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同纠纷怎么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20:11:19 380 人看过

1、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4、诉讼

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对于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的合同纠纷,应当签订书面协商协议;对于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以最大限度保护单位利益。

一、合伙合同纠纷处理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合同纠纷处理的环节,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风险:

(1)未建立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机制,纠纷处理不当,导致单位利益受损;

(2)未收集充分的对方违约行为的证据,导致单位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处于举证不力的地位;

(3)为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能导致单位应享有的利益受损。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发生的合同纠纷,应当明确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及相关审批权限和处理责任,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批准,相关经办人员不能做出实质性的答复或承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普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如何合法退出
    根据中国《合伙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的,应当清算财产,返还退出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同意退伙后的债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应当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2)丧失个人偿付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4)合伙人必须具备法律或合伙协议规定的相关资格,丧失资格(五)依法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其他合伙人未一致同意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应当退伙。退伙生效日为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其他合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与退伙人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退伙时有未结算合
    2023-05-07
    369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样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一、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样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分为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个人债务清偿两种,具体为:1.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二、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在于:1.合伙人资格不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2023-06-06
    13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
    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数是多少1、普通合伙企业需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以及利益分配问题。2、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有合法约定的可按约定分配。二、合伙人退伙的情形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合伙人在合伙企
    2023-06-06
    240人看过
  • 法律当中规定合伙合同纠纷支持利息吗
    法律当中规定合伙合同纠纷是否支持利息,需要看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合伙合同纠纷开庭后多久有结果,法律上并没有做出太过多的规定,在三个月时间之内是需要审理案件完毕。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担风险。《合伙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末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3、合伙人退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果不经同意,因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要赔
    2023-02-27
    277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一定要有普通合伙人吗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一、合伙人的债务该如何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合伙人退伙后对债务有无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
    2023-03-27
    55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新成员加入规定
    普通合伙的入伙程序为: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获得其他合伙人的认可,与其他合伙人订立书面的合伙协议;3、认缴或者实缴合伙出资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普通合伙企业的定义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合伙
    2023-08-14
    478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至少有几个普通合伙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伙人须得在2人以上。职工以及其他人数并没有限制。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3、签订书面合伙协议;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殊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依法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需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
    2023-03-19
    39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与特殊普通合伙制度
    特殊普通合伙又被称为有限责任合伙,是各合伙人在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基本前提下,对因其他合伙人过错造成的合伙债务不负无限连带责任。许多国际专业服务机构,如普华、德勤、安永、毕马威4家国际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都采用了有限责任合伙形式。由于我国现行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特殊普通合伙,只规定了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规模普遍偏小,难以与国外的专业服务机构展开竞争。这就迫切需要在合伙企业法中明确规定这一合伙的组织形式,以利于这类机构发展壮大以及与国际专业服务机构竞争。新法在“普通合伙企业”一章中,增加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节,就特殊普通合伙的定义、企业名称、责任承担等内容作了规定。同时,新法严格限定了特殊普通合伙人免除连带责任的范围,将其仅限于其他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这种情形。具体规定为:一个合伙
    2023-06-09
    285人看过
  • 法律当中规定在合伙合同纠纷中如何列被告
    一、在合伙合同纠纷中如何列被告?在合伙合同纠纷中需要将其他的合伙人列为被告。共同被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法院根据原告提出申请,许可追加。但此种追加新被告必须要经过被告和拟新追加的被告明示同意,所以在实践中发生争议的较少。另一类是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法院依照职权追加被告,(包括原、被告提出追加申请或建议,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职权追加被告)无须各方同意。二、在合伙协议纠纷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这就是说,做为合伙,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盈亏与共。2、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
    2023-03-03
    464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包括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包括:1、货币:合伙人出资所用货币应当是合伙人自有的资金,或归自己管理、支配的资金;2、实物: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1)合伙人用以出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的或可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完全由自己支配的实物财产;(2)不能完全支配的财产、已设立担保的实物、短期租赁他人的实物,一般不应作为实物出资。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版权)、技术秘密;4、土地使用权: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作价出资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5、劳务: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要在合伙协议中载明;6、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023-08-09
    55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发生合伙纠纷的情况是什么
    法律咨询:合伙企业中的合伙纠纷情况如何?它可以被起诉;第二,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是否可诉,但争议的内容是可诉的,并且符合受理条件;第三,争议的内容是一个简单的合伙人自治问题。法院不受理司法权不能代替决策、不可审理的争议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四十三条有关内容的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新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在签订合伙协议时依法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四十四条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合伙人在入伙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出合伙企业:(1)合伙协议中规定的退出理由发生在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2)(3)(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第四十六条
    2023-05-07
    71人看过
  • 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
    一、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公司确实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一旦有限公司选择成为普通合伙人,它将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是不允许成为普通合伙人的。因此,在这些特定组织形式之外的其他组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是有资格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的。作为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而非仅仅注册资金,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通常不会导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股东未缴足出资或抽逃出资导致公司资本不到位。二、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条件在合伙企业内部,合伙人之间是可以相互转换身份的,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然而,这种转换并不是随意的,而是需要满足一
    2024-02-22
    427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合同要怎么写
    合伙合同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丙方:身份证号:住址: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伙事务,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名称:住址:出资额:类型:经营范围:第二条合伙期限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三条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姓名出资额(单位:万元)比例出资方式姓名出资额(单位:万元)比例出资方式姓名出资额(单位:万元)比例出资方式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第四条合伙企业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该年度企业利润,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利润进行分配;(二)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
    2024-01-06
    243人看过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怎么规定的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依法核准注册的经济实体。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当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其他债务,仍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债务承担方面所参考的法律依据可参照:《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五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第五十七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2023-04-21
    162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 更多>

    #普通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法律中对普通合伙人有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0
      一、平等执行权。即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论投资金额的高低,每一个普通合伙人都享有平等的执行权。 二、知情权。即普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由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都是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人的知情权,是对他们利益的保障。 三、异议权。普通合伙人享有异议权,即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在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有权
    • 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有何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如法律知识与技能、医学和医疗知识与技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是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
    • 普通合伙企业的税收征收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合伙企业的税收如何缴纳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一般观点认为,合伙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轻于公司制企业。理由是:对作为投资人的自然人在税收成本上有一定差别,公司制企业存在企业所得税双重征税问题,而合伙企业只对合伙人征收一重所得税。《合伙企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均明确境内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早在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
    • 公司法关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对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
      哪些法人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若是普通合伙合伙人,法律是禁止性规定《合伙法》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同时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此条规定限制了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的资格。另外合伙法第五十五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
    •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退伙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1
      1、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是指出现客观因素如合伙人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的退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