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征收农民土地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4:13:18 364 人看过

不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应报有权机关批准。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一、政府向农村征地要哪些程序才合法

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收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

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批准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征收土地审批权属于国务院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报国务院批准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

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支付有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方案。

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和供地。

二、土地征收批复的有效期是多久?

政府征地以后,连续三年对该地进行闲置,且没有实施征地补偿的安置方案。而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农用地专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者用地行为,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所以本案中的征地批复文件早已失效。

相关法律: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农民土地征收后,谁来给农民养老
    一、农民土地征收后,谁来给农民养老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从上面的这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相关部门需要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以保障被征地农民以后的生活。可是实践中,却有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不对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的情况发生。法院判决相关部门对郑先生等人的失地保险履行法定职责。但是相关部门不服判决,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称,社会保障是独立完整的制度,失地保险是在保险人和参保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与征地补偿安置中涉及的相关部门相关职责不属于同一性质的行政法律关系。原审法院判决扩
    2023-03-24
    357人看过
  • 征收农民土地怎么处理
    征收农民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一、征收农村土地有哪些补偿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承包土地被占怎么补偿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
    2023-03-25
    112人看过
  • 土地征收农民没有签字可以强征吗?
    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也就是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新政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征地需要村民签字吗需要村民们签字。但如果是强制性的,则不需要经过村民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或者征用集体土地的前提条件是:为了公共
    2023-03-07
    161人看过
  • 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能强制征收吗?
    一、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能强制征收吗?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不能强制征收,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当然,各地的违法占地案件不时发生,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两点:一是依法维权,因为农民只有法律这一个武器;二是联合,最起码要联合大部分人。二、如果对结果不满意要怎么办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权。诉讼的基本流程:(一)起诉就是提起诉讼,俗称“打官司”。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纠
    2023-06-03
    126人看过
  • 补偿农民的土地征收方式
    1、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3、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2023-07-05
    282人看过
  • 农民集体土地谁有权征收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征收基本农田、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征地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上述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一、农民集体土地如何征收在征收土地公告作出前应当对土地进调查登记、并制作补偿安置方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1、发布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根据征地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和方式、社会保障等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3、听取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均要听取;4、召开听证会并修改方案。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
    2023-02-21
    408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可以不去吗
    政府非法征收土地农民可以拒绝,出于公共利益合法征地无权拒绝。非法征地的情形有:未批先用、越权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规避审批权,以租代征;土地供用方式违法;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集体土地非法入市;非法圈地,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大学城等。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1、征地告知书。就是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农民。2、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国土部门要对拟征土地位置、性质、面积等现状的调查情况告知农民,并且由农户签字确认。3、征询意见书。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充分征询意见,有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4、征地公告。这个内容较多,也最为重要。包括:(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
    2023-07-27
    422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明年立法提高农民收益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温家宝指出———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7日起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议上阐述了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继续做好三农工作需要把握好的若干重大问题,对做好明年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要求。温家宝指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应该看到,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要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开展相关工作,明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温家宝指出,30多年来数亿农民进城,既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更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要使进城农民工真正成为城镇居民,绝不是改变一下户籍那么简单。中国人口规模巨大,只靠几个城
    2023-06-05
    400人看过
  • 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土地征收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
    2023-08-15
    24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民有哪些权利
    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农民主要有以下权利:(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二)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三)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四)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五)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六)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一、集体土地征收是否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我国为保护农用地,《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
    2023-03-28
    156人看过
  • 农民确权的土地可以强行征收吗?
    一、农民确权的土地可以强行征收吗?农民确权土地在承包年限内能强制执行。农村土地一般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农村宅基地拆迁怎么赔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个
    2023-06-16
    488人看过
  • 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工业建设项目用地)3、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二)、办事程序提出申请——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区国土资源局初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三)、承诺时限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四)、收费标准一、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一)、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指单位用地)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4、房屋产权使用证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6、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7、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指单位用地的)8、身份证复印件(①个人申请用地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单位申请用地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9、用地单位资质证明(指单位用地,包括组织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除外)10
    2023-03-23
    219人看过
  • 未来农民的宅基地和土地征收还是不征收?
    房子永远是温馨的港湾,是关联血脉传承的摇篮,是老辈以及子孙后代繁衍生息的家园。随着我们广大农户不断进城,导城市房子致供不应求,房价一路飙升,农村越来越多宅基地被空闲闲置,然而国家也看到这一面,闲置房子谁来管?怎么管?土地经营谁来种?很多人将眼光放在了这些空房上,然而国家是这么说的:拆除:按照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进行处理,对农民自愿放弃的,给予补偿;鼓励市民上山下乡,到农村去,租住农房,政府给予奖励或者是补贴。那么,问题来了:1、放弃的土地被空余出来,做什么用呢?国家一直有一个大方针,就是要让农村土地发挥出它的最大价值。那怎么才能发挥出它的最大价值呢?就是让会经营土地的人去经营它。比如,农民进城了,不方便再种地了,那么闲置下来的土地怎么办?就可以交给农业经营者去经营。再比如,对于分散的土地,其盈利能力不高,国家现在大力鼓励规模经营,如果把分散的土地连成片规模经营,就能创造出它的最大价值。2、鼓励
    2023-06-03
    359人看过
  • 国家是否有权征收农民土地?
    (一)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设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的归属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
    2023-07-05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被征地农民的预征土地知情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5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的土地补偿知情权表现为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在征地程序中,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为: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
    • 农民不同意征收农民土地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农村土地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3-31
      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不能强制征收,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
    • 农民土地征收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3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 农民征收集体土地农民有权诉讼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4
      当地政府会公布赔偿准则,原则上按公布准则进行赔偿,但有时公布的准则极低甚至不公布赔偿准则。如不公布赔偿准则,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限定,土地的赔偿加上安置赔偿费之和通常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量,全国平均每亩地大体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另外计量。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准,但通过按此准则计量出来的赔偿准则也不能需要当地生活
    • 征收土地需要收取农民的土地使用费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
      1.按照我国的相关法规农民的相关土地税全部免除。 2.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