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侵害女工权益的问题(一)向工会及其女工组织求助工会及其女工组织是代表女工利益的群众性组织,是维护女工权益的桥梁和纽带党政联系广大女职工。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本职能。因此,当女工权益受到侵害时,(二)向本单位劳动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并向当地女职工因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申请调解、仲裁;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退市、解聘、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发生劳动争议后,女职工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邀请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女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可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的,女职工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停止处理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侵犯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可以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处理;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方式侮辱受害人人格的,可以要求文化、新闻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4)当女职工的民事权益(如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受到公民或者组织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侵害了女职工的权益。当事人可以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非法侵犯女工人身权利的,可以以自诉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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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侵害农村妇女权益的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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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女性土地权益被侵害了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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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自己的作品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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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生产的侵权问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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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我国的版权侵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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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商标侵权后,如何处理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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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委员会是指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负责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机构。调解委员会通常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组织调解和协商过程,以帮助双方达成和解,解决争议。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协助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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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著作权侵权赔偿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8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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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赔偿的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4著作权侵权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著作权侵权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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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7行政解决方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一、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二、邀请和销毁侵权商标;三、消除目前商标上的侵权商标;四、邀请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刷板或者其他犯罪工具;五、责令和监督销毁物品;六、根据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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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商标侵权的问题如何处理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26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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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土地承包如何处罚陕西在线咨询 2021-09-281、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是指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中享有和男子完全平等的权利。农村在划分责任田、口粮田,进行土地发包时,应当保证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在发包环节,农村妇女与男子一样平等参加农村土地承包,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