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是否可以继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9:30:27 117 人看过

分户后土地确权是否可以继承取决于确权的“土地”是哪种土地。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林地、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宅基地这几种情况在继承上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1、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当然,如果在分户时,已经在分户协议中明确清楚了承包地划分问题,那么子女分到的那些土地是不会收回的,只收回老人所在户口拥有的承包地。另外,承包地虽然不能够继承,但是地上的收益,比如粮食、流转费等收益子女是可以继承的。2、家庭承包林地,继承人可以继承收益并继续承包,如果是林地,其承包经营权可以发生继承。3、宅基地不能继承,地上房屋可以继承。如果继承人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之后可以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等,但是如果继承人不是本村户口且不符合分户条件和宅基地申请条件,那么如果继承房子坍塌之后是不能重建的,此时,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块宅基地。

一、农村有一户二宅,该怎么办

农村有一户二宅问题:农村有一户二宅在部分情况下是合情合理的。1.总宅基地面积没有超过所在地标准:农村部分村民虽然拥有多处宅基地,但是多余处的宅基地面积不大,农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当地设定的宅基地标准,就属于合法宅基地,可以完成确权工作。2.历史遗留:以前的房屋由子女来继承,这样的情况也导致部分家庭拥有一户多个宅子,这类情况法律上是认可的,可以进行相关的确权。3.继承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规定是每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是继承了父母也是可以的,毕竟房子是可以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不存在继承的问题而已,在父母去世的之后,依法继承了房屋,也就有了房屋的使用权,只要不违法宅基地的规定,不重建不扩建都是可以的。4.合法申请或购买:宅基地是村集体的财产,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而是农民个人,使用农民可以在本集体的范围内转让和买卖房屋财产,但是不可以向外售卖,部分农村家庭孩子比较多,大概是2-3个孩子,家里孩子长大结婚了,需要分户,而现在分户很多地区要求拥有宅基地才可以办理,所有不得不申请新的宅基地,或购买村集体成员宅基地。这虽违背了一户一宅原则,但是情况特殊且是合法申请或者购买,应受到法律保护。5.因户口回迁造成的一户二宅:部分农村户口迁出是因为参军入伍或是去上大学,但在后期会迁回农村原籍,这因为管理部门的疏忽而造成了一户二宅也是合法的。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耕地草地林地规定如下:

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应该是没有年限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确权土地是否可以更改?
    土地确权后是可以调整的。土地确权后,当事人可以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申请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应当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土地确权后的赔偿问题土地确权后的补偿一般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变更的书面请求;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
    2023-07-01
    5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权利吗,土地使用权怎么继承
    一、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权利吗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据国家法律和与土地所有人签订的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主要分为两种:1、划拨土地使用权: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将土地划拨给本集体村民使用,且划拨后,不得私自转让,出租等。2、出让土地使用权: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将土地进行出租、抵押、转让等,但必须遵守出让合同约定,不得随意修改土地用途,但可以依法再转让、抵押、出租等。土地使用权继承需要的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涉税证明和其他规定的材料。二、土地使用权怎么继承(1)申请人到办理窗口提交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2023-04-19
    200人看过
  • 农村五保户土地可以确权土地怎么处理可以继承吗?
    那么在此次农村土地确权中,五保户土地可以确权吗?土地怎么处理?可以继承吗?首先可以明确一点的是,五保户的土地是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的,但这还得尊重五保户自己的意愿,如果本户成员愿意确权,那么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以集体供养为由不给予确权。但是五保户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不存在继承的关系(注意:不仅仅是五保户,但凡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都不发生土地继承,但是土地上的收益可以继承。),根据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只要户上还有成员存在,即不管是父母去世,还是子女去世,该户的土地都不会减少。但如果户上人口都死亡了,那么发包方需要将土地进行收回做机动地或者再次发包给村内的其他成员。此时,如果其外甥或者侄子可以继承该五保户土地上的收益,当然前提是土地没有租出去才行,租出去了的话土地收益归流转人自己所有。另外,再次发包,作为亲戚的侄子和外甥如果本身没有土地的话,可以优先发包给他们。不过对于已经和村委会签订赡养协议
    2023-04-16
    391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继承确权
    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从新分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承包期限内,一旦发生家庭成
    2023-05-30
    341人看过
  • 土地确权完成后,我们还可以继承母亲的宅基地吗
    以下情况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要保证宅基地的合法性,如果不合法则不能继承):1、继承人和父母一起生活居住,其继承人也是村集体成员,这种情况,女子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在一起生活,但是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且符合宅基申请条件,这种情况,子女也是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一、请问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继承分割不合法,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只能基于房屋的继承而继续使用。对于房屋的继承顺序:有遗嘱的依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分户后土地确权可以继承吗分户后土地确权是否可以继承取决于确权的“土地”是哪种土地。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林地、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宅基地这几种
    2023-06-24
    350人看过
  •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是否可以确认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是否可以确认丧失继承权1、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可以确认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是否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六条二、继承权的丧失与放弃的区别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法。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圠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瘠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张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瘠桑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法。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茠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
    2023-04-21
    99人看过
  • 土地确权怎样能继承父母土地
    只要土地确权了,父母的土地可以直接被子女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所以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而土地确权过程中一般是以家庭户主为承包人、家庭其他成员为土地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所以如果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那么农民则根本就不需要担心土地确权,到底是确权到父母的名下,还是自己的名下,因为当父母去世之后,根据《民法典》在承包期内,其子女可以继续承包的规定,农民可以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一、这几种情况下农民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1、按照规定土地是根据户口而定的,农村女孩出嫁之后户口已经迁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了,那么就会丧失掉父母土地的继承权。因为土地是根据户口而定的,那么当农村的女孩出嫁后,还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吗?按照继承权来说农村女孩出嫁后还是能够继承父母的产出,但是土地却不能够继承了。2、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为三十年,而土地确权是根据农村土地
    2023-02-13
    107人看过
  • 农村土地遗产继承及继承权确认
    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由其子女继承。但需要注意,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且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产该怎么继承农村房产继承如下: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2、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3、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4、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是被继承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18
    392人看过
  • 继承的宅基地可以确权吗
    如果出现下面这几种情况,子女便不能继续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了。1、子女户口迁入城市。现在,随着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农村子女选择到城市买房居住。一旦子女将户口迁至城市,便不再享有父母土地的继承权了。2、女儿出嫁后,女儿便不能继承父母的土地。土地是家庭承包责任制,也就是说土地是根据户口而定的,女儿出嫁后,户口已经迁至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女儿出嫁后可以跟随丈夫一起继承公公婆婆的土地承包权,但是却不能继承自己父母的土地承包权。3、没有和父母一起共同生活也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4、房屋已经年久失修或长期空闲。一、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继承权吗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没有权利继承的问题,要根据以下情况判断:1、如果已经单独立户,成为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就没有原家庭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2、如果是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有继承权;3、新居住地已给
    2023-06-21
    7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继承城镇户口是否可以享受
    城镇户口是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使用权人死亡时,集体可以收回土地。一、死亡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置?人死亡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如下: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使用权即归继承人所有。2、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利。3、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4、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包户内的人全部死亡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户内还有其他人的,其中一人死亡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享受。二、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给予补偿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应担给予补偿。但是
    2023-02-26
    484人看过
  • 分户后土地确权和继承有关系吗
    土地确权,儿子己分户,土地确在了父母名下,承包地儿子不能继承。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一、土地的续包规定:1、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2、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土地确认权有哪些原则①、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②、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③、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
    2023-04-05
    341人看过
  • 放弃继承权后是否可以通过代位继承来继承?
    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之后,就不享有代位继承权了。因为继承人对于继承权的放弃也包括代位继承权,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因此对于此种情形的具体认定,即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胎儿抚养权可以代位继承吗?胎儿是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但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除外。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
    2023-07-01
    236人看过
  • 丧失继承权后的继承人是否可以重新获得继承权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可以恢复。继承人因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伪造、毁灭遗嘱或者以欺诈、胁迫方式妨碍被继承人表达真实意思而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应当恢复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确认丧失继承权是一个较严肃的问题,应由人民法院在调查清楚后才能予以确认。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而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也不论既遂还是未遂,都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出于争夺遗产的动机
    2023-07-03
    338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一、土地确权后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土地确权后继承人顺序分配如下所述: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继承原则是什么?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2、继承权平等原则(一)继承权男女平等(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
    2023-04-29
    35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城镇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农耕土地(土地已确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6
      不可以,城镇户口子女已不属于农村集体。
    • 分户后土地确权和继承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0
      土地确权,儿子己分户,土地确在了父母名下,承包地儿子不能继承。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的续包规定: 1、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 2、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 分户后土地确权可以继承吗,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6
      分户后土地确权不可以继承。土地确权人只是对确权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其土地的所有权不归属于确权人,因此该土地就不是其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12
      农村承包土地不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不可以立遗嘱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死亡继承土地确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01
      因我国耕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 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即集体组织里没有符合户口规定的家庭成员了,土地由集体收回。但子女可以继承老人承包的土地所产生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