讼书,诉讼书的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及理由。
    2023-06-16
    185人看过
  • 知识产权撤诉后能否再起诉
    一、知识产权撤诉后能否再起诉知识产权案件原告申请撤诉后,如果法院准许撤诉的,当事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知识产权纠纷如何处理1、协商。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后,对纠纷问题有了一个解决方式,达成一个和解协议。2、调解。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申请,由法院、仲裁机构或调解人在当事人进行协调,之后对纠纷达成协议,解决知识产权纠纷。3、处理。这个是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处进行处理,也就是处理知识产权纠
    2023-04-26
    204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合作作品著作权属于谁
    我国立法中规定的“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在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中被称为“共同作品”或“整体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创作的、统一而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认为这才是合作作品。共同作品通常由合作者共同构思和确定编写提纲、分工写作、统一定稿,由于思想观点相互渗透,以致虽有写作分工,也无法确定哪一部分属于谁的创作,所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归属于合作双方,但也可以进行协议。一、合作作品著作权如何行使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二、共同作品作者的外部关系①共同作品被他人侵权当共同作品的著作权受到他人的侵害时,各合作作者均有权单独请求赔偿和享有诉权,而不必征得其他合作作者的同意或授权,但不得损害其他合作作者的权利;因此取得的利益,应当合理地
    2023-06-19
    365人看过
  • 知识产权撤诉后能否再起诉,知识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一、知识产权撤诉后能否再起诉知识产权案件原告申请撤诉后,如果法院准许撤诉的,当事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知识产权纠纷如何处理1、协商。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后,对纠纷问题有了一个解决方式,达成一个和解协议。2、调解。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申请,由法院、仲裁机构或调解人在当事人进行协调,之后对纠纷达成协议,解决知识产权纠纷。3、处理。这个是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处进行处理,也就是处理知识产权纠
    2024-01-24
    316人看过
  • 作品名称怎么获得知识产权保护
    一、作品名称怎么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作品名称是否受保护没有明文规定,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在2001年12月25日作出的权司(2001)65号《关于文学作品名称不宜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答复》中认为,作品名称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取决于该名称是否具有独创性,如具有独创性则应保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倾向于作品名称不单独享有著作权,有案例法院审理认为,一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除具有独创性外,还要能独立表达意见、知识、思想、感情等内容,使广大受众从中了解一定的讯息,不应当仅是文字的简单相加。实际上,在诉争商标第一次异议复审阶段,梦工厂有主张过功夫熊猫KUNGFUPANDA电影名称的著作权,但商评委没有支持,之后在行政诉讼中,梦工厂明确放弃了该项主张。电影名称及角色名称难以单独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知识产权一般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
    2021-12-23
    108人看过
  • 知识产权诉讼与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问题
    知识产权诉讼比普通的民事诉讼要复杂一些,最为特殊的是赔偿数额的计算。理论上讲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适用我国一般民事赔偿原则,采用填平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在实践中基本做不到这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知识产权赔偿的计算一般采取三种方式:第一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第二是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这两种计算方式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的问题,想想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有哪个被告会主动交出账本,老老实实地交代自己因为侵权获得了多少收益,法院也不能做到强制被告交出账本,没有账本就无从知道被告到底因为侵权获得了多少的收益。实务中还有比较极端的例子,被告刚刚开始侵权,还没有获得利益,反而因为前期准备花了不少的成本,其收益为负数,这种情况下怎么赔偿?第二种方式似乎原告可以向法院递交自己的账本证明自己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但是也有问题,怎么证明自己收益减少就是因为被告的侵权所致呢?司法实践
    2023-04-23
    118人看过
  • 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知识产权诉讼的特点
    一、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如下:1.起诉民事诉讼从起诉开始,起诉就是启动诉讼程序。起诉需要准备原被告的主体资料,起诉状证据材料。2.法院进行审查通常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7日内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3.安排日期开庭同意立案后,通常法院会同时告知开庭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负责人。4.开庭庭审的具体流程如下:(1)庭前准备法官会核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宣布庭审的纪律,以及告知合议庭的组成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回避。(2)法庭调查即通过讯问被告人和审查、核实证据材料,查明案情的真相。(3)法庭辩论即控辩双方相互质证。5.宣判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二、知识产权诉讼的特点知识产权诉讼有如下特点:1.诉讼主体广泛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受让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有可能成为诉讼主体。2.诉讼法律关
    2023-06-21
    407人看过
  • 作品的知识产权归谁所有
    1、新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利用本单位的材料和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合同的,本单位为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1992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5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以申请延长三年。自1993年1月1日起至现在,2013年申请的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作品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笔者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有权从单位领取固定的劳动报酬,享受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工作条件,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
    2023-05-07
    134人看过
  • 知识产权知识怎么引用他人的作品才不侵权
    对于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才不会构成侵权:1、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这主要是一个引用适量的问题。3、引用作品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这里主要是指引用作品的风格、意图和表现手法,不能任意歪曲、篡改、割裂原作品,并应按《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作品中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2024-04-28
    191人看过
  • 知识产权要怎么保护,司法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知识产权要怎么保护(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1、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3、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4、防止企业的垄断发生,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即科技强国。(二)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有哪些一般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时,可以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1、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通过向工商局、专利局、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举报,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从而从根本上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涉及海关备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向海关提出查处。3、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
    2024-02-10
    399人看过
  • 如何识别知识产权作品的构成要素
    1、如何认定作品的知识产权构成要素,什么是作品,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对此进行了界定。文章认为,作品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素:一是限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二是作品应当具有原创性;三是在司法实践中能够以某种有形的形式进行复制,在判断作品是否构成作品方面,争议并不多,主要集中在作品原创性的认定和是否可以有形形式复制上。例如,最高法认为“只有原创的、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才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但从目的解释的角度看,原创性的认定标准可以从著作权法的设立目的来确定。建立著作权法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鼓励创新,促进科技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二是平衡创作者、投资者和其他相关人士的利益。这一目的可以从著作权法的总体规定中获得,如职务作品和电影作品的所有权。能否以有形形式复制著作权法规定,以有形形式复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明确著作权法保护的
    2023-05-07
    436人看过
  • 转让作品知识产权多长时间
    转让作品知识产权,转让大约需要3个月左右时间。业内普遍采用加急方式(在原有基础上还需要加急费),被转让人从第二天到一个月内可以拿到著作权转让证书。《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第二十七条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一、著作权几年有效期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有效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
    2023-02-21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股权能否作为知识产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0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把其知识产权入股而获得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2022年知识产权能否作为股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2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把其知识产权入股而获得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民事诉讼是否属于知识产权诉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3-20
      知识产权诉讼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种诉讼的总称,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从这一角度讲,知识产权诉讼不是一类单独的诉讼类型,其本质仍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刑事诉讼的总和。
    • 如果建筑作品的知识产权权保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1
      如果您所述为实,我首先向您的独创精神表示敬佩。 我对知识产权有一定研究,因此愿意与您分享有关经验,有以下分析供您参考。 1、您应确定自己工作岗位的职务内容和科研范围,再对比自己软件的用途和范围,如果不相似,则职务作品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获得削弱; 2、您应确认源代码内容不是由原单位代码改变,即使有改善也不好。所谓独创性应当具备; 3、原单位电脑、数据库、服务器等存储设备中是否有有关代码的留存,没有,
    • 视频作品的知识产权怎样保护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3
      视频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1)对于侵犯视频作品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权利人可进行著作权登记,经登记的著作权发给登记证明,可在纠纷中作为证据使用。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