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案后诉讼保全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4:44:41 361 人看过

调解结案后财产保全措施应予解除,除非当事人各方一致同意继续维持保全裁定的效力。

此外,《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由法院决定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一、财产保全审查内容

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

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债权保险的条件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若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三、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包括哪些?

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防止因保全错误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申请人又无力赔偿的情况出现,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虽然无紧急情况,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也应尽快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付诸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诉讼中保全调解法律解释是什么?
    诉讼中保全调解法律解释是什么?诉后保全,又称诉讼后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从宣判或调解文书送达时起至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之前,对于可能出现的使即将生效的法律文书难以执行的情况,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作出裁定,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诉讼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因此,诉后保全也是一种重要的财产保全手段,但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上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诉讼需要缴纳法院费用在法院立案前调解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但如果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如果在法院立案后调解结案的,法院会减半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基本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包含三方面的内容:(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2)诉讼权利义务平等。(3)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当事人平等原则的根据:一是源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
    2023-06-02
    334人看过
  • 调解结案诉讼费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案件调解结案诉讼费一般是减半收取的,不过地区性可能会有些不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调解和撤诉退一半,但这个具体的操作,各地各法院都有不太相同的做法。但大的原则是撤诉,退一半诉讼费。调解,如就诉讼费用的负担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最高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也是可以退一半的。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规劝,促使其就民事争议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活动。法院调解其所以是一种诉讼活动,是因为它是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活动,人民法院是该活动的主持者。法院调解的可能性有二:一是调解不成功,二是调解成功。调解不成功则诉讼继续进行,调解成功则可审结案件。因此人们又经常将法院调解说成是一种审结案件的方式。法院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一项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除了以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
    2023-02-28
    152人看过
  • 调解结案保全是否继续有效
    财产保全在未解除前,始终是有效的;如果双方调解处理的,申请方应当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若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再如,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权。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认为此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抓紧时机与被申请人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
    2023-02-19
    444人看过
  • 法院调解结案诉讼费谁承担?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调解结案,诉讼费会退,退还一半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一、申请民事诉讼调解需要什么条件?调委会受理纠纷有两种方式:一是当事人申请调解,二是调委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口头或书面向调委会申请调解,申请受理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申请受理一方,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争议,谁侵犯了他的权益。(2)要有具体的请求目的。申请人必须说明请求调解要达到什么目的,解决什么问题。(3)要有基本事实依据和理由。申请人必须提出发生纠纷的基本事实及相应
    2023-06-28
    60人看过
  •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诉讼费用怎么收取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诉讼费用减半收取,关于调解结案律师费要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于诉讼费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八条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九条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
    2023-02-24
    398人看过
  • 如果调解结案诉讼费减半吗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退费工作流程:1.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退费申请。2.承办法官当日对退费申请进行审核,填写《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3.当事人持《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业务。4.财务人员当场对退费业务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开具《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退费)》,办理退费业务。一、诉讼费退费范围(一)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三)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多请求部分予以退还。(四)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诉讼费全部移交所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五)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2023-02-25
    252人看过
  • 法院庭下调解后怎么结案
    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原告撤诉,调解员拟定调解书,双方签字,法院加盖公章。法院结案。调解的效力与判决的效力相同,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您的案件具有给付内容,调解结案后对方不履行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您可以放心地选择调解或判决结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23-06-14
    198人看过
  • 离婚诉讼调解后会出现什么结果
    在离婚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的结果有三种:(一)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离婚当事人和好的,法院不用制作调解书,但应将调解和好的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盖章。(二)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离婚当事人同意离婚的,且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用能够妥善安排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解除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经过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加盖人民法院公章,调解书经送达签字生效,当事人在签字前可以反悔。有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调解,继续审判。(三)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当事人仍不能达成合意,仍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的,调解无效,审理继续进行,由人民法院庭审后宣判。一、离婚调解后多久在开庭选择诉讼离婚的时候,一般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会有一个调解程序,如果在调
    2023-03-22
    28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保全费用在庭前调解的怎么退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在法院立案前调解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但如果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如果在法院立案后调解结案的,法院会减半收取诉讼费。调解基本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包含三方面的内容:(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2)诉讼权利义务平等。(3)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当事人平等原则的根据,一是源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是该宪法原则在司法救济制度中的具体体现;二是源于民事主体在民事实体法律关系中的平等。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平等决定了诉讼权利义务的平等;诉讼权利义务平等是维护实体权利义务平等的必要手段。当事人平等原则的实现依赖于法院的保障。它要求法院确实保障双方当事人处于完全平等诉讼境地,对当事人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要求法院为双方当事人创造和提供同样的、均等的行使诉讼权利的
    2023-06-11
    406人看过
  • 诉讼终结后财产保全的财物何时可以解除保全
    撤诉后,财产保全是否应该解除,先后有两个法律规定予以明确。没有自动解除这一说,原告申请解除或者被告申请解除。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撤诉后是否能再起诉撤诉后能再起诉。再次起诉需要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
    2023-07-07
    450人看过
  • 怎样调解离婚诉讼案件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λ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一、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2023-03-27
    78人看过
  • 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如何收取,调解方式有哪些?
    一、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如何收取调解结案的诉讼费用中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受理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解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二、调解方式有哪些调解方式主要包括:1.行政调解,即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调解;2.诉讼调解,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3.仲裁调解,即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4.人民调解,即群众性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
    2023-06-06
    137人看过
  • 调解结案怎么执行
    原告可告知法院强制执行,期限一般为6个月。如果一方不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拿着调解书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
    2023-06-12
    79人看过
  • 离婚诉讼拿到法院调解书后怎么办
    法院判决的离婚,是不用收回结婚证的,不会影响双方离婚的事实,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协议离婚,是由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情况是要收回结婚证的。但是诉讼离婚,则是由法院进行判决,是无须收回结婚证的。一、二婚需要离婚证吗?二婚需要离婚证吗?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二、离婚必须需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
    2023-03-15
    7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调解结案后申请人的诉前保全是否有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没有解除就是有效的。虽然是调解解决的,还是等执行完毕再解除保全吧。
    • 调解结案诉讼费需要怎么计算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1、法院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减半收取。 2、法院调解书生效后,预交诉讼费的当事人可以直接找法官办理退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调解结案可以申诉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8
      一、对于诉讼案件已经调解结案,并且签订了调解书的情况一般不可以再次进行申诉,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背自愿原则的,可以自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诉(申请再审)。 二、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案件的性质必须是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只能对有民事权益争议的诉讼案件依职权提起再审,对于无民事权益争议的非讼案件,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提起再审。 2.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
    • 怎么解除诉讼保全担保?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7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 调解结案能申诉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1
      一、对于诉讼案件已经调解结案,并且签订了调解书的情况一般不可以再次进行申诉,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背自愿原则的,可以自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诉(申请再审)。 二、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案件的性质必须是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只能对有民事权益争议的诉讼案件依职权提起再审,对于无民事权益争议的非讼案件,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提起再审。 2.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