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8 07:02:31 456 人看过

一、什么是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人

占有保护请求权人,指的是对某物享有占有权,并在其占有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请求相关保护措施的人。

1.占有并非一种权利,而是一种事实状态,但法律对其给予了一定的保护。

2.无论占有人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只要其占有受到他人的非法侵害,都可以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

二、占有保护请求权内容

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

1.返还原物请求权主要适用于占有物被他人非法侵夺的情形。

(1)在这种情况下,占有人有权要求侵夺者返还其占有的物品。

(2)非因他人的侵夺而丧失占有的,如因受欺诈或者胁迫而交付的,不享有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2.排除妨害请求权适用于占有被他人妨害的情形。当占有人的占有受到他人的妨害时,占有人有权请求妨害人停止妨害行为,并排除妨害。

3.消除危险请求权则适用于占有物存在具体事实危险的情况。当占有物面临具体事实的危险时,占有人有权要求相关当事人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以确保占有的安全。

三、请求权行使与期限

占有保护请求权的行使期限因请求权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1.对于返还原物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这意味着占有人必须在一年内提起返还原物请求,否则将丧失该权利。

2.对于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由于其与妨害或危险的持续状态紧密相连,因此原则上不受时效限制。只要妨害或危险持续存在,占有人就可以随时提起相应的请求权。

3.即使占有人因返还原物请求权消灭而未能成功行使该权利,如果其对物享有其他实体权利(如所有权),仍然可以依照其实体权利提出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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