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对总公司是没有影响的,分公司负责人不能担任其他公司法人三年内不能担任法人董事监事经理。如果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如果没注销,分公司的还是在法律上存在的,如果签定一些民事合同还是有效的,会对于总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最好还是把公司注销掉。
一、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是什么
首先,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
再次,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它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
3、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依据《民法典》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它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
-
吊销未注销股东如何影响公司的发展?
69人看过
-
分公司不注销总公司可以注销吗
355人看过
-
公司注销后对公账户不注销有没有影响
62人看过
-
公司吊销未注销啥意思
313人看过
-
分公司能否独立存在,不受总公司注销的影响?
247人看过
-
被吊销公司法人的影响吗
348人看过
公司吊销是指代销公司营业执照,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更多>
-
-
分公司吊销对总公司的影响,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0分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对总公司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因违法行为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总公司必须承担责任,承担被罚款项,而后由总公司责成追偿。分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不能担任其他公司法人三年内不能担任法人董事监事经理。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
-
公司被吊销了执照但未注销,公司吊销未注销有哪些后果?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6公司被吊销执照而不及时申请注销的,则会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处罚与罚款 根据《公司登记条例》 第六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
-
吊销公司公司是否有影响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5一、工商黑名单制,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税务方面会有限制。税务不仅仅是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的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的招投标。 三、企业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贷款,不能移民。 四、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他的子女不能去入学这个贵族学校。
-
企业吊销分公司有没有影响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11.总公司吊销是会影响分公司。 2.《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