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办理具体的接待程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9:54:24 77 人看过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的前提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在的前提下,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是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三是认定完成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进行具体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工资、伙食补助金、护理费等。

工伤赔偿程序是什么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发生工伤以后,首先需要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来获得相应的赔偿,因为不同的工伤等级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会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医药费会根据实际的产生来进行赔偿,工伤期间薪资也需要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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