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管理部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7:30:37 271 人看过

(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包括:

(1)对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和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复审;

(2)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等。

(三)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

(四)国家和地方国防专利机构。国家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分别负责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

一、专利管理工具

专利管理工具是一套面向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利代理机构、个人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基于现代化计算机信息技术、成熟的网络平台,系统以专利监控、专利管理、专利数据导出和专利缴费提醒为主线,围绕日常专利管理工作中的数据统计、费用计算、缴费提醒等繁杂事务,对专利科技成果的运用、专利政策决策、专利战略实施等创新主体的流程和专利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二、专利的保护

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讼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

在专利权被侵权后,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1、协商、谈判;

2、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3、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什么是主要的专利授予部门
    1、其中专利权主要由专利授予部门授予,简称“专利”。是发明人或者其权利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对特定发明享有的专有实施权。它是一种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法定的专利许可机关专利法第3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专利工作的管理;依法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各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申请专利需要提交哪些文件。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必要时提交说明书附图)对于涉及氨基酸或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应包括序列表,将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单独部分提交,并单独编制页码。同时,依靠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还应当提交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规定记录序列表的光盘或者软盘,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遗传资源的来源,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注
    2023-05-03
    55人看过
  • 外观专利由什么部门
    专利申请的流程按申请的类型有不同的流程: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准备好产品的六个面的外观视图,并填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连同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六个月左右专利局发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缴纳专利登记费及年费后,两个月左右发证。2、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都需要撰写好专利说明书,连同专利的申请书一同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还需要提交《请求提前公开声明》和《实质审查请求书》两份文件。实用新型专利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六至八个月左右专利局发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缴纳专利登记费及年费后,两个月左右发证。3、发明专利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合格,按照提前公开声明公开所申请专利
    2023-02-19
    177人看过
  • 什么部门负责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只要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专利本身也没有问题。那就可以申请成功。要是对详细步骤不熟悉也可以寻求代理平台的帮助,到时候平台会帮助你完成专利的申请。申请专利的部门:1、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2、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设置;3、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职能。法律依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七条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纠纷请求调解的,当事人可以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有关程序。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调解协议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撤销案件通知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自请求中止之日起满1年未请求延长中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恢复有关程序。一、专利专利权,简称“专利
    2023-03-27
    236人看过
  • 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
    1、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没有直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行政执法权力;具有指导地方法规制定和执法业务,以及指定管辖的职能);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审查和授予专利权的职能)2、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设置:省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地州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首府城市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各地(州)级市知识产权局;直辖市各城区知识产权局;新疆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3、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职能:(1)处理职能: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是否成立;查处假冒专利行为。(2)调解职能: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其他专利纠纷。一、专利申请的
    2023-04-04
    480人看过
  • 管理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是如何的
    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符合上述条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或3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请求书及其附件的副本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一式两份。被请求人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请求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2023-05-05
    331人看过
  • 主管专利工作的部门有哪些
    (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包括:(1)对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和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复审;(2)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等。(三)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四)国家和地方国防专利机构。国家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
    2023-02-13
    83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专属管辖是什么部门
    债权债务说明是存在合同关系的,所以关于合同的案件的管辖权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都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也可以是合同的履行地法院,还可以是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法院管辖。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01
    368人看过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参与专利产品经营活动怎么处罚
    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参与专利产品经营活动怎么处罚1、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参与向社会推荐专利产品等经营活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九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得参与向社会推荐专利产品等经营活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专利管理机关是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在本部门、本地区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有:1、专利侵权纠纷;有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他人实施发明的费用纠纷;专利申请权
    2023-06-16
    437人看过
  •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是监管部门吗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是不是监管部门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的部门是各给行政监察委员会和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条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第十二条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
    2023-06-12
    407人看过
  • 什么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九条建
    2023-06-15
    236人看过
  • 税收管理员是什么部门的
    税收管理员专职从事税源管理工作,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税源监控、调查核实、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纳税服务等。1.1税源监控(一)负责对税源变化情况、税款征缴情况及相关指标进行调查、分析和预测;(二)负责对逾期未申报和逾期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三)负责对纳税人发票领、用、存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四)负责对涉税数据采集和分析,对纳税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全面监控管理;(五)负责建立出口企业管理档案,监督落实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管理工作以及对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的日常监管工作;(六)其他日常监控事项。1.2调查核实(一)负责对新设立、变更、停(复)业和非正常业户的调查核实工作;(二)负责对纳税人资格认定等申请资料的调查核实工作;(三)负责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政策、中国居民身份、外国居民
    2023-03-01
    299人看过
  • 专利所属部门怎么填
    专利权的归属: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专利法》第十五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
    2023-03-02
    417人看过
  • 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重点检查事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重点检查的事项包括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规定等。《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监督:(一)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二)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规定;(三)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的信息是否真实、完整、有效,与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公示的信息是否一致;(四)专利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五)专利代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制度和运营制度等情况;(六)专利代理师是否符合执业条件并履行备案手续;(七)未取得专利代理执业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是否存在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专利无效的程序1、办理标准表格格式的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2、填写标准表格格式
    2023-06-25
    427人看过
  • 专利管理部门如何确保专利的合法性和维护公平竞争?
    专利执法部门有以下几个: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3、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4、国家和地方国防专利机构。专利执法部门与专利管理部门的区别专利执法部门与专利管理部门的区别如下:1、职责不同。专利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专利执法部门负责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2、处理案件不同。对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假冒专利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必要时由专利管理部门工作的部门处理、查处;3、专利执法部门必须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023-07-10
    140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利纠纷要交什么材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3
      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利纠纷要交什么资料? 一、请求书 请求书应当记载下列内容,并由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请求人是单位的,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二)请求处理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清单,有证人的,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请求人提交请求书时,应当将下列证据、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一)证明请
    • 管理专利的工作部门可以调解哪些专利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9-28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1)专利侵权纠纷,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引起的纠纷; 2)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纠纷; 3)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4)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的纠纷; 5)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位置府适当费用的纠纷。   需要注意,对于上述第5)项所列的纠纷,专利权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的,应当在专利权
    • 管理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的立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7
      管理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专利权归哪个行政部门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2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 三定方案见词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侵犯专利权由那个部门管?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0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应当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杂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