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伤残的司法鉴定标准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20:21:27 352 人看过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划分依据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四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五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六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伤残司法鉴定的重要性是什么?

鉴于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其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容质疑。包括交通事故在内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司法实践中伤残(司法)鉴定结论对受害人获得赔偿数额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为在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中伤残赔偿金是最主要的赔偿项目,是获得赔偿数额最大的一块。另外只有构成伤残等级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抚慰金这个赔偿项目。对于受害人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的赔偿额的确定司法鉴定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误工、营养、护理期限同样需要司法鉴定意见来给法官做计算依据。伤残鉴定的结果决定着获得补偿的程度,不同的伤残鉴定有着不同的机构和程序,当我们因伤致残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偿申报和鉴定,只有这样的鉴定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自己应得的补偿。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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