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的条件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8:10:32 90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

一、婚后老公有外遇该怎么解决

婚后发现丈夫有外遇的情况下,应先确定外遇的时间以及具体情况。然后,搜集对方存在外遇的证据,以此为理由提出离婚,如果构成重婚的,还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二、哪些情况是属于婚内有过错的?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在先买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在不存在上述无效请求权前提的情况下,在先买方可以行使惩罚性赔偿请求权,该请求权的依据是《商品房司法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因此,购房者不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以行使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即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在先买方行使无效请求权1、无效请求权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商品房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这就明确赋予在先买方有请求宣告在后合同无效的权利。在商品房重复销售纠纷
    2023-03-24
    14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依法行使
    一、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性质与特点决定了赔偿权利人的范围相对广泛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又称“非财产权”或“人身非财产权”,是与权利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一般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种。由于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格和身份密不可分,因此它是一种专属于权利主体自身的权利,不得转借与让与(已故作者的著作权纠纷是例外)。同时,人身权又是一种绝对权(又称对世权),人人都必须尊重和不得侵犯。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权利人通过向赔偿义务人请求赔偿而实现权利救济,对外表现为一种请求权,即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权利主体因为人身遭遇伤害而请求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的权利,它是一种请求权,具有相对性和非公示性。因为它并非专属于权利主体自身,所以可以依法让渡或者放弃。从理论上讲,凡是能够合法受让此种权利的人都可以成为合法的赔偿权利人,因此其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人身损
    2023-06-01
    389人看过
  • 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
    来源:作者:王小卫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权利的主张,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表现为三种情形。一是无过错方在提出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是无过错方在过错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三是在过错方提出的离婚诉讼结束(离婚)后,无过错方在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由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方式不同,导致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在这三种不同的方式下各不相同。在第一种情形下,由于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和离婚请求一并提出的,通常在诉状中体现为“诉讼请求:1、离婚;2、分割财产;3、子女抚养;4、损害赔偿。”的模式,此时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和离婚、分割财产、解决子女抚养等请求是并列的关系。故在这种情形下,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就自然成为离婚诉讼中的一个独立的请求,而不是一个独立的诉讼。其在诉讼中的性质应等同于其他诉讼请求,并无特殊之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诉讼费收取的办法,对这一统一于离婚诉讼中的一个独立的请求计收相应的
    2023-06-08
    324人看过
  • 离婚后损害赔偿请求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重婚,即配偶与他人结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3、实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予家庭成员的身心方面;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5、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中的问题1、双方都有上述规定的过错行为之一的,一方在离婚诉讼中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2、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未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未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就丧失了请求权。4、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而未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再提出的话,法院一般不会支持。5、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后一年内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
    2023-07-11
    35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条件包括哪些
    就赔偿的数额,一般都是按照损失的实际大小来确定。但对某些赔偿数额的确定,我国法律却规定不是按照损失的实际大小,而可以是实际损失的两倍、多倍甚至十倍。对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所了解,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处理有关的问题。可以多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五种:一是消费者遭遇欺诈,可获得双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里的欺诈是指经营者采用捏造虚假情况、歪曲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实施欺骗,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面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行为。二是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后,消费者可获得十倍赔偿。《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
    2023-03-16
    319人看过
  • 请求损害赔偿权是什么权利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之债产生的一种债权请求权。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虽以回复原状为原则,但因其目的主要在于填补已发生的损害,故在不能回复原状或回复原状显有困难时,即应进行金钱赔偿。一、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包括:1、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A、因侵害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B、因侵害人身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2、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3、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二、损害赔偿请求权与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区别损害赔偿请求权与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区别在于:1、产生基础不同:基于知识产权这一基础性的绝对权产生的,其请求内容是除去权利上的不利负担;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之债产生的一种债权请求
    2023-03-19
    40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是啥,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哪些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⑶、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⑷、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的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另外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⑸、另一
    • 离婚时能不能要求损害赔偿,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5
      离婚可能由多种原因导致,离婚时能否要求损害赔偿先要看是哪种行为导致的离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当一方存在这些法定的重大过错行为的,才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而婚姻关系中出现以上四种情况时,无过错方除要证明确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
    • 争议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在什么情况下行使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3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如下: 1、双方诉讼离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应当同时提起离婚诉讼。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被告不同意离婚,不要求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一审未提出损害赔偿,二审提出,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无过错方应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
    • 符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条件的夫妻离婚损害赔偿应该如何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5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只有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二、结婚登记后,离婚前必须发生上述过错行为; 三、双方必须离婚,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四、其它条件。
    •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重婚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婚妨害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和该婚姻关系中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使另一方在名誉上遭受到损害,违反了民事立法关于对公民名誉权保护的规定,而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损害是由侵害婚姻关系的行为所致,二者具有因果关系。侵犯人身