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出资证明书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8:01:00 281 人看过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股权转让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

一、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直接转让股权吗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转让后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特别情况下,即原股东未尽到完全出资义务或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需在其出资义务限额内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的登记。

三、股权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变更需要的手续有:

1、作出股东会决议

2、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制作公司章程修正案;

4、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去哪里办理股权转让证明?
    股权转让在哪里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明确是那种类型的公司。不同性质的公司办理股权转让的程序不同,所以股权转让的经办机构也不完全一样。民营企业一般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外商投资企业一般先到商务局审批,审批完成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国有企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批准,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此外,股权转让还涉及税务申报。一般情况下,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要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然后持完税凭证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省市也可以同时办理纳税申报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建议先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想补办出生证明去哪里办理?所在地管辖的派出所办理出生证,还需有以下证件:1.儿童父母亲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出具夫妻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育的证明。2.儿童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2023-08-08
    17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公证去公证处怎么办理
    股权转让公证去公证处怎么办理?办理股权转让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一)合资(作)公司提供的材料:1、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2、转让前公司的章程;3、由工商局出具的股东情况证明(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到市工商局信息中心索取);中外合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可提供政府批准证书。4、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成立时验资证明;5、有关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司印章);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各董事签名并盖公司印章)。6、他方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的原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二)转让方、受让方需提供的材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3、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
    2023-03-03
    182人看过
  • 撤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如何处理?
    一、撤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如何处理?撤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处理方式是放到公司内部来进行一个保管,这是一种证明方面的文件,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原来的股东是没有存在着出资的,这样的一种状况已经被撤销了,而且需要注销原来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二、股权转让出资证明书如何处理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三、出资证明书怎么写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证券法》及相关法
    2023-06-02
    427人看过
  • 股东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未办理转让手续怎么处理
    一、股东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未办理转让手续怎么处理1、股东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未办理转让手续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出资的条件;(2)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二、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等。(一)不适当出资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段时
    2023-04-20
    427人看过
  • 出资人以不能转让的其他公司股权出资怎么处理
    一、出资人以不能转让的其他公司股权出资怎么处理1、出资人以不能转让的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出资的条件。(2)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二、股东出资额不足怎么办1、减资一旦采用这种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
    2023-04-20
    462人看过
  • 股权出资带来的股权转让
    不是,股权出资是股权转让的一种。通常依不同的标准或从不同的角度,可对股权作以下分类: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既为自己的利益又兼为公司的目的而行使的股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股东会的召集请求权、任免董事和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请求权、对董事或监事提起诉讼的权利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
    2023-04-15
    404人看过
  • 公司未出资的股东怎样出资转让股权?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一、什么是股权受让股权受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并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单中股东的姓名、住所和出资额。受让人的义务是按照约定支付购买股票的价格。二、股权转让纠纷应如何处理?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
    2023-06-28
    42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与股本转让有哪些不同
    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有何异同?律师解答:1、股权转让,是法学界和经济领域熟知并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2、股份转让,一般是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因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转让就是相应股份的转让。3、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来源于老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该条规定的本意就是针对公司股权转让的,只是在表述上容易让人误解。修改后的新公司法修正了这一点。4、股本转让,这个概念在实践中用的较少,是民间对股权转让的称谓,本质和本意还是股权转让,工商局也是按照股权转让来进行变更登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根本就没有股本转让的登记事项;股本在财务上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股份转让也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公司法》(新)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专章进行了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设总股
    2023-04-21
    356人看过
  • 出资证明书或股票
    出资者是否取得出资证明书和股票不是认定其股东资格的必备要件。出资证明书和股票性质上是物权凭证,是证明股东持有股份或出资的凭证。出资者出资后,只要公司一经批准登记成立,出资者就当然地转化为公司股东。公司就有义务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股票,出资者也享有出资证明书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这种权利来源于其股东身份,出资证明书和股票在其中只起到证据的作用。即使没有出资证明书或者股票,只要出资者能够证明其已经依据公司章程和设立协议缴纳了出资,就应当依法认定其股东资格,即不能以出资者不具有出资证明书或者股票而当然否认其股东资格。一、股东必须在公司任职吗?股东在公司任的职务没有定性,可以是任何职务,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职,都是有可能的。比如很多股份制公司,员工也持有公司股票,管理层也持有公司股票,都是公司股东。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
    2023-06-22
    212人看过
  • 股权转让、投资转让、股权转让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答:1.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或股份,这是法律界和经济界所熟知和认可的;(2)股权转让一般与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因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分为等额股份,股权的转让就是相应股份的转让,实际上,出资的转让也是股权的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本文的初衷是处理容易被误解的公司股权转让问题。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此进行了修订股权转让的概念在实践中很少使用。是股权转让的民间称谓。股权转让的本质和初衷是股权转让。工商局还根据股权转让情况进行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无股权转让登记事项;股本为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也为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设立总股本并将其平分为若干股。有限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股权
    2023-05-07
    135人看过
  • 股权转让怎么证明没有债权债务
    一、股权转让怎么证明没有债权债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转让债权时,按要求履行了出资责任的,就不存在债权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二、股权转让程序股权转让程序的基本含义: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
    2023-05-11
    80人看过
  • 产权转让证书和股权转让证书有哪些规定
    产权转让凭证和股权转让凭证有何规定?产权转让凭证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行政机关登记的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凭证,企业股权转让文件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文件(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凭证,股权转让证书有下列规定:股权转让证书是指股份制试点企业因收购、继承、赠与等原因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书。包括上市股票的证明文件和企业内部发行股票的出售、继承、赠与,按照转让时证券市场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企业内部发行的股票,应当按照成交价格粘贴交易时发行的票据;继承、赠与时制作的凭证,暂按股票面值征税
    2023-05-07
    147人看过
  • 股权书怎么证明
    律师事务所
    一、股权书怎么证明兹证明×××是上述公司×××缴清股款和不加缴股份的`所有人,股权转让只能由该股东亲自或由其合法授权代理人办理,出示正式背书的股权证,然后更改公司登记。本股权证经公司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的印鉴,特此为证。(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总管签字)年月日二、工商股权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提交的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
    2023-06-09
    312人看过
  • 股权转让股东会声明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股权转让股东会声明书范文是怎么样的?转让人:XX受让人:XX根据西华县宏源商贸公司的章程规定和股权转让人的申请,股权转让人、受让人双方于2014年10月18日,在西华县工商局自愿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人张磊将其在西华县宏源商贸公司的股权100%转让给受让人所有。转让双方自签字之日起,股权交割清楚,签订转让协议前引起的债权债务由转让人承担,与我公司无关。特此声明XXXX年XX月XX日二、股权转让过程中应予以考虑的事项(一)股权转让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公示公信力,且根据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是股权转让最低限度的形式要求(鉴于各地工商变更所需材料并不尽相同,建议最好咨询当地工商部门),一般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2、股权转让对价支付凭
    2023-04-13
    35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出资证明书是什么意思,与股权转让发票等是否有冲突,需要怎么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5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
    • 公司股权转让(不是股权转让)出资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0
      不,股权投资是一种股权转让。股权通常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或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以分为自利权和共同利益权。自利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出资证明或股票请求权、股份转让转让请求权、股息和股息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共同利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和公司目的行使的股权。主要包括:参加股东大会的投票权、股东大会的召集请求权、任免董事和公司管理人员的
    • 去哪里办理股权转让证明?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0
      股权转让在哪里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明确是那种类型的公司。不同性质的公司办理股权转让的程序不同,所以股权转让的经办机构也不完全一样。民营企业一般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外商投资企业一般先到商务局审批,审批完成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国有企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批准,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此外,股权转让还涉及税务申报。一
    • 请问股权出让未实缴但转让的股权怎么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6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 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
    • 股东转让股权欠债,股东怎么处理股东转让股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6
      股权转让--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股东权利的转让。公司运作中,常用的“出资转让”与“股份转让”,两者、同“股权转让”在使用时意思没有实质性差别,只是“股权转让”使用较少。出资是公司设立前出资人或股东的行为,公司一经成立出资人的出资即转化为公司法人财产,即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对应的,出资人获得的是股东权,而非财产,因此此时不是,也不可能转让“出资”,故法条上界定为“股权转让”在概念上是最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